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取朱熹字畫真跡 昨日被判1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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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20日 15:10 京華時報 | |||||||||
昨天,盜竊價值250萬元朱熹真跡的刁重敬終于露面,同他的保姆劉代玉在東城法院一同受審。雖然刁重敬試圖證明自己偷盜時很糊涂,并質疑字畫的高昂價格,但法庭審理后,還是以盜竊罪判處刁重敬13年有期徒刑,并罰1.3萬元。劉代玉也因窩藏和轉移贓物被判處1年有期徒刑。 之前有報道稱,已經50歲的刁重敬是個書畫收藏者。在檢察官的詢問下,刁重敬承
庭審中,刁重敬對當時的偷盜細節都以記憶不好為由避而不談。刁重敬搖著頭對法官和檢察官說:“我現在記憶真的不好了,我中午吃什么到晚上就記不得了。”對偷盜的目的,他更是模糊地表示,自己也很納悶,稀里糊涂。 其實盜竊字畫時,刁重敬正在與劉代玉談朋友。劉代玉的證言顯示,得手后刁重敬曾對她說以后有好日子過了。與刁重敬一同去展會的朋友萬某在證言里說,刁重敬喜歡“順”東西,他在展會上曾提醒過刁,不要有偷盜的念頭。 刁重敬覺得自己特別委屈。法庭上他多次表示,他真的不知道被盜字畫值那么多錢。他說,存放該字畫展廳的展品價格均不高,一般為一兩萬;其次展廳保護措施也不力,不但沒有玻璃罩,也沒有人員監督,以至他輕易得手;重要的是,被盜字畫進行過二次裝裱,而且手藝很粗糙。 檢察官表示,刁重敬雖有理由懷疑字畫價值,但法官定案只認現在價值250萬元的司法鑒定。法官最后沒有接納刁重敬的辯解,但考慮他積極退贓、沒有造成實際損失等情節還是輕判了刁重敬。劉代玉因幫助包裝和存放字畫,法官認定她構成了窩藏和轉移贓物罪。(記者 郭曉明 王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