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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飛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第二次提示性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31日 07:06 中國證券報-中證網
重要提示 本次會議將于自權利登記日次日即2008年2月6日起,至2008年2月28日24:00(以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公證機關收到表決票時間為準)以通訊方式召開,屆時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權的兩名監督員在基金托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權代表的監督下進行計票,并由公證機關對其計票過程予以公證。基金管理人將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本基金自2008年2月13日開始停牌。基金管理人將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公告后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復牌。 寶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基金管理人”)已于2008年1月29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zse.cn)及寶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byfunds.com)發布了《鴻飛證券投資基金以通訊方式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公告》。為了使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順利召開,現發布關于召開鴻飛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召開會議基本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鴻飛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規定,鴻飛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寶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基金管理人”)決定以通訊方式召開本基金的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會議的具體安排如下: 1、會議召開方式:通訊方式。 2、會議投票表決起止時間:自權利登記日次日即2008年 2月6日起,至2008年2月28日24:00(以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公證機關收到表決票時間為準)。 3、會議通訊表決票的寄達地點: 公證機構:北京市方正公證處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阜成門外大街7號國投大廈四層 聯系人:王順心、孟必珍 郵政編碼:100037 二、會議審議事項 關于鴻飛證券投資基金轉型有關事項的議案(見附件一)。 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登記日 本次大會的權利登記日為2008年2月5日,即在2008年2月5日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結束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均有權參加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四、表決票的填寫和寄交方式 1、本次會議表決票見附件二。基金份額持有人可從相關報紙上剪裁、復印附件二或登陸本基金管理人網站(http://www. byfunds.com)下載表決票。 2、基金份額持有人應當按照表決票的要求填寫相關內容,其中: (1)個人投資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決票上簽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證件復印件和證券賬戶卡復印件; (2)機構投資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決票上加蓋本單位公章,并提供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單位可使用加蓋公章的有權部門的批文、開戶證明或登記證書復印件等)和證券賬戶卡復印件; (3)個人投資者委托他人投票的,應由代理人在表決票上簽字或蓋章,并提供個人投資者身份證件復印件和證券賬戶卡復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參照附件三)。如代理人為個人,還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如代理人為機構,還需提供代理人的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單位可使用加蓋公章的有權部門的批文、開戶證明或登記證書復印件等); (4)機構投資者委托他人投票的,應由代理人在表決票上簽字或蓋章,并提供持有人的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單位可使用加蓋公章的有權部門的批文、開戶證明或登記證書復印件等)和證券賬戶卡復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權委托書原件。如代理人為個人,還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如代理人為機構,還需提供代理人的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其他單位可使用加蓋公章的有權部門的批文、開戶證明或登記證書復印件等)。 3、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將填妥的表決票和所需的相關文件自權利登記日次日即2008年2月6日起,至2008年2月28日 24 :00 以前(以公證機關收到表決票時間為準)通過專人送交或郵寄的方式送達至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公證機關辦公地址,并請在信封表面注明:“鴻飛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專用”。 