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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河競爭優勢成長股票型基金基金份額發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6日 05:20 中國證券網-上海證券報
重要提示 1、銀河競爭優勢成長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發行已獲中國證監會2008年3月7日證監許可[2008]355號文批準。 2、本基金是契約型開放式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為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基金托管人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銀行”),注冊登記人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期限自2008年3月31日到2008年4月30日。 5、本基金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掛牌,同時擁有上證所場內認購、申購、贖回和場外認購、申購、贖回兩種交易方式。 場外認購通過本公司設在北京、上海、南京、哈爾濱、廣州、深圳的直銷機構;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山西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等的基金代銷指定營業網點同時公開發售。 場內認購通過由中國證監會核準的具有開放式基金代銷資格,經上交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認可的、可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辦理開放式基金的認購、申購、贖回和轉托管等業務的上交所會員(具體名單見上交所網站:http://www.sse.com.cn)場內代銷機構的代銷網點公開發售。 6、風險提示: (1)投資有風險,投資人認購(或申購)基金時應認真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及《基金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本基金投資于證券市場,基金凈值會因為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產品特性,并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險,包括:因整體政治、經濟、社會等環境因素對證券價格產生影響而形成的系統性風險,個別證券特有的非系統性風險,由于基金投資人連續大量贖回基金產生的流動性風險,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實施過程中產生的基金管理風險,本基金的特定風險等。 (2)基金的過往業績并不預示其未來表現。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并不構成新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 (3)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7、本基金募集對象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法律法規禁止購買證券投資基金者除外)以及合格的境外機構投資者。 個人投資者指年滿18周歲,合法持有現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軍人證件等有效身份證件的中國公民,以及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可以投資基金的自然人。機構投資者指依法可以投資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登記并存續或經有關政府部門批準設立并存續的企業法人、事業法人、社會團體或其他組織;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經中國證監會批準投資于中國證券市場,并取得國家外匯管理局額度批準的中國境外基金管理機構、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以及其他資產管理機構。 8、投資者欲購買本基金,需開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上海開放式基金賬戶。在基金發行期間,投資者的開戶和認購申請可同時辦理。 9、根據中國證監會的規定,一個投資者只能開設和使用一個基金賬戶;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賬戶或資金進行認購,也不得違規融資或幫助他人違規進行認購。 10、投資者通過代銷機構首次認購本基金最低金額為1,000元。投資者在發行期內可多次認購基金份額,但認購申請一經銷售機構受理,則不可以撤銷。 11、投資者T日提交認購申請后,一般可于T+2日后到辦理認購的網點查詢認購申請的受理情況。基金銷售網點對申請的受理并不表示對該申請的成功確認,而僅代表該基金銷售網點確實接受了認購申請,申請的成功確認應以基金注冊登記人(本基金注冊登記人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的確認結果為準。投資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二天起到原銷售網點打印認購成交確認憑證。 12、本公告僅對“銀河競爭優勢成長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發行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者欲了解“銀河競爭優勢成長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的詳細情況,請詳細閱讀刊登在2008年3月26日《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上的《銀河競爭優勢成長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 13、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及本公告將同時發布在指定報刊和網站,包括本公司網站(www.galaxyassset.com)。 14、投資者所在地若未開設基金銷售網點,請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400-820-0860或021-35104688)咨詢購買事宜。 15、募集期內,本基金還有可能新增代銷機構,請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銷機構的公告,或撥打本公司及各代銷機構客戶服務電話咨詢。 16、本基金發行期間部分銷售機構周六、周日仍然受理認購業務,所受理的認購委托與下一交易日合并辦理,具體情況可咨詢相關銷售機構。 17、基金管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發行安排做適當調整。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況 1、基金名稱 銀河競爭優勢成長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2、基金代碼 場外認購代碼:519668 場內(上證基金通)認購代碼:521668 3、基金類型 契約型開放式股票型基金。 4、基金存續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額面值 基金份額面值為1.00元人民幣。 