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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李 南 嘉賓:鈕文新 龔來章
主持人:今天(8月29日)的兩位嘉賓,一位是律師龔來章,另外一位是我們的非常觀察員鈕文新。
正在召開的為期5天的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首次審議了刑法修正案草案,對刑法第180條的第一款進行修改,對金融從業人員的老鼠倉行為,作出了具體的處罰規定,最高判刑10年。我記得以前唐建也被罰了。
老鼠倉行為將受刑罰
鈕文新:對,當時是行政處罰。取消唐建的基金從業資格,沒收違法所得152.72萬元,并處50萬元的罰款。
主持人:以后,再有這樣的事會有什么樣的不同?
龔來章:類似于唐建這樣的行為,就會受到刑事法律規范的制裁。
鈕文新:人們對民事責任大概理解為是一種人民內部矛盾,要上升到刑法范疇,那就是對社會的犯罪,就是罪和非罪的這樣一種認定了,而不是說我們之間還有調解的余地,不是這樣一個概念。
主持人:小時候學過,民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的,就是我們倆,如果他欠我錢,那這就是民法解決的事情。
龔來章:通俗地講,刑法是利用刑罰這樣一個手段打擊犯罪行為保護人民,這就是刑法要解決的問題。
主持人:“老鼠倉”這個詞是舶來品,就是先跑的那個。
鈕文新:先跑的老鼠。
主持人:老鈕覺得老鼠倉應該是什么樣子?
鈕文新:老鼠倉這個事在股票市場由來已久。實際上它不僅僅發生在基金公司、證券公司,而且過去更多地發生在那些操縱市場的人身上。比如呂梁,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按呂梁自己的說法,最后把呂梁打敗的就是老鼠倉。為什么呢?跟著他的人太多了,當時他是希望人家來的。他先買了,然后他告訴別人它的股票可以漲到多少塊錢。
主持人:別人來給他抬轎子。
鈕文新:他是愿意讓那些老鼠倉進來幫他抬轎子,也希望能夠把這些股票最后出給那些老鼠倉,最后老鼠倉比他先跑了,他死了。
主持人:當時唐建就是把消息告訴他父親,他父親在他的基金沒有買入之前就買了消息股,然后他父親這個賬戶獲了利,這個屬于老鼠倉。如果遇到這樣的事情,怎么利用刑法對這種行為進行處罰?
龔來章:這個問題難就難在所謂的這些老鼠,或者說叫碩鼠,他與莊家相勾結,利用莊家取得優勢信息資源,從事相關的交易活動,從中漁利,損害其他投資人的合法權利。這樣的一個行為,取證難是一個比較現實的問題。
調查老鼠倉公安可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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