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寧遠
證監會上周發布《證券投資基金評價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受到業內人士好評,尤其是“辦法”第十四條的9大款——針對不特定對象、信息公開的基金評價的9不準,核心意思是不準用短期時間標準來判斷基金的優劣。
比如9不準的第三款說,“對基金合同生效不足6個月的基金(貨幣市場基金除外)進行評獎或單一指標排名”,因為任何一個基金成立不足6個月,基本的建倉才開始,相當于一個剛成型的胎兒,這時就來評判這個母親會不會帶孩子,有失公允。
再如,第八款“對基金、基金管理人單一指標排名的更新間隔少于1個月”這個規定也很細,因為基金管理很復雜,全部單項指標都拿出來,一個月就更新一次,既容易浪費資源(認真全面地評價基金,涉及諸多數據的收集和處理,是要花大成本的),也沒有必要。
隨著這個“辦法”的出臺,中國基金管理人士可以大松一口氣。只是,從基金持有人的角度說,多方面及時跟進的基金評價不能缺失,因此,基金評價的標準不僅需要規范,還需強調及時和廣泛。比如更好地做好輿論評價。基金公司基本都是國有的,目前形成了高達3萬億的市值管理規模,實際造成了在證券市場無人可以挑戰的利益局面。對他們的投資選擇和各種決策,監督這一環不能缺失。
“辦法”第二條說:“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基金評價機構對證券投資基金進行評價并通過公開形式發布基金評價結果,適用本辦法。”在筆者看來,大部分媒體雖然不是基金評價機構,卻也是公開、面對非特定的評價。當然,若泛泛講輿論監督的評價,可能方式不那么專業,但大部分媒體的財經版面,都會邀請專家來評論和分析,這意味著在新聞監督里,完全可以用非常合理有效的方式作基金的評價,而且可以天天有。這樣的輿論分析有時會比各種業內排名更有力量,更能給基金公司和基金管理人壓力,畢竟,基金評價不是專業人士對專業人士的內部游戲,而必須是全方位的監督下,以保護基金投資人的權益為第一要務的評價。若是真講專業基金評價,基金各種排名根本不需要有什么時間限制。因為只要是市場交易的狀態,基金公司好不好,基金管理人的水平高不高,其旗下的基金交易價格本身就基本能說明問題。所謂規范基金評價,并非只從短時間卸掉排名的壓力。其實,基金評價業務的根本任務是應當保持其獨立性。只有這樣,才能夠體現基金評價業務的客觀公正性,而不是存在利益關聯的“潛規則”。
要規范排名,筆者以為,還有一個方面,那就是要像封殺股市黑嘴那樣,嚴格規定推薦購買基金的資格。市場上各種排名,無論水平高低,專業與否,說到底,這也是一種市場評價,或者也可以說是基金信息披露的一部分,真正長期規劃投資的人,是會從容面對的。
筆者希望,有了這個《證券投資基金評價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之后,基金評價能逐漸建立定期的信息披露制度,將對基金的評價結果,通過指定媒體定期公布,以接受市場的檢驗。
(作者系獨立財經觀察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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