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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喆 招商基金管理公司副總經理
《機構投資》寧鵬整理
基金管理公司本質上來講是資產管理公司,其核心業務應該是做一些資產配置,尤其是對投資機會的把握。我們的證券投資公司只能做上市公司的投資,很多其他投資機會并不能把握到。同時,還有很多限制,比如投資比例等各方面的限制。
個人認為,對于明確的證券投資公司,公募也好私募也好,投資范圍應該可以放開。這樣的話,對于投資人的利益是最大的保護。通過專業人員的資產配置,對市場上的機會都有一個公平的把握的可能性。
其次,在市場化的問題上,統一以下三方面的利益非常困難。首先是將資產委托給我們的委托人的利益;第二是股東利益;第三是基金管理公司本身的利益。
實際上對于委托人利益,只可以通過持有人大會發表意見。但持有人大會在現實當中非常難做到,包括修改契約的流程,現在都非常復雜。如果不能保證委托人的利益,通過一個簡潔、明了而且程序不那么復雜的環境實現,持有人利益保護就會變成空話。
所以,需要一些制度上的保障,使持有人的利益有所體現。尤其是對于來自股東方面的短期壓力以及業績排名等弊端,能夠得到某種程度的遏制,這樣才能基金長青。
此外,股權激勵實際上既是激勵機制,也是約束機制。這兩個方面在資產管理行業未來的發展中,應該是必然的趨勢。你可以看到資產管理機構中一些未上市的私募公司的實踐,譬如富達的員工持股已經達到了61%以上;景順的員工持股也達到了百分之三四十。
在資產管理行業,人的價值體現非常重要。我原來的東家富蘭克林鄧普頓基金集團,不僅僅是自己員工持股,而且是一個上市基金管理公司。在制定法規的時候,我們希望能夠把這個口子打開,這將對未來整個行業的成長起到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