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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訪范勇宏
范勇宏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
《基金法》的修訂工作,涉及到基金業長遠發展的許多重大問題,將對我國資本市場和基金業發展產生深遠的影響。
私募基金和PE是資產管理行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公募基金的有益補充。公募和私募相互補充,相互競爭,通過競爭實現共同發展,為不同的投資群體服務。私募基金的發展,使得投資者的選擇更具多元化。在私募基金發展的壓力和挑戰面前,公募基金也要借鑒私募的機制,從而獲得更好的發展。
就人員管理來講,基金業是一個以人為本的行業,高素質的人才是基金管理公司的核心競爭力所在。只有真正做到尊重和體現人才的價值,建立起能夠實現基金經理、基金持有人與股東共擔收益與風險的科學資產管理制度,才能根本上維護持有人的利益,最終實現股東的利益。基金管理人的股東范圍也應遵循市場化原則予以放寬,只要市場能夠認可就行,如民營企業、專業人士等。股權激勵實質上是一個股東、公司與員工共贏的問題,應遵循合理的定價機制,體現員工為公司做出的貢獻。
就市場關注的基金和基金管理人的組織形式問題,這是一個市場化選擇問題,各種組織形式各有其優點和不足,適合不同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者,應交由投資人、基金管理人根據自身情況自主選擇。組織形式的豐富有利于基金業推出多樣化的產品,為投資者提供更全面的投資服務。
目前我國基金業正處在新的大發展的門檻上,有著良好的發展基礎和光明的發展前景,也有許多制約行業發展的因素,如人才流失嚴重、投資范圍過窄等。消除了這些制約因素,我國基金業才能迎來新的大發展。期望未來基金業為中國的老百姓創造更多的財富。
《機構投資》 張瑜華整理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