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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精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收益分配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2日 11:40 天弘基金
天弘精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10月8日正式生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和《天弘精選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的有關約定,本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決定實施第四次收益分配。現將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經基金管理人計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復核,以2006年10月9日已實現的可分配收益為基準,本基金擬向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額派發現金紅利0.45元。 二、收益分配時間 1.權益登記日、除息日:2006年10月16日。 2.紅利發放日:2006年10月17日。 3.選擇紅利再投資的投資者其現金紅利轉換為基金份額的份額資產凈值(NAV)確定日:2006年10月16日。 4.紅利再投資的基金份額可贖回起始日:2006年10月18日。 三、收益分配對象 權益登記日在本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基金全體基金份額持有人。 四、收益發放辦法 1.選擇現金紅利分紅方式的投資者的紅利款將于2006年10月18日自基金托管賬戶劃出。 2.選擇紅利再投資的投資者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將于2006年10月17日直接計入其基金賬戶,2006年10月18日起可以查詢、贖回。 五、有關稅收和費用的說明 1.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財稅字[2002]128號《關于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基金向投資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暫免征收所得稅。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手續費。 3.選擇紅利再投資方式的投資者其紅利所轉換的基金份額免收申購費用。 六、提示 1.權益登記日申請申購的基金份額不參與本次收益分配,權益登記日申請贖回的基金份額參與本次收益分配。 2.本基金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分紅。 3.投資者可以在每個基金開放日的交易時間內到銷售機構修改分紅方式,本次收益分配以投資者在2006年10月16日(不含)前最后一次選擇的分紅方式為準。 請投資者到銷售機構或本公司客戶服務中心查詢分紅方式,如希望修改分紅方式的,請及時到銷售機構辦理變更手續。 七、咨詢辦法 1.本公司客戶服務熱線:(022)83310988 ;400-710-9999。 3.本基金銷售機構: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山西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天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二OO六年十月十一日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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