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資公司私兌外匯 炒匯客戶血本無歸(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13日 00:21 上海商報
客戶大多血本無歸 某大學學生邱某,偶然在網絡上搜索到了帕雷特公司代理客戶開戶入金等買賣外匯操作的介紹,看到有介紹經紀人的聯系方式,就通過此人于2008年2月底注冊開戶。邱某當天10時左右用“支付寶”支付給IB人民幣1000元,下午5時多在MT4平臺查詢到已兌換成140美元到位。抱著試一試的心理,邱某選擇外匯保證金杠桿比例是1:500的交易,開始盈利很好,一周內最多賺取約360美元。做了1個多月,覺得外匯交易風險較大,邱某取出本金150美元,其余盈利就在這個賬戶繼續操作,但最后賬戶內只剩下60美元。 邱某還算幸運的,在某服飾公司工作的唐小姐就沒有那么好的運氣了。她也是通過網上宣傳找到IB的,并在2007年4月份注冊開戶。她一共注冊了3個戶頭,投入16萬余元人民幣,帕雷特公司按照國家公布的銀行匯率牌價兌換成美元后在MT4平臺上幫她入金。具體的買入、賣出的操作是由自己進行,她感覺就像一般的股票買賣軟件一樣,不過郵箱每天都會收到帝馬公司發過來的行情信息。開始時外匯保證金杠桿比例是1:100,后來她讓他們改成1:200。半年后,她的MT4賬戶內只剩下6美元,全部虧光。 短短幾年,帝馬在中國“淘金”豐厚,不僅花費幾百萬元買下了在中國上海的辦公場所,還購置了保時捷等豪華轎車。而那些參與網上炒匯的客戶基本上輸得所剩無幾。 ◇相關鏈接 此種新型犯罪 在滬尚屬首例 帝馬違反中國外匯管理條例,擅自指使雇員采取在互聯網發布廣告的方式,招攬投資者參與NF等公司外匯保證金交易,用其本人或其他人名義開設10個個人銀行賬戶收取人民幣,幫助投資者私自兌換相應的外匯作為保證金,檢察機關初步認定,他將2000余萬人民幣通過網絡買賣外匯構成非法經營罪。 左杰知道帕雷特代表處和帕雷特公司從事的是外匯保證金業務,案發接受公安機關詢問時,仍然按照帝馬的要求隱瞞事實真相,構成共犯。檢察官指出,外國人利用中國公民對外匯專業知識的缺乏,專營國家未開放的外匯經營市場,成立或介紹所謂的外匯買賣中介公司,變相從事外匯買賣,從中國市場大肆“吸金”的現象值得警惕。當事人應當查尋此類公司有無正當經營外匯買賣的資質,防止受騙上當。得知內情的中國雇員應該增強自衛意識和合法經營意識,積極舉報違法犯罪行為,打擊不法營利活動。此種新型犯罪屬上海公安部門查獲的第一例,目前仍在進一步追查之中。 相關報道: 新浪聲明:本版文章內容純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 新浪財經吧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