本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公證機關辦公地址及聯系辦法如下: 公證機構:北京市方正公證處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阜成門外大街7號國投大廈四層 聯系人:王順心、孟必珍 郵政編碼:100037 五、計票 1、本次通訊會議的計票方式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權的兩名監督員在基金托管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權代表的監督下進行計票,并由公證機關對其計票過程予以公證。 2、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額享有一票表決權。 3、表決票效力的認定如下: (1)表決票填寫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會議通知規定,且在截止時間之前送達公證機關的,為有效表決票;有效表決票按表決意見計入相應的表決結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額計入參加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的基金份額總數。 (2)如表決票上的表決意見未選、多選或無法辨認,但其他各項符合會議通知規定的,視為棄權表決,計入有效表決票;并按“棄權”計入對應的表決結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額計入參加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的基金份額總數。 (3)如表決票上的簽字或蓋章部分填寫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證明基金份額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經有效授權的證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時間之前送達公證機關的,均為無效表決票;無效表決票不計入參加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的基金份額總數。 (4)基金份額持有人重復提交表決票的,如各表決票表決意見相同,則視為同一表決票;如各表決票表決意見不相同,則按如下原則處理: ①送達時間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達的填寫有效的表決票為準,先送達的表決票視為被撤回; ②送達時間為同一天的,視為在同一表決票上做出了不同表決意見,計入棄權表決票; ③送達時間按如下原則確定:專人送達的以實際遞交時間為準,郵寄的以公證機關收到的時間為準。 六、決議生效條件 1、本人直接出具書面意見或授權他人代表出具書面意見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額占在權利登記日基金總份額的50%以上; 2、關于鴻飛證券投資基金轉型有關事項的議案應當由提交有效表決票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3、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通過的事項,本基金管理人自通過之日起五日內報中國證監會核準,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定的事項自中國證監會依法核準之日起生效。 七、本次大會相關機構 1、召集人:寶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深圳總部: 聯系人:江洪 聯系電話:0755-83275158 傳真:0755-83275119 網址:http://www.byfunds.com (2)北京辦事處: 聯系人:高明磊 聯系電話:010-68083668-108 傳真:010-68083245 2、監督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證機構:北京市方正公證處 八、重要提示 1、請基金份額持有人在提交表決票時,充分考慮郵寄在途時間,提前寄出表決票。 2、本次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有關公告可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網站查閱,投資者如有任何疑問,可致電本基金管理人客戶服務電話400-8888-300咨詢。 3、基金管理人將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本基金自2007年2月13日開始停牌。基金管理人將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決議公告后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復牌。 4、本通知的有關內容由寶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寶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關于鴻飛證券投資基金轉型有關事項的議案》 附件二:《鴻飛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表決票》 附件三:《授權委托書》 附件四:《鴻飛證券投資基金轉型方案說明書》 附件一: 關于鴻飛證券投資基金轉型有關事項的議案 鴻飛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 鑒于鴻飛證券投資基金(下稱“鴻飛基金”)將于2008年4月14日到期,為了消除基金到期及折價的影響,維護基金持有人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鴻飛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有關規定,經基金管理人與基金托管人中國建設銀行協商一致,提議對鴻飛基金實施轉型。《鴻飛證券投資基金轉型方案說明書》見附件四。 為實施鴻飛基金轉型方案,提議授權基金管理人辦理本次鴻飛基金轉型的有關具體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據市場情況確定轉換的具體時間,在確保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對《鴻飛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進行必要的修改和補充。 以上議案,請予審議。 基金管理人:寶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二: - 附件三: 授權委托書 茲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機構)參加投票截止日為2008年2月25日的以通訊方式召開的鴻飛證券投資基金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并代為全權行使對所有議案的表決權。 