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隨著民間藏寶熱的日漸升溫,收藏界所發起的“尋找中國民間國寶”、“民間國寶鑒定”活動也日漸受到大家的關注。不過,在昨天中國民間“國寶”第一次專家研討會上,馬未都、戴志強、楊靜榮等各個領域的文物收藏鑒定專家卻呼吁:“國寶”之詞不能濫用。
“民間肯定收藏著國寶,但是就國家標準來講,國家文物局并沒有國寶之說,現在
這么廣泛地提,肯定有問題”,著名古家具鑒賞家馬未都先生對民間國寶的概念提出質疑。著名陶瓷專家楊靜榮也表示了類似的疑慮。“日本是有‘國寶’這一說,日本的國寶就相當于一級甲文物,但‘國寶’這個詞引到中國后,概念就有些模棱兩可。用到民間國寶,更大的問題在于:由誰來鑒定。以前只有國家博物館的文物才能參加定級,那么民間文物由誰來定,它的權威性如何體現?”
“國家的文物按其具體特征分一級品、二級品,這個標準只能有一個,不存在民間國寶與官方國寶的區別。所以如果用‘國寶’這個詞,首先應該給它一個法定的概念限定。究竟什么是民間國寶,一定要給一個準確的概念。”
眾專家認為,尋找民間國寶的社會意義,就是把民間寶物納入正規發展軌道,包括給民間文物做鑒定,也是為了讓民間文物更好地得到保護與收藏。但是民間文物由誰來定級,什么樣的民間文物稱得上民間國寶,概念仍需要認真地研討。一些專家甚至提出,與其統稱“民間國寶”,不如叫“民藏寶物”更準確。(孫小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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