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毛晉楠
“與胡女士等人一樣,我委托給阮杰操作的賬戶損失也非常慘重,200萬元只拿回80多萬元,虧損6成。”
12月16日,一位自稱在2007年曾委托阮杰私下進行理財的投資者王女士,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哭訴她委托理財的不幸遭遇。“看了胡女士等人的情況,我發現自己并不是唯一一位受害者,還有這么多人和我一樣被阮杰騙了。”
滿倉割肉 巨虧近120萬
12月16日下午3點,記者在位于成都太升路江信大廈的某律師事務所,見到了這位王女士。
一個多小時的時間,王女士向記者訴說了其委托阮杰理財后的噩夢般遭遇。
在王女士提供的剛從證券公司打印出來的交割單上,記者看到,從2007年11月7日開始操作,至2008年4月中旬,半年的時間中,賬戶資產嚴重縮水。
這期間,該賬戶一共買賣過15只股票,幾乎都是滿倉進,滿倉出。
“這種激進的操作風格,和阮杰的操盤手法完全一樣。”來到現場的胡女士說道。
15只股票中,只有6只賺錢,其他9只均是虧損,就買賣股票的成功率而言,僅為40%。
4成的成功率,就意味著該賬戶必然會虧損。6次賺錢的交易中,賺錢的金額不等,其中有3次賺取的金額在1萬元以下,兩次在10萬元以下,1次在20萬元以下,其中賺得最多的一筆是在中國遠洋(601919,收盤價14.42元)上的交易,11月22日買入,12月10日賣出,賺取了17.9262萬元;賺得最少的一筆則是在*ST偏轉(000697,收盤價10.01元)上的交易,這筆交易只掙了1674元。這6筆交易,一共為王女士賺了32.67萬元,平均每筆交易賺了54455元。
但是在9次虧損的交易中,無論是單筆的最大虧損額,還是平均虧損額,都遠遠大于賺錢的那6筆。9次虧損的交易中,沒有虧損在1萬元以下的,有3筆虧損金額在10萬元以下,有4筆虧損在20萬元以下,1筆虧損超過20萬元,1筆超過30萬元,其中在開灤股份(600997,收盤價26.79元)上的虧損高達35.7萬元。這是在2008年1月28日進行的操作,當時動用了186.513萬元在50.5元買入36800股,在2月1日,阮杰以41.1321元割肉,不計算印花稅和券商手續費的情況下,單筆虧損達到了35.7萬元,虧損幅度近20%。
9次虧損交易,一共給賬戶帶來了132.32萬元的損失,平均每筆損失達到了14.7萬元!再加上印花稅等費用的支出,半年時間的瘋狂交易,王女士的賬戶從200萬元縮水至80多萬,虧損近120萬元。
看過這份交割單,給人最深的印象就是滿倉割肉,根本沒有體現出三秦股王的任何操作技巧。如果事先不知道是阮杰在操作,還以為是一位根本不會炒股,只會追漲殺跌的散戶所為。
巨額的虧損讓王女士再也無法忍受。“每次找到阮杰公司,都說能給我賺回來,但是半年的時間就一直這樣巨虧,我只能修改賬戶的交易密碼,拿回我的賬戶。”雖然已經過去快兩年了,但王女士說到委托阮杰代理炒股一事,仍然顯得非常激動。
10萬元保證金 至今未拿回
除了從券商那里剛打印出來的交割單,王女士還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提供了她在2007年11月與阮杰簽署的委托代理炒股協議。
這位代理協議書的簽署日期是2007年11月16日,在受托人和乙方的位置上面,赫然蓋有“阮杰之印”,以證明是阮杰公司法律效應的印章。
委托賬戶資產市值一欄,則是白字黑字寫著 “甲方王女士委托的金額為人民幣現金貳百萬元整”。
協議規定,“當乙方為甲方賬戶盈利時,甲方承諾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傭金比例為本賬戶盈利部分的30%。”
協議還規定,為保證協議正常執行,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信用保證金,保證金額為人民幣 “壹十萬元整”。協議規定合同終止后,乙方依據本合同及保證金收據退還甲方的信用保證金。“10萬元保證金我根本沒有拿回來,當我修改了我的賬戶密碼拿回自己賬戶后,他們在成都的公司早就人去樓空了。”王女士說。
王女士表示,她后來曾多次試圖找到阮杰以及他在成都公司的辦公人員,甚至打電話到西安,但是都無法聯系上。
雖然協議規定了盈利后的提成,但是卻并沒有規定對賬戶虧損后如何進行補償等事項。
律師事務所的盧律師表示,這份協議存在多項漏洞,明顯是不平等的。
類似巨虧者 不在少數
除了購買鑫鵬1期的胡女士等人,像王女士這樣私下委托阮杰代理理財的投資者并不在少數。
一位楊女士也聯系上了記者。她當時曾委托阮杰的一個賬戶參加首屆西部股王爭霸賽,參賽名為王燕。兩個月的比賽結束后,王燕的賬戶資產從50萬元縮水至38.2萬元。面對虧損,楊女士選擇了繼續信任阮杰,然而最終,她只拿回來7萬多元。“當時對他還報有希望,想著可以賺回來,所以沒拿回來。老公當時都叫我拿回來,但還是沒有拿,最終……”楊女士損失超過了80%。
2007年末,阮杰曾操作多個賬戶參加比賽,但是這些賬戶除了名為“阮杰”的賬戶外,其他賬戶最終都如王燕的賬戶一樣,出現大幅虧損。
為何只有名為“阮杰”的賬戶能賺錢,他操作的其他賬戶就出現虧損?參賽時究竟發生了什么?《每日經濟新聞》將繼續跟蹤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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