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貸匯
文/李曉春 董少廣
傳統的信貸業務中,銀行只針對單一企業的資產、實力進行信用風險評估,很難對草根出身的個人和小企業提供持續和有競爭力的金融服務。供應鏈金融,是銀行跳出單個企業的局限,憑借核心企業自身實力,對核心企業與上下游企業真實的基礎交易進行資信捆綁,通過資金的封閉運作,降低了相對弱勢的小企業的準入門檻,享受到銀行“綠色通道”一攬子服務和一定的利率優惠,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物流”、“資金流”等有機統一,是企業創新與金融創新最具競爭力的有機結合。
萬變不離其宗:供應鏈主要經營模式的選擇
供應鏈客戶群的選擇
核心企業:指行業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在整個供應鏈中具有規模大、實力強、居于核心地位,技術優勢明顯等特點,可以是省內或省外的企業。核心企業的自身實力和行業特點是供應鏈模式架構的關鍵因素,原則上企業應連續三年產品市場份額和年銷售收入保持增長,并在供應鏈中對上下游企業有較強的管理意識和管理能力,產業鏈條清晰,客戶資源豐富。
供應鏈模式中的上游企業指在供應鏈中為核心企業直接提供原材料、零配件或服務的企業。下游企業指在供應鏈中購買核心企業產品用于繼續加工或銷售的企業,包括覆蓋產業鏈當中的供應商、生產商、服務商、批發商、銷售商直至最終消費者等。
原則上,供應鏈中的小企業客戶與核心企業合作在兩年以上,具備企業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主營業務收入基本穩定,生產經營正常,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關聯企業信用記錄良好,在金融機構無不良授信記錄和惡意逃廢債行為,企業管理規范,具有持續經營能力,有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能力。此外,供應鏈成員可享受核心企業提供的優惠政策,如跌價補償、訂單保障、銷售返點、按時結算等,企業需具有健全的財務核算制度,財務指標良好,并在經辦銀行開設基本結算賬戶或一般結算賬戶。
供應鏈模式的選擇
1、共同債務人模式和債務確認模式
共同債務人指核心企業作為并存的債務人,因產品的生產銷售等,與上下游企業共同直接承擔對銀行的債務,并按銀行的相關規定,履行還款等義務。
債務確認指核心企業向銀行出具書面承諾,承認基礎交易及應付賬款無爭議,承認銀行應收賬款債權受讓人地位,到期會將應付款項直接付至銀行指定賬戶。或承諾在上下游企業無法按時足額償還銀行融資時,回購貨物、回購經銷權、支付價款直接償還銀行融資,配合銀行追償等。
2、連帶責任擔保模式和系統對接模式
連帶責任保證是指在合同中約定,由核心企業對上下游小企業融資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或由核心企業及參與融資的上下游企業分別按授信金額的不同比例共同出資形成“風險保證金資金池”作為質押擔保,并由參與融資上下游企業提供聯保的方式作為補充擔保,當上下游小企業授信業務出現不良時,可由“資金池”里的保證金先行代償,或由核心企業對借款企業主合同債務負有連帶清償的責任。
系統對接或開放指核心企業將其管理系統的部分使用權或查詢權向銀行開放,使銀行系統與企業的管理系統進行對接,銀行可實時監控核心企業與上下游企業的交易狀況,實現對資金流和物流的封閉控制,達到“資金流-物流-信息流”高效協同。
3、動產與貨權相結合物流金融模式
企業將貨權轉移給銀行,由于銀行作為質押人,不完全具備監管質押物的條件,在供應鏈金融服務中,銀行可根據第三方物流企業或專業市場的規模和運營能力,將一定的授信額度授予物流企業。它既有現有的第三方物流公司的職能,又具有充當銀行和生產、供應、銷售之間的融資橋梁的職能,還具有幫助質押貸款主體雙方良好地解決質押物價值評估、拍賣等難題,不僅彌補了銀行對質押物控制程度的缺陷,使每個階段的物流對應多大的價值實時跟蹤,并辦理銀行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降低了企業與銀行之間信息不對稱,達到“三贏”效果。