6、投資目標 在有效控制風險、保持良好流動性的前提下,通過主動式管理,追求基金中長期資本增值。 7、投資理念 持續競爭優勢創造價值增值。精選經營穩健、具有持續競爭優勢的優質上市公司,在合理估值的基礎上,追求成長性溢價和價值增值,優化基金中長期投資收益與風險的關系。 8、投資范圍 本基金投資于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債券、債券回購、權證、中央銀行票據、資產支持證券和現金等,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的其它投資品種。其中,本基金投資的股票資產占基金資產的60-95%,債券、現金等金融工具占基金資產的比例為5%-40%,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權證的投資比例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3%,資產支持證券的投資比例不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20%。 如果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于其它品種,本基金在履行適當的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到基金的投資范圍,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投資管理。 9、發售對象 本基金的發售對象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10、銷售機構 投資者可以通過場外、場內兩種方式認購本基金。 (1)直銷機構:銀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北京分公司、廣州分公司、哈爾濱分公司、南京分公司、深圳分公司。 (2)場外代銷機構: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龍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泰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山西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選擇其他符合要求的機構代理銷售本基金,并及時公告。 (3)場內代銷機構:可通過上交所交易系統辦理銷售服務業務的有資格的上交所會員。(可登陸上交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查詢) 11、基金募集期與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為2008年3月31日至2008年4月30日(如需延長,最長不超過自基金發售之日起的三個月)。 自2008年3月31日起,本基金面向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同時發售。到2008年4月30日,若本基金募集總份額不少于2億份,募集總金額不少于2億元人民幣,且基金份額持有人數不少于200人,則本基金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完備案手續后,可以宣告本基金合同生效;否則本基金將延長募集期,并報中國證監會備案。若自基金發售之日起三個月屆滿,本基金不符合基金合同生效條件,基金管理人將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本基金募集行為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后30日內通過注冊登記機構返還基金認購人已繳納的款項,并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 如遇突發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可以適當調整。 二、發售方式及相關規定 1、基金募集期內,本基金面向個人和機構投資者同時發售。 2、認購方式 本基金認購采取金額認購的方式。 3、認購費率 本基金認購費率不超過1.2%,按照認購金額遞減,即認購金額越大,所適用的認購費率越低,認購費用等于認購金額乘以所適用的認購費率。投資人在一天之內如果有多筆認購,適用費率按單筆分別計算。具體費率如下: 認購金額 認購費率 50萬元以下 1.20% 50萬元(含)-200萬元 1.00% 200萬元(含)-500萬元 0.60% 500萬元(含)以上 1000元/筆 本基金認購費由認購人承擔,不列入基金財產,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注冊登記等募集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投資者可以多次認購本基金,認購費率按每筆認購申請單獨計算。 4、認購份額的計算 本基金的認購價格為每份基金份額1.00元。 認購時,本基金采用"金額認購,全額繳款"方法,計算公式如下: 認購總金額=申請總金額 凈認購金額=認購總金額/(1+認購費率) 認購費用=認購總金額-凈認購金額 認購份額=(認購總金額-認購費用+認購利息)/基金份額面值 場外認購份額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小數點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誤差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場內認購的有效份額精確到整數位,剩余部分按每份基金份額的認購價格折回金額返還給投資者,折回金額的計算保留小數點后2位,小數點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誤差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例一:某投資者投資本基金100,000元,認購費率為1.20%,假定認購期產生的利息為10.00元,則可認購基金份額為: 認購總金額=100,000元 認購凈金額=100,000/(1+1.2%)=98,814.23元 認購費用=100,000-98,814.23=1,185.77元 認購份額=(100,000-1,185.77+10.00)/1.00=98,824.23份 如果投資者是場內認購,認購份額為98,824份,其余0.23份對應金額返回給投資者。 5、認購限制 在基金募集期內,代銷網點每個基金賬戶每次認購金額不得低于1,000元人民幣,累計認購金額不設上限。認購期間直銷機構每個基金賬戶首次認購金額不得低于100萬元人民幣,投資者可多次認購基金單位,追加投資金額最低為1,000元人民幣。通過上交所會員證券營業部認購時,每筆最低認購金額為1000元且必須是100元的整數倍,且不超過99,999,900元人民幣。當日的認購申請在銷售機構規定的時間之后不得撤銷。 7、投資者在募集期內可以多次認購基金份額,但認購申請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銷。 三、場外開戶與認購 (一)認購使用賬戶說明 投資者認購本基金應使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上海開放式基金賬戶。 1、已有上海A股賬戶或基金賬戶的投資者,可辦理賬戶注冊,即將已有的上海A股賬戶或基金賬戶注冊為上海開放式基金賬戶。 2、尚無上海A股賬戶或基金賬戶的投資者,可直接辦理開戶,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將為其配發基金賬戶,同時將該賬戶注冊為上海開放式基金賬戶。 對于配發的上海基金賬戶,投資者可持基金管理人或代銷機構提供的賬戶配號憑條,到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的開戶代理機構打印上海基金賬戶卡。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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