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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寶
10月17日下午,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涂謹申、何俊仁、甘乃威等舉行記者會,再次推進雷曼迷你債投訴處理進展。
涂謹申表示,“今天上午,銀行公會已通過回購迷你債券建議,但是是以市值回購,若查出屬銀行方面有誤導銷售,就100%退款。雷曼苦主對此并不滿意,據我們了解,7、8、9系列的迷你債券,市值已折價很多,如果以市值回購,購買此系列債券的苦主,損失將會非常慘重。”
“如果按照上述方案執行,則意味著,在此事件中,銀行并未承擔任何責任,只是支付了利息與一些行政費用。”涂謹申續稱。
香港銀行公會對本報記者表示,“公會專責小組同意接受特區政府關于雷曼迷你債券按市值回購的建議,”有關分銷銀行同意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就雷曼兄弟迷你債券提出的回購建議。專責小組并已積極開展相關工作,包括委任安永會計師事務所為獨立財務顧問,負責回購迷你債券的過程,包括厘定市值。專責小組指出,銀行接受政府的回購建議,是為了在極端特殊的市場情況下,為迷你債券持有人提供協助而作出的。
金管局、證監會監管不力?
“本周一的特別內會原則上同意于17日在內務委員會成立小組委員會,討論分銷商銷售與雷曼兄弟公司相關的金融產品,包括迷你債券及票據。”何俊仁稱。
何俊仁認為,根據經驗,仍有部分出席的分銷商對議員的問題不愿意回應,包括有否設立銷售額或獎賞制度、有否辭退銀行職員、會否采用‘回購措施’等,相信小組日后在執行職務時,有需要獲賦權,傳召有關人士出席會議,作證或出示其所有的有關文件與紀錄。
而就此,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及甘乃威已要求于17日內會提出議案,通過同意賦予該小組委員會《立法會(權利及特權)條例》賦予的傳召權力。
而對于立法會下周三將舉行的“協助雷曼苦主”動議辯論,甘乃威就立法會議員林健鋒提出的議案提出修訂,主要內容包括:對政府監管不力予以譴責;要求分銷銀行盡快公布雷曼兄弟產品的資產資料;監管機構盡快公布不當銷售手法或違規偏離指引的行為的性質及數量;警方盡快完成調查違法行為,交當局提出檢控及予以懲處;分銷商盡快就不當銷售及違規行為,向客戶提出賠償方案;政府研究設立獨立機制,提供一站式的調解糾紛服務,避免透過昂貴及冗長的訴訟程序;除了就金管局及證監會外,亦需就財政司、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在今次事件中有否失職作出調查。
“在我們最近的一次特別內部會議上,從金管局的官員的回應中,我們初步有以下結論:金管局于2006年3月已發出指引,強調銀行要加倍審慎向弱勢社群(包括)長者解釋清楚金融產品的詳細資料,并于2007年底及2008年初察覺到涉及債券抵押證券(CDO)的金融產品有很大風險,并勸各銀行把有關產品界定為高風險產品,但金管局卻沒有要求銀行提供資料,跟進及糾正行動,是監管不力。”本報記者在17日記者會現場獲得的一份資料顯示。
“證監會認為‘迷你債券’的名稱沒問題,是一種品牌,絕對漠視名稱的誤導性,與產品本身屬復雜的衍生工具不相稱,審批不力。”這份資料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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