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首批3家消費金融公司6日獲得中國銀監會同意籌建的批復,這標志著在西方市場經濟中已存在400年之久的金融業態終于在我國“破土而出”。消費金融公司意在刺激消費、擴大內需,為我國今年消費增長、經濟結構轉型帶來更多期待。
本次消費金融公司試點城市北京、上海的消費市場,2010年元旦期間非常火爆。北京市全部樣本企業銷售額達到21.03億元,同比增長25.8%。上海100家大中型商業企業共實現營業收入15.07億元,同比增長37.6%。這也讓各界對2010年全年消費實現平穩較快增長充滿了期待。
消費者慎對“透支未來”
在我國尚屬新業態的消費金融公司目前仍處在試點階段,未來能否真正拉動內需、打開消費上行空間仍有待觀察。不少專家分析認為,消費習慣、選擇的可替代性、業務范圍的界定等都是未來消費金融公司需要面對的問題。
從消費習慣上來看,中國人依然對“透支未來”持有謹慎的心態。從新浪網的一項調查來看,僅有半數的人表示,會選擇消費金融公司貸款。
盡管和傳統的銀行融資渠道相比,在目標客戶、分銷渠道、提供的產品以及風險管理模式等方面存在諸多差異,消費金融公司的差異化服務仍將是其面臨的另外一個重要問題。
中信建投首席宏觀分析師魏鳳春認為,這種消費模式可能還并不太符合中國居民的消費習慣,在大額資金需求上居民仍會優先向銀行進行借貸,而小額資金消費可以直接通過信用卡進行支付。
此外,從消費金融公司的業務范圍來看,在試點階段,消費金融公司只能向借款人發放購買家用電器、電子產品等耐用消費品的貸款,或者旅游、婚慶、教育、裝修等個人消費貸款,不能涉足房貸和汽車貸款。同樣在新浪網的調查中顯示,49.5%的人沒有明確的貸款消費方向,而對用于旅游、家電、婚慶等非剛性的消費需求占比很小。
對于拉動內需刺激消費,不少人士并未持樂觀態度。天則經濟研究所學術合作項目負責人段紹譯認為,從拉動內需的本質上看,只有一級財政補貼才能對擴大內需和促進消費構成直接和關鍵的作用,消費金融公司對拉動消費作用有限。
金融創新還需加強風險防范
消費金融公司作為金融通過創新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措施之一,其對于風險的管理,也成為它必須面對的問題。魏鳳春認為,由于消費金融公司可能會面臨貸款量小、人群類別多的現象,再加上目前我國的征信體系并不完善,風險防范將是消費金融公司必須予以重視的問題。
銀監會對此也表現出謹慎的態度,銀監會在2008年8月份就《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答問時表示,由于消費金融公司在我國屬于新生事物,有關監管法規需逐步完善,且我國個人信用體系仍在不斷完善,因此,對于此類機構宜采取先試點、后逐步放開的方式。而且原本計劃中的四家機構試點也縮減為三家。
根據《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對消費金融公司設定了有關監管指標,包括較嚴格的資本充足率標準(不低于10%)、資產損失準備充足率(不低于100%)、投資余額(不高于資本總額的20%)以及同業拆入資金比例(不高于資本總額的100%)等。同時,銀監會也會根據設定的監管框架,通過市場準入、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等方式實施監督管理,促其健康發展。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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