八仙過海各顯神通:供應鏈業務如何可持續發展
從企業提升競爭力的角度來說,當今企業的競爭已不再是公司與公司之間的競爭,而是供應鏈和供應鏈間的競爭。核心企業要通過良好的企業形象和財務管理效能,吸引更多的供應商和經銷商,通過企業之間的優勢互補,對物流、信息流和資金流的有效整合,達到強化成本控制、優化資源配置、提升整個產業鏈在市場的競爭力。作為上下游的中小企業在不斷加快業務發展的同時,要加強自身的經營管理,主動與金融機構等展開對接,不斷提高資金周轉速度和使用效率,積累信用記錄,實現信用增級,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提高產業鏈的整體融資能力。
從銀行的角度來說,一方面,供應鏈模式不僅有利于拓寬客戶范圍,改善客戶結構,通過對小企業的批量授信獲取規模效益,還可以利用自己的專業技能通過多元化的金融服務平臺,向中小企業提供相關的財務顧問、貿易融資、保函等增加中間業務收入,形成金融產品的交叉銷售。
另一方面,核心企業的信用介入以及核心企業與商業銀行之間的戰略伙伴關系,不僅可以穩定銀行的高端客戶,深化銀企合作關系, 延伸業務合作的視角和觸角,為銀行拓展新的業務增長點提供了商機。
面對日益激烈的客戶爭奪,供應鏈金融的市場競爭也在加劇。銀行必須加快業務轉型,以市場為導向,圍繞供應鏈金融業務建立相應的業務機構。根據不同的行業、核心企業的實力及經營變化、對上下游企業管理的有效性、企業間交易情況等,分析行業市場容量與目標市場定位及金融開發價值,將業務滲透到供應鏈的每個業務節點和企業的不同發展階段,實現供應鏈產品的多樣化,差異化。挖掘市場潛力,創新出更有針對性的貼身式金融服務方案,在信貸政策上,變單個企業的不可控風險為供應鏈企業整體的風險控制,激活整個“鏈條”的運轉。
銀行首先要整合資源優勢,發揮聯動效應,積極探索和挖掘核心客戶資源,通過簽訂戰略合作協議、產業鏈金融服務專項合作協議等形式,由核心企業定期向銀行推薦符合標準的上下游中小企業客戶名單,從源頭上擴大業務的渠道,這是供應鏈業務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因素。其次要深入挖掘金融服務的廣度和深度,探索供應鏈金融服務的電子化,網絡化,以適應現代供應鏈管理和競爭的需要。使企業不再受物理網點的限制,在網絡就可以自助辦理商品質押,融資申請等供應鏈全流程業務,最大程度實現交易的程序化和自動化,培育忠誠的客戶群體。
風險防范與商業銀行必須加緊修煉的幾項內功
目前,我國核心企業對供應鏈成員的管理還缺乏制度化的手段,成員之間關系松散且邊界模糊,上下游企業對核心企業的歸屬感不強。隨著經濟下行壓力的加深,以及行業的不景氣,一些核心企業受原材料價格上漲、人民幣的持續升值、產品需求減少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往往將市場壓力轉嫁到與之配套的處于劣勢競爭地位的中小企業身上,使企業未來盈利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導致銀行可選擇開發的供應鏈條有限,發展空間突破困難。加之目前我國征信體系尚不健全,一旦出現糾紛,往往訴訟成本很大,甚至超出債權數額。
另外,我國許多銀行業務模式尚未統一規范,在單證、出賬等環節很大程度上需要人工確認,銀行對抵質押物的跟蹤、倉儲和資金監管、價格監控乃至變現清償等方面還缺乏管理經驗和手段,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銀行的操作風險。尤其是應收賬款不同于倉單、存單、提單、股票債權的出質,也不同于動產質押,它只是一個內部記賬科目而非正式的債權憑證,我國現行法律法規都沒有對快速實現質權作出比較明確的規定,其實質就是以一種債權入質來擔保另一債權的實現,通過“三方協議”對已預付的“資金池”進行監控,其有效性依附于商業合同的真實有效而存在,質權的獲取缺乏有效的質押登記。因此,借款人因重大違約,對方依約拒絕付款,或面臨訴訟預付款被依法強制執行,企業破產等極端情況時,銀行債權不具有優先受償權。
