新浪財經訊 5月23日,著名基金經理李旭利案二審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李旭利當庭翻供稱,因受檢查人員威脅而編造給李智君打電話買賣工行建行的故事。辯方律師申請排除李旭利妻子袁雪梅一審非法供詞獲支持,但高院駁回了辯方排除李旭利一審中有罪供訴的申請。
辯方律師申請排除李旭利妻子袁雪梅一審非法供詞獲支持,但庭中審判長表示,根據相關證據以及結合法庭調查的事實,對辯方利律師提出的部分非法證據排除不予支持。
高院今日未當庭宣判結果,預計在2周左右將正式宣判結果。
辯方律師朱明勇認為,本案關鍵是李旭利是否授意李智君買入股票,是否構成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在排除了李旭利妻子袁雪梅一審非法供詞獲支持后,根據法律規定只有被告一個人有罪供訴而無其他證人證詞,不能定罪也不能量刑。
辯方認為公安機關在一審中對李旭利的詢問存在非法環節并申請法院排除,但未獲支持。
在舉證質證階段,辯方律師展示兩份新證據,涉及四組新詢問筆錄,五礦證券出具的之前電腦數據丟失的說明以及李旭利通話賬單等內容,沒有發現與李智君的電話紀錄。
檢方律師認為,一審采用的李旭利有罪供述已經被當庭認定為合法,即便去除袁雪梅一審證詞,從李旭利任職便利能夠獲得公司建倉消息,交易標的和介入時間高度重合,涉案賬戶金額重大等事實來看也能證明李旭利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進行交易。
同時李旭利,袁雪梅以及袁雪松(系袁雪梅哥哥)三人的關系導致相關供詞合理性值得質疑,此外一些新證據也并不能否認李旭利授意李智君購買股票。
李旭利當庭翻供 稱受威脅為親情作偽供
在今日庭審中,李旭利稱,一陸姓刑訊員曾對他多次威脅,如再不承認事實就羈押他老婆,考慮到老婆和孩子的情況,他才編造了與時任五礦證券深圳華富路證券營業部總裁助理的李智君通話買工行和建行股票的故事,事實上他根本就不認識李志君。
李旭利當場回憶在北京被抓并被羈壓回上海的高鐵上,經偵人員和李旭利談起王亞偉,李說當時提起的是韓剛不是王亞偉,韓剛和他同為五道口校友。
李旭利一審時就曾當庭翻供,不承認直接通過下指令買賣股票,而僅僅只是建議買金融股來完成交易量。但此次二審,李旭利明確否認認識李智君。在庭審過程中,李旭利回想當時被調查時情況,提到遭到公安威脅時一度落淚。
李旭利案主要負責偵查人員上海經偵總隊王勇,陸漪康出庭就證據合法性作出陳述。(王霄 發自上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