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吳敏)證監會12日晚間發布修訂后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導意見》,對基金不同組合之間的同日反向交易作出嚴格要求,嚴控利益輸送等行為。
證監會從5月底開始就這一文件公開征求意見。同日反向交易是指在同一天內一買一賣,這個可能發生在基金的不同組合之間。
證監會指出,考慮到不同組合之間可能通過同日反向交易,尤其是在一些中小市值股票上的同日反向交易進行利益輸送和市場操縱,因此應嚴格控制,若單邊交易量超過該證券當日成交量5%的,應公開披露這些信息。
此外,對于不同組合之間的同向交易價差控制,基金公司應在公司內部每季度和年度展開同向交易價差分析,并在信息披露中予以體現。
證監會稱,為給基金公司足夠的時間完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控制,基金公司從2012年一季報開始披露這些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