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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儲備是誰的資產
外匯儲備是中央銀行的資產還是國家資產,人們也存在模糊認識。關鍵在于如何認識國家資產。比如,國務院各部門管理的國有資產是部門資產還是國家資產?很顯然,這些都是國家資產,由各部門行使管理和使用職能。
外匯儲備是中央銀行發行人民幣基礎貨幣購買的,因此,這些資產屬于中央銀行資產,如同發行的基礎貨幣是人民銀行的資產一樣,但這只在資產平衡表上這樣表示。發行人民幣本身屬于國家行為,因此,外匯儲備屬于國家資產,是國家可以隨時動用和使用的戰略資源。
但是,也不能因此認為既然是國家資產,就要歸類到統一的一個部門管理,因為國務院各部門本身代表國家在行使管理國有資產的職能。但筆者這里提出外匯儲備是國家資產的目的在于改變人們長期以來的觀念:中央銀行不能直接使用外匯資產,企業和社會要用外匯,必須拿人民幣去購買。
事實上,對于如何使用外匯儲備人們提出不少建議,但有些建議不合適。
第一,給商業銀行的外匯注資可以結匯?
2003年中央匯金公司給建設銀行和中國銀行各注入了200多億美元的外匯資本金,2005年給中國工商銀行注入外匯資金150億美元。在人民幣匯率升值或升值預期的情況下,以人民幣資產衡量,外匯資本金的價值縮水了,將來還面臨縮水的預期。因此,有看法提出,是否可以將注入的資金結匯成為人民幣呢?很顯然,這是不能結匯的。因為給商業銀行的外匯資產已經投放了相應的人民幣現金,如果再次結匯,這筆外匯就是兩次結匯,投放了雙倍的人民幣現金,最后外匯又回到了中央銀行作為外匯儲備。因此,所有從匯金公司出去的外匯資金,無論是注資給商業銀行還是證券公司等,這些資金都不能結匯使用。
第二,外匯儲備是否可以扶貧乃至發給個人?可以給企業注資?
再比如,有人提出,拉動內需把外匯發給個人,以前還有提出拿外匯儲備去解決農村的貧困問題,或用于扶貧,或者把這些資金用來改善生態環境、進行基礎設施建設等,也有人提出把外匯儲備用來解決目前企業的困難等。
這些想法很好,但不正確。如果貧困問題解決所需要的物資、設備、技術的采購來自國內,工資的發放是人民幣,那么,運用外匯儲備解決這些問題并沒有減少外匯儲備,不過是外匯儲備在國內轉了一圈,由被資助者結匯成為人民幣使用,外匯最后又回到了中央銀行。這樣的外匯儲備使用,仍然是雙倍的基礎貨幣投放。與其這樣,還不如讓中央銀行直接發鈔票進行扶貧,而這是不可能的。
當然,如果解決上述問題是在境外采購,設備、資源在境內使用,這才是真正使用外匯儲備,這確實可以減少儲備。
外匯儲備確實是國家可以支配和動用的戰略資源,但凡是在國內使用的外匯儲備,只要使用者要求結匯成為人民幣使用,這樣的使用都是不可行的。因此,外匯儲備可以給商業銀行證券公司注資,目的是國際競爭,但企業如果是結匯使用,就不能這樣做。
只有純粹使用外匯的項目,才能動用外匯儲備。比如石油戰略儲備、戰略物資的進口儲備等。
筆者認為,外匯儲備是國有資產,是中央政府可以直接動用的資產,這樣資產的動用,不用人民幣去購買,而是拿外匯直接進口資源、能源、技術等,向需要的企業出售或者作為股權參股或者將進口的實物資產或無形資產進行注資,這樣外匯儲備就真正用起來了,也就不再是永遠不能使用而被國際綁架的資產了。
(作者為國家行政學院研究員)
來源:經濟觀察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