委托人(簽字/蓋章): 委托人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注冊號: 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額數: 證券賬戶卡號: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證號: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注:此授權委托書剪報、復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寫完整并簽字蓋章后均為有效。 附件四: 鴻飛證券投資基金轉型方案說明書 一、重要提示 1、鑒于鴻飛證券投資基金(簡稱“鴻飛基金”)將于2008年4月14日到期,為維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和《鴻飛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簡稱“基金合同”)等有關規定,本基金管理人經與基金托管人中國建設銀行協商一致,決定以通訊方式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討論關于鴻飛證券投資基金轉型有關事項的議案。 2、本次鴻飛基金轉型方案需經參加相關持有人大會表決的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存在無法獲得相關持有人大會表決通過的可能。 3、持有人大會表決通過的事項需報告中國證監會,自中國證監會核準之日起生效。中國證監會對本次鴻飛基金轉型方案所作的任何決定或意見,均不表明其對本次轉型方案或本基金的價值或者投資者的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 二、鴻飛基金轉型方案要點 (一)轉換基金運作方式 鴻飛基金由封閉式基金轉型為開放式基金,基金名稱變更為“寶盈資源優選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在完成有關轉型程序后,開放申購、贖回等業務。在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通過基金轉型審議事項且公告持有人大會決議生效之后,基金管理人最遲在60個交易日內開放日常申購、贖回。 (二)調整基金存續期限 基金存續期由2008年4月14日到期調整為無限期。 (三)授權基金管理人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終止或提前終止封閉式基金的上市交易并進行變更登記;轉型為開放式基金。在轉型后開放贖回業務后,持有人可通過寶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國建設銀行指定網點和其它指定的銷售渠道辦理基金份額的贖回。 (四)調整基金的投資目標、投資范圍和投資策略 1、投資目標 鴻飛基金投資目標是“本基金為積極成長型基金,主要投資于業績能夠持續高速增長的成長型上市公司,所追求的投資目標是在嚴格控制投資風險的前提下,實現基金資產的穩定增長,為基金持有人謀求長期最佳收益”。 投資目標擬調整為“基于中國經濟處于宏觀變革期以及對資本市場未來持續、健康增長的預期,處于稀缺狀態的資源凸現其強大的經濟價值,相關上市公司體現出較好的投資價值。本基金根據研究部的估值模型,優選各個行業中具有資源優勢的上市公司,建立股票池。在嚴格控制投資風險的前提下保持基金資產持續增值,并力爭創造超越業績基準的主動管理回報”。 2、投資范圍 鴻飛基金投資范圍是“本基金投資范圍僅限于具有良好流動性和收益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和債券以及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股票投資的主要投資對象為深、滬兩市A股中具有較高成長性且發展前景良好的上市公司股票”。 投資范圍擬調整為: “本基金為股票型基金,本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股票、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央行票據、可轉換債券、權證、資產支持證券以及國家證券監管機構允許基金投資的其它金融工具。其中,股票投資的比例范圍為基金資產凈值的60%-95%;債券、權證、資產支持證券、貨幣市場工具及國家證券監管機構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范圍為0-40%;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在5%以上。本基金將不低于80%的股票資產投資于國內A股市場上具有資源優勢的股票。 此外,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如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變更投資品種的比例限制的,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相應調整本基金的投資比例規定。” 3、投資策略 鴻飛基金投資策略是: “本基金對所投資的上市公司的行業狀況、競爭優勢、經營和財務狀況等進行深入研究,借鑒國際通用的權益資本定價模型和方法,結合我國資本市場的實際情況,對公司股票進行合理的定價,以此為基礎進行投資決策。 本基金投資的成長型上市公司應能在較長時間內保持業績高速增長,雖然有些公司可能當期市盈率或市凈率水平較高,但市場預期其未來盈利前景良好。具體來說,成長型上市公司具有以下主要特點: ①公司發展前景良好,主營產品或服務的市場有充分的成長空間; ②預計公司凈利潤在未來幾年內可保持較高增長幅度,且股本擴張速度較快; ③公司業績的增長主要來源與主營業務收入(包括與主營業務性質相同或相似的投資收益)的增長; ④預期公司發展將發生積極變化(如購并和重組等)從而使未來盈利能力得到實質性改善; ⑤公司有優于同行業其他公司的某競爭優勢。” 投資策略擬調整為: “本基金將中長期持有具有資源優勢的股票為主的股票投資組合,并注重資產在各相關行業的配置,適當進行時機選擇。采用“自上而下”進行資產配置和行業配置、“自下而上”精選個股的積極投資策略。 1、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根據宏觀經濟運行狀況、財政、貨幣政策、國家產業政策及證券監管政策調整情況、市場資金環境等因素,決定股票、債券及現金的配置比例。 1.宏觀經濟環境 本基金分析宏觀經濟運行狀況主要參考以下指標: 季度GDP及其增長速度; 月度工業增加值及其增長率; 月度固定資產投資完成情況及其增長速度; 月度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及其增長速度; 月度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工業品價格指數以及主要行業價格指數; 月度進出口數據以及外匯儲備等數據; 貨幣供應量M0、M1、M2的增長率以及貸款增速。 2.政策環境 主要指國家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產業政策及證券市場監管政策。 3.市場資金環境 本基金主要參考以下指標分析判斷市場資金環境: 居民儲蓄進行證券投資的增量; 貨幣市場利率; 基金新增投資規模; 券商自營規模變動額; QFII新增投資額; 新股擴容; 增發、配股所需資金; 可轉債所需資金; 印花稅和傭金; 其他投資資金變動額等。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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