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媛
證監會17日正式發布《證券投資基金評價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旨在減少過于關注短期業績的排名炒作,通過引導基金評價機構的規范運作來為廣大基民提供可預期的、有根據的、負責任的基金投資參考。該辦法將于明年1月1日起實行。
監管者希望國內市場能出現自主型的評級機構。一些境外評級機構給予較高評級的基金產品,兩三年后業績往往落到中下游。
證監會于8月14日到28日期間就《辦法》的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共收到25家機構的88條意見,剔除重復意見后歸納為20條,共有6方面問題。
這些意見主要包括:建議明確基金評價的業務范圍,是針對公眾投資者還是針對特定客戶的基金評價服務;增加對基金管理人的評價;明確對基金評價人員的資質要求,明確年報的具體要求;區分貨幣市場基金與其他基金;對評價機構利益沖突的內涵和外延作出說明;可以在基金建倉期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經理過往業績做客觀展示,縮短被評價基金的成立期限、評級期限和更新間隔,評價人員署名發布,可以使用未公開披露的信息進行評價。
證監會主要采納了第一條意見,即明確對象和范圍。《辦法》第二條明確了基金評價機構對證券投資基金進行評價并通過公開形式發布基金評價結果,適用本辦法。非公開形式發布結果的不使用本辦法。
《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公開形式的定義為“通過報刊、電臺、電視臺、互聯網等公眾傳播媒體形式或講座、報告會、分析會、電腦終端、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短信等形式,向非特定對象發布基金評價結果”。
證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解釋了沒有采納的第六條建議,即縮短評級間隔的原因:“我們要求基金成立后36個月才能對它評價,很多人提議說縮短到24或者12個月,因為按照我們的規則來,現在的很多基金就不在評價范圍內了。但是我們認為,如果不是完整的股票波動周期的話,那就存在誤差問題,特別在牛市過程中,這個標準差會失真,大大放大投資收益。在美國,這是基金評價的約定的最基本規則。”
上海一家基金公司的基金經理對CBN表示,市場過于關注短期業績排名,不利于基金經理專注于投資標的的質量,壓力太大。
上述證監會負責人重申,基金要為投資人服務,以創造價值為目標,不是以基金規模簡單擴張為目標。“我們鼓勵基金公司用優秀的老的基金經理放在產品上,而不是去換到新的產品上,要建立榮譽感和良好的交易記錄。這是我們的初衷。”
按照《辦法》的要求,出于尊重投資人的基本原則,基金評價機構備案情況都要向投資人公開,以備社會核查。“評價基本理念、模型、結果、后果都要公開展示,讓投資人來了解評價本身的含義。”上述負責人說。
《辦法》沒有涉及基金經理評價,這一業務可以由中國證券業協會隨后出臺新規則予以規范;對于要求明確基金評價機構的人員資質、利益沖突防范措施和年度報告內容的反饋建議,協會將出臺相關自律規則對上述問題予以明確。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