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點進一步推廣,一方面彰顯了市場強烈的需求,另一方面也表明第一批試點平穩有序、效果良好。
文/本刊記者 王亞亞
5月底,跨國公司總部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試點再次擴容,試點地區從先前的北京、上海擴大到江蘇、浙江、廣東、深圳、湖北等5省市,試點企業也從先前的13家擴大到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32家。試點進一步推廣,一方面彰顯了市場強烈的需求,另一方面也表明第一批試點平穩有序、效果良好。
試點初探
2012年9月,外匯局發布《關于開展跨國公司總部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試點的批復》(匯復[2012]167號),原則上同意符合條件的13家企業(北京7家、上海6家)開展跨國公司總部外匯資金集中運營改革試點。2012年12月,北京、上海兩地的試點工作相繼啟動。
2012年12月1日,位于北京地區的中化集團公司、中糧集團有限公司分別完成了全國首筆國際資金在岸歸集,首筆國際、國內主賬戶資金劃轉工作,標志著這兩家中資企業全球資金歸集賬戶落戶北京并實現運轉。
同年12 月4 日,施耐德(電氣)中國有限公司在北京辦理了境內首筆外資企業的對外放款業務(期限6 個月),打破了長期以來外商投資企業不允許進行境外放款、國內外資金余缺難以調劑的約束;12月18 日,施耐德(電氣)又率先利用試點政策中服務貿易項下集中收/付匯可先付匯、后補證明的便利,向其法國母公司支付了美元股利,節省了原來辦理稅務證明所需的3~6 個月的時間,大大提高了資金周轉效率。
2012年12月4日,中國海運通過中國銀行全球現金管理平臺,由境外子公司向境內歸集了1500萬美元,同時從境內賬戶對外放款1000萬美元,完成了上海地區試點的第一筆交易。這標志著上海試點業務進入實質操作階段。12月21日,中國銀行與寶鋼集團又在滬舉行“全球現金管理服務總體框架協議”簽約儀式,寶鋼集團通過中國銀行全球現金管理平臺實現全球外匯資金集中管理,并完成首筆5300萬美元的資金境內歸集交易。
2013 年3 月,三星[微博]公司順利完成首筆跨境貿易凈額結算交易,對境內10家成員公司數筆應收應付款進行軋差,最終以3筆交易(美元、日元、歐元)從三星倫敦結算中心凈收匯3.17 億美元。交易完成后,按照試點政策要求,三星公司和匯豐銀行在T+1 中午12 點前及時進行了國際收支數據還原申報。該筆交易首次打破了國內多年以來貨物貿易領域全收全支原則,大幅減少了試點企業跨境貿易外匯收支交易金額,進一步提升了企業資金運營效率,標志著國內現金管理與國際實踐的進一步接軌。
整體來看,此次試點的政策突破,在于允許參加試點的跨國公司境內外幣資金池主賬戶在一定的額度范圍內與境外資金連通。在此之前,跨國公司只能通過逐筆的外債或者是境外放款的方式在境內、外間拆放資金,且這類放款主要針對中長期資金需求。而在本次試點項下,則允許通過現金池掃款的方式對跨國公司流動資金進行跨境調劑,能夠滿足企業短期的、非常快速的劃入劃出的需求。
其次,試點政策允許試點企業通過境內外幣資金池的主賬戶為成員單位辦理集中收/付匯或者軋差結算。在傳統的外幣資金池中,成員單位通過委托貸款子賬戶進行付款,通過外幣結算戶進行收款;而在試點項目下,允許通過外匯資金池的主賬戶替成員單位進行集中的代收代付,或收付金額相抵后的凈額結算。這可以增強跨國企業的操作效率和集中管理水平,減少外匯收付交易數量,也就自然降低了外匯風險敞口,可為所有成員單位降低財務成本,并為其帶來操作效率上的很大提升。
最后,允許試點企業通過境內外匯資金池主賬戶進行集中結/售匯,結匯后的人民幣資金可進一步劃入集團人民幣資金池,從而打通了境內的本外幣資金通道。這對于試點企業來說,不但可以通過集中管理整個集團的外匯敞口,對風險進行更有效的控制,還可以通過擴大外匯交易量獲得規模收益——從銀行獲得更佳的交易價格,并可免除其成員單位與各自開戶銀行進行的結匯操作。
執行細節
兩批試點企業接連推出,很多企業詢問是否能夠加入這一試點。目前試點地區對企業申請的標準不盡一致,主要由外匯局各地方分局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情況以及企業自身條件來確定。從上海地區參加試點的企業來看,主要有以下三個要求:一是試點企業申請前兩年不存在重大違規行為,具有健全的內控制度及管理信息系統,存在境內外資金集中管理的實際需求,且未被列為貨物貿易外匯管理B,C類企業;二是試點企業須為跨國公司,母公司總資產不得低于4億美元,母公司總體在中國境內的投資不得低于3000萬美元,中國境內直接管理或授權管理的企業不得少于3家,在中國境外直接管理或授權管理的企業不少于2家;三是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從事跨境資金交易應遵守行業管理部門的規定。需要明確的是,在二批試點工作中,已有6家國內知名的民營企業進入試點名單,支持民營經濟發展成為試點推廣中的一大特色。
在開立境內外匯資金主賬戶與國際外匯資金主賬戶時,試點企業需選擇其中一家境內成員公司或本集團的財務公司作為主辦企業。主辦企業原則上在外幣資金池的合作銀行開立一個國際外匯資金主賬戶,賬戶可以分幣種開立。主辦企業若變更合作銀行需至少提前一個月向當地主管的外匯局備案。財務公司作為主辦企業時,其自有外匯資本金不得參與試點業務,并將自身資產負債與試點業務資產負債分開。
關于試點企業短債指標與對外放款額度申請。試點企業短債指標主要由兩部分構成:一是外匯局地方分局核定的短債指標,這一指標也可調配;二是按成員公司中外方出資比例超過25%的外資企業“投注差”的總額核定,其中可用于集中調配的外債額度限于未占用的“投注差”部分。短債指標中的可用“投注差”部分由銀行審核企業提交證明材料后及時進行調整。另外,試點企業向境外成員公司的放款額度不得超過境內成員公司所有者權益之和的30%。
盡管2013年以來跨境資金流動的管理壓力加大,但是跨國公司總部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試點工作并沒有放緩。4月,外匯局對北京、上海兩地試點情況進行了整體評估。評估結果表明,試點成效明顯,達到了預期目的,不僅促進了貿易便利化,也為企業的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創造了條件,促進了實體經濟的發展。在這樣的背景下,試點范圍進一步擴大,第二批試點企業獲批。
據了解,試點擴大后,試點政策的整體框架不變,但為防范跨境資金流動的風險,對個別操作細節有所調整。比如對試點企業國際外匯資金主賬戶與國內外匯資金主賬戶兩賬戶之間調入、調出的額度,第一批試點允許試點企業在規定額度之內進行資金劃轉,要求在任意時點的調入凈額不得超過試點企業集中的外債額度,調出凈額不可超過試點企業集中的對外放款額度;但第二批試點企業兩賬戶之間的調入、調出額度則不再按凈額計算,而是按照發生額計算,即發生額不得超過試點企業集中的外債額度,也不可超過試點企業集中的對外放款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