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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報訊 (記者 仇兆燕) “我們才收房幾個月,根本就無法在6月底前拿到房產證,農商行卻在存量房貸的優惠條件上將是否有房產證和6月30日前為截止日期作為申請存量房貸優惠的條件,明顯是故意不想給我們辦!弊蛉,本報接到讀者蔣先生的電話,反映農商行存量房貸優惠條件苛刻。
苛刻條件惹怒貸款人
蔣先生2007年上半年購買了新天地的期房,并在農商行辦理了商業住房貸款,此前剛剛收房,目前依然未拿到房產證。隨著央行存量房貸優惠政策的出臺及農商行對外公布存量房貸優惠政策,小小的房產證卻變成了大問題。
根據此前出臺的農商行7折房貸實施細則,申請7折房貸的客戶,必須持本人身份證、借款合同、購房合同和房產證原件,于今年6月30日前到銀行申請,在此期限后申請將不予接受。
蔣先生認為,農商行的規定顯然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拔覀冊6月30日前拿到房產證的可能性極低,它這個規定至少‘砍’去了一半人。”
據記者從鏈家地產和銀行業內人士處了解到,期房沒有交房前,開發商作擔保,當時房產證在開發商處,交房之后,銀行從開發商處獲得房產證后,再去建委辦理抵押登記,然后將產權證交還給購房人。這個期限少則半年多則2年。
這樣算來,蔣先生這樣的2007年左右的購房人來說,都很難申請存量房貸優惠。
貸款人辦理轉按揭
對于蔣先生的說法,記者先后以客戶的身份詢問農商行,相關人士表示,這是行里的規定。
蔣先生也很無奈地表示,自己及很多鄰居都多次給四季青支行打電話表示不滿,但是對方也表示這是總行的規定,沒有辦法。
據記者了解,無奈之下部分貸款人已經開始與民生銀行等銀行接洽,辦理轉按揭。“如果還是不能給我們優惠,我也會考慮辦理轉按揭!笔Y先生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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