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市新規接踵而至,旨在“斬斷”關聯交易的路徑,加強內控和外部監管,減少利益輸送的“灰色地帶”。
銀行受影響最大。同一機構賬戶間禁債券交易,對銀行理財產品是一個較大的考驗,部分銀行理財收益率或面臨下滑風險。
⊙記者 王媛 ○編輯 孫忠
對銀行間債市關聯交易治理終于出臺了公開規定。5月14日,外匯交易中心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管理關聯交易有關事宜的公告》,規定同一金融機構法人的所有債券賬戶之間不得進行債券交易。
繼中債登連續“窗口指導”,加強對債市丙類戶的監管后,作為銀行間債市的前臺服務機構,外匯交易中心首次公開發布債市關聯交易的規范細則,明確向市場表達了監管層治理“債市亂象”的決心。
除了原先的銀行外,此次監管范圍擴大至銀行間市場的各類交易主體,包括保險、信托、基金、券商、境外機構等,通知明確指出,同一金融機構法人的所有債券賬戶之間不得進行債券交易。
“上周,中債登以窗口指導的方式,暫停銀行自營戶和理財戶之間、理財賬戶間的交易,因為沒發正式文件,市場有人還質疑會不會嚴格執行。”滬上某券商債券分析師告訴記者,現在明文規定了,可見監管層的決心。
目前已暴露出的債市案件顯示,丙類戶成為了利益輸送的主要渠道。業內人士指出,中債登和交易中心先后出臺新規,旨在“斬斷”債市關聯交易的路徑,加強內控和外部監管,減少利益輸送的“灰色地帶”。
由于銀行為我國銀行間債市的主力,記者昨日采訪到的多數市場人士指出,銀行受此新規影響最大。
業內人士稱,由于銀行理財產品期限較短,但為了獲得較高收益,多數依靠銀行自營賬戶的支持,如今,兩者間交易被禁止,對銀行理財產品是一個較大的考驗,部分銀行理財收益率或面臨下滑風險。
“當理財產品贖回較大時,交易對手的選擇范圍受到限制,將會增加交易成本。”華泰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劉煜輝[微博]對記者表示,原先自營賬戶有利于理財戶進行流動性管理,減少理財產品收益率波動,但新規出臺,將令理財戶面臨考驗。
但另一方面,此新規也間接規范了銀行的“資金池”模式。
劉煜輝指出,理財戶和自營戶間禁止債券交易,在杜絕利益輸送的同時,也有利于對資金池模式的規范,對于未來的理財市場,監管層樂見的是“將資產池解包還原,一一對應”。
中債登副總經理王平近日撰文指出,近期發生的債市案件中,當事人是利用了債市靈活性安排與配套環境和條件尚不到位之間的縫隙,實現了利益輸送和權力尋租,他建議未來應特別重視發揮機構內控在債券業務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