在授信管理方面:督促核心企業向銀行提供全產業鏈條的經營管理信息和交易結算記錄,盡可能將所有環節通過電子化實現無縫對接,并對所有信息進行有效整合,從行業特征對企業的主營業務范圍、經營資格、經營年限、歷史信譽狀況,尤其是核心企業自身的經營狀況是否發生重大變化,與上下游客戶的交易量、結算方式、結算周期等是否出現大幅下滑乃至交易糾紛。結合核心企業對上下游企業的管理能力,其他銀行的授信情況,風險緩釋等信息,從供應鏈整體運行質量加以審核,把好客戶準入關,合理確定上下游企業名單、根據不同的行業或不同類型的客戶等核定一定的授信總量,對不同分支機構的管理能力,實行分類授權管理,從源頭上控制信貸發放風險。
在當前我國相關法律尚不完備的情況下,金融服務模式的產品設計應以實現供應鏈資金流在在核心企業與銀行體內的封閉運作為目標,設立科學有效的動態監控指標,如資金回籠率、貸款逾期率等,完善違約數據庫的建設,定期公布行業信貸風險等級和行業授信的指導意見,相關規章制度要清晰、可操作。銀行發放的貸款或出具的銀行承兌匯票應直接交付核心企業,并取得核心企業的收款確認,通過三方協議約定保障資金回流的線路。同時建立定期對賬制度,不斷完善授信額度管理臺賬和電子化平臺的建設,根據不同中小企業特殊的現金流狀況、支付頻率,為其設計特殊的還款方式,實現信息共享和全流程的管理監控,當企業貸款發生逾期時,銀行應立即通知核心企業共同采取相關清收措施,暫停對該企業的授信業務,直至全部授信得以清償。
應收賬款類融資:主要針對上游企業。應收賬款的保理業務是一種權利的轉讓,而應收賬款的質押授信則是一種權利的質押,兩者有一定的區別。客戶經理須對企業提供的合同、發票等單據通過核心企業或第三方機構供應鏈管理系統等進行嚴格審查、逐筆核實確認。重點分析基礎合同的效力,確定應收賬款是否以真實交易為基礎,是否來源企業的主營業務,有無任何瑕疵,融資期限是否與應收賬款期限相匹配,通過對物權單據和融資款項的封閉運作,實施資金流和物流的雙向控制。另外,用于設立質押的賬款還必須是依照法律或當事人的約定容許轉讓的,如果不能轉讓,就不能用于質押。其它相關要素,包括金額、期限、支付方式、債務人的名稱和地址、合同的履行銀行享有的權利和出質人應負的義務等,都應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予以明確。
預付/應付類融資:主要針對下游企業。重點審查是否以真實交易中產生的預付款為基礎,企業交易背景的連續性,債權債務關系的有效性,以往付款記錄等基本情況。對基礎交易未提出爭議,預付款項下客戶應已簽訂合同或訂單,銀行可為企業提供以交易中的商品及其產生的收入作為還款來源的融資及結算服務。主要產品包括:預付賬款融資、訂單融資、打包貸款、匯出匯款融資、開立國內信用證、國內信用證買方押匯、開立銀行承兌匯票、票據商務通、票貨通等。
貨押類融資:以貨物/權利質押,引入第三方物流監管,為企業提供的主要以貨物及其產生的收入為還款來源的融資和結算服務,如倉單質押業務,保兌倉業務等。
存貨的選擇一般應滿足貨權合法、明確、易于處置轉讓、市場價格波動較小、方便保存等特點,辦理以質權銀行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并及時、準確地向債權銀行披露相關信息,針對質押物類型的不同和價值穩定性的不同,設置不同的質押率上限。銀行要指定專人核實存貨流轉記錄與客戶的提貨、融資償還進度是否一致,加強與監管單位溝通聯系,關注倉儲條件的變化和市場價格的波動,借助交易信息平臺,一旦價格下跌超過一定幅度要按有關要求采取跌價補償措施,保證質押物的數量和質量安全。
最后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檢查,確保業務依法合規,嚴禁逆程序操作,對可能發生的風險制定應急措施,選擇恰當的風險管理工具進行優化組合,規避、轉移和降低風險。面對不斷變化的市場和客戶需求,著力提高員工的業務素質,從深層次上提升識別風險、經營風險的能力。
作者單位: 中國銀行宿州分行副行長 李曉春
中國銀行安徽分行風險管理部 董少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