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新的數據顯示,美國擁有16.77%的投票權,其堅定盟友日本擁有6.02%,老牌發達國家群體歐盟則占31.60%,發展中國家最具實力的“金磚四國”總共僅有9.62%的投票權。根據特別決議事項需要85%以上投票權贊成才能通過的規定,美國就擁有了唯一的特別決議事項否決權。IMF協定經過兩次修改, 需要特別決議的事項由最初9類增加到現在的53類。美國的否決權利進一步增大。美日歐三方發達國家群體總共達到54.39%的投票權,可以聯合否決一切不利發達國家的決議事項。總之,無論決議的表決票額是高還是低,均會朝有利于發達成員國控制或操縱IMF的方向發展。發展中國家最需要IMF援助貸款,但是微弱的投票權注定人微言輕,在申請貸款時還要看人臉色。
2、附加條款,貸款國不可承受之重。IMF(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是布雷頓森林體系的產物,負責幫助各成員國克服短期性國際收支失衡,以提供政府間貸款的方式來緩和成員國的外匯短缺困境,協調國際貨幣的秩序。但是IMF代表的是西方發達國家的利益和價值觀,是西方為主導游戲規則的制定和執行機構。受苛刻的援助條件所限,IMF的貸款資金在貸款國來說有時反而是飲鴆止渴:接受貸款或援助的國家必須按照西方的價值觀改造本國的政治及經濟體制,一旦該體制不能適應本國實際情況,就會出現更大規模的經濟衰退和社會動蕩。
此類實例已經屢見不鮮,亞洲各國更是有切膚之痛。在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期間,菲律賓、泰國、印尼、韓國為支撐本幣匯率,先后選擇向IMF求援。于是IMF分別向菲律賓、泰國、印尼、韓國提供了11億、172億、400億和550億美元的緊急援助性貸款。但是按照IMF的慣例,這項總額超過1100億美元的援助貸款后面自然都附加了極為苛刻的條件。IMF對上述各國分別提出了自己的援助條件。
在與韓國簽訂貸款協議時,要求韓國大幅度開放其金融市場,允許外國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大舉進入韓國市場,在韓國的外國銀行或企業可以全面參與韓國證券交易活動。許多國際金融法學家認為,這實際上是讓韓國用相當一部分金融主權換取貸款援助,以擺脫金融危機。為此,韓國公眾把1997年12月3日韓國與IMF簽訂貸款援助協議日定為“國恥日”。和韓國比起來,印尼的情況更為嚴重,IMF與其簽署協議時,不僅要求其削減財政開支、緊縮通貨、擴大開放金融市場,同時還要求其政府實行政治體制改革。正是在此背景下,最終導致了印尼社會大動蕩直至蘇哈托政權倒臺。
3、次貸危機中的失語。1997年,對于源自于亞洲的金融危機,IMF對亞洲各國的金融市場弊端口誅筆伐,對掠奪性投機的對沖基金卻只字不提,在對亞洲國家進行援助時也是高傲的指手劃腳設置了很多的苛刻條件。
時至2008年,次貸危機全面爆發,IMF卻在此時完全失語。他們沒有批評美國金融監管缺位問題,信用消費過度膨脹問題,金融創新過于激進問題等等。當世界各國疲于應對時,他們再沒有“火中送炭”,冷對各國金融市場動蕩,坐視冰島“國家破產”。IMF前后兩次危機中的強烈反差已經危及IMF的國際威信,亞洲13國成立亞洲外匯儲備基金在此時正當其時,今后必將成為亞洲各國自救的關鍵力量。
三、亞洲外匯儲備基金在危機中自救
1、馬來西亞的自救啟示。危機初期,馬來西亞按照IMF建議施行一系列的緊縮性經濟政策,但是經濟形勢仍在持續惡化,這一政策宣告失敗。1998年7月,馬來西亞政府提出了“國家經濟復蘇計劃”,標志著馬來西亞宏觀經濟政策的全面扭轉。在該計劃中,馬來西亞政府提出了加強宏觀經濟基礎、穩定貨幣、恢復市場信心、維持金融穩定等目標。
1998年9月1日決定拒絕接受IMF的援助,重新實行資本管制,固定林吉特匯率且使之一次性從2.86兌1美元貶值到3.8兌1美元,貶值幅度約為24.7%。實際上馬來西亞是與菲律賓、泰國、印尼、韓國并列的五大受災國,并非排斥外來援助。只是IMF提出了比韓國、印尼等更為苛刻的附加條件,其中包括盡快開放金融市場、放松外匯管制、最大限度緊縮通貨并削減財政開支,同時還要求進行政治上的改革。因此馬哈蒂爾斷然拒絕了這一條件,并率先摒棄IMF的經濟緊縮政策,采取經濟擴張政策,并最終成功走出危機實現了經濟復興。馬來西亞的成功模式告訴我們,危機中的經濟政策必須符合該國的實際情況,在援助時死板照搬一個經濟和政治模式是行不通的。
2、區域貨幣組織的強大自救能力。當金融危機危及一國幣值穩定的時候,一個區域性的貨幣組織往往比全球性的金融貨幣機構反應更加快速,更加有力。上世紀50年代初西歐國家普遍受美元短缺的困擾,他們的匯率穩定時時受到威脅,于是他們組織成立了“歐洲支付聯盟”,倡導非美元的貿易結算。這個區域性貨幣合作機構幫助西歐維持了長達十年之久的匯率穩定。即將成立的亞洲外匯儲備基金是為確保成員國央行擁有足夠資金以抵御其本幣受到類似亞洲金融危機那樣的投機性攻擊,實際運行之后動用資金為發生貨幣危機的成員國進行貸款援助也是水到渠成的。
加上本次次貸危機,在布雷頓森林體系1973年崩潰而蛻變為“美元本位”的國際貨幣體系之后,已經無力穩定國際金融市場,反而成為世界經濟的不穩定因素。美元周期性波動和持續貶值已經擾亂了全球經濟的正常周期,損害了其他國家的經濟利益。美元不再可靠,同是布雷頓森林體系產物的國際金融機構則更不可靠。IMF等組織由西方國際主導,代表的是西方的利益和價值取向,在原來的貨幣體系中改變這些組織的游戲規則極為困難。因此,亞洲外匯儲備基金就順理成章地成為我們在危機中的必然選擇,抱團取暖、互通有無總勝過看人臉色、飲鴆止渴。
我國在《清邁協議》下與他國和地區簽訂的雙邊貨幣互換協議
時間 | 簽署的國家和地區 | 本幣互換的金額 |
2008.12.12 | 韓國 | 1800億元 |
2009.1.20 | 中國香港 | 2000億元 |
2009.2.8 | 馬來西亞 | 800億元 |
2009.3.11 | 白俄羅斯 | 200億元 |
2009.3.23 | 印度尼西亞 | 1000億元 |
2009.3.29 | 阿根廷 | 700億元 |
資料來源:央行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