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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教你依法收藏(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6日 11:16 新浪論壇
2、民間買賣清以前的文物屬違法 那么,我國怎樣從年代上界定文物的呢? 柳偉光告訴記者,我國對于文物年代的界定也存在一個變化的過程,它與我國是文明古國、歷史文化悠久文物眾多有關,也受到國際上的慣例影響。 通常情況下,我國把清初做為一個文物年限的界定,清初以前都屬于珍貴文物,清朝以后,包括民國、建國后等都屬于普通文物。也就是說,清以前的文物就不能買賣了。如果市場上發現明朝的藏品,那么就可以明確地認定其為違法,買賣雙方都要承擔法律責任。 但是有人會產生疑問,在民間市場上明朝的物品并不少見,最普遍的一個例子就是宣德爐,不論是民間市場還是國際的拍賣行都是藏家追捧的珍品,怎么會成為違法行為呢? 柳偉光說,對這個問題要從兩方面解釋。首先,民間市場上的贗品很多,國內市場上70%~80%的古玩其實都是復仿品。仿品本身屬于藝術品,不屬于文物就談不上違反文物法。明代文物仿制的就更多,可以說市場上99%的明代文物是仿品,其中最為典型的就是宣德爐。"我們都聽說過宣德爐精美,而實際上真品的宣德爐只有兩件都在故宮。真品宣德爐為紫紅色,大小如鍋,因明代的制銅業發達,所以,真品宣德爐表面光滑沒有砂眼和氣泡,是后世難以仿制出來的,而復仿品大多出現在清末,做工較為粗糙。"但即使這樣,清末的復制品屬于"老仿",在市場仍不乏追捧者。 其次,是不是所有的清初之前的文物都不準買賣呢?也不盡然。國家規定,有藝術品經營資質的單位,經國家文物部門的批準后可以進行指定的文物買賣。近年,國內出現了一批著名的拍賣公司,例如北京的"翰海"等就屬于這類有資質的經營單位,國內進行的相關經過審批的文物拍賣活動也不并少見。從文物的來源上,國家的珍貴文物以及館藏的文物當然不能出售,這些拍賣的文物大多是海外回流或是民間的流散文物。而且國家規定,這些文物拍賣后不準出境,按照國際上的慣例一百年前的藏品屬于文物,進入二十一世紀后,國家已將文物不準出境的上限提高到了清末期。 柳偉光說,普通收藏者不要被一些假象所迷惑。比如,現在電視上流行的一些藏寶鑒定節目,動輒市場價值數百萬,實際上并不可靠,電視節目為了增加娛樂性,價格普遍被高估了,而且一些經過專家現場鑒定的真品,實際上仍為贗品。 雖然對清以前的文物民間不準買賣,但是國家并不反對民間對文物的收藏。如果收藏愛好者真的藏有清以前的文物,買賣是違法的,但收藏不違法,在不出境的前提下,無償贈送給其他人也不違法。值得注意的是,收藏文物就負有保護的責任,如果你手中持有的是一件國家一二級文物,如果損壞的話,收藏者還要被追究責任。所以,他奉勸那些沒有足夠能力保管文物的收藏者最好還是將文物捐獻給國家。 3、民間收藏三大忌 做為一個民間的收藏者,以下的幾個規定是需要特別注意的。 首先,出土文物絕對不能碰。我國《文物保護法》第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地下、內水和領海中遺存的一切文物屬于國家所有。法律中還特意強調中國境內出土的文物屬國家所有。據柳偉光介紹,在這方面有過慘痛的教訓。1974年,在我國陜西西安發現了世所罕見的秦兵馬俑群,然而,在發掘的過程中卻發生了一件令人遺憾的事情。當地的農民由于無知,在發掘的過程中私自竊取了一個陶俑頭,因為盜取破壞文物情節特別嚴重,最終被判處了死刑。這就是著名的"人頭換泥頭"的故事。此案起到了警示的作用,在中原一帶曾經愈演愈烈的盜掘風一度戛然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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