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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長之痛 銀行高管問責大討論(3)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7月04日 14:10 時代人物周報

行長日子難過了

  -本報記者 石玉

  最新的裁員傳言,來自于正緊鑼密鼓進行股份制改革的中國銀行。

  據悉,目前中行擁有23萬員工,按照中行發展需要,預計未來的員工規模定在15萬至16萬。

  《時代人物周報》從中行新聞發言人王兆文的口中得知,在中行人力資源改革風暴中,全系統已有20名二級分行的行長“下崗”,其中包括了責令辭職、引咎辭職和免職等不同處分,其中免職的人數比較多。

  同時,王兆文坦承:“中行是要裁員,而不是大規模裁員。”王兆文重申中行在人力資源管理改革中堅持的“三不政策”:不搞大規模裁員,不搞強迫“提前退休”,不搞買斷工齡。而是通過雙向選擇、競聘上崗等方式為廣大員工的職業生涯提供多種選擇,與之相配套的薪酬改革方案還在研究之中。

  去銀行工作,僅僅在十年以前還是一個削尖腦袋都不一定能辦到的事情,然而從1997年以來,伴隨著大規模的銀行業改革,銀行再也不是一個鐵飯碗,裁員中甚至一些分支機構的行長也不能確保自己的地位。

  伴隨著四大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的推進,以及由于金融腐敗案件高發而引發的“問責風暴”,那些風光一時的分行行長、支行行長們的日子也越來越難過。

  無奈下課

  第一個“倒霉”行長出在1996年5月17日,剛設立一年的中國銀行江西省星子縣支行被開刀撤銷,現在已經沒法查到那位行長的下落。

  隨后,1997年中央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和中發(1997)19號文件對國有銀行改革作了總體部署,國辦發(1998)120號文明確要求工農中建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在2000年前要撤并10%的縣支行。四大行由此開始醞釀各自的“減肥計劃”。

  一九九八年是中國金融業的“改革年”。

  當年,中國人民銀行宣布撤銷人民銀行三十一個省級分行,成立九個跨省、市、區分行,在不設分行的省會城市設立金融監管辦事處,撤銷在同一城市重復設置的分支機構,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有二十二個曾位高權重的行長無奈下課。

  四大國有銀行在1998年的總人數是168萬,從1998到2002年,四大銀行精簡機構約4.5萬個(其中縣支行約1800個),凈減少人員約25萬人,裁掉14.8%。單從人數上而言,相當于四年時間裁掉了8個匯豐銀行。

  但是據有關專家測算,這個比例還遠遠不夠。

  “國企的所有問題,銀行系統都有,有些方面甚至更為嚴重,機構臃腫就是其中之一。”中國金融學會副秘書長秦池江認為,撤并機構、削減冗員應該是銀行改革首先要解決的問題。

  工商銀行遍布全國有2.8萬個網點、42萬員工;建設銀行有2.4萬個網點、31萬員工;機構最少的中國銀行也有近1.3萬個網點和23萬員工;而規模最龐大的農業銀行有5萬多個網點,員工總數則達到50萬以上。四大銀行共有員工近150萬。“比照國際同行,這樣的資產規模僅需員工30萬人。”秦池江說,花旗銀行一年盈利100多億美元,盈利水準比國有銀行高出20倍,但它的員工卻不足4萬。

  “目前2/3以上的基層金融機構處于虧損狀態。”長城金融研究所所長徐滇慶說,這才是銀行系統大量撤銷基層金融機構的直接理由。

  一位現在就職于某財務公司的前工商銀行某支行行長告訴《時代人物周報》:“早些年,存款企業過年過節的時候都要請銀行員工吃飯,好像根深蒂固的:銀行是老大。后來銀行轉為服務行業,企業也明白了,覺得自己是上帝。現在過年過節的時候到各銀行的分理處庫房看看,堆著一大堆東西,那是給存款大戶送的。”

  問責風暴

  2003年國家以450億美元注資中、建兩行,國有銀行的“股改”工作開始加速。隨之,國有銀行暴露出來的問題也越來越多、性質越來越嚴重。

  其間,一批“問題”支行行長被撤職查辦,并引發了關于銀行高管“問責”的大討論。2005年年初,原建行“掌門人”張恩照因涉嫌經濟犯罪被“雙規”,使得“問責制”的推出變得更加急迫。

  繼任者郭樹清上任后所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用鐵的紀律和鐵的規章制度強化“問責制”。

  5月23日,郭樹清親自簽發了《關于追究案件發生機構及其上級機構領導人員責任的規定》,實行領導人員失職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制度。

  5月22日,湖南省分行行長孫建成被總行緊急召往北京,當日就有消息傳出“孫將被問責”。隨后,他就向總行提交了辭職報告。

  5月26日,建行總行宣布,接受建行湖南省分行行長孫建成辭職,這一變動,被普遍看成是建設銀行系統刮起“問責風暴”的結果。

  據透露,除了原湖南建行行長孫建成引咎辭職外,建行山西省分行原行長梁富成也提出辭職。據新華社報道,《規定》執行至今,建行已有4個一級分行行長被處理。

  “孫行長任職期內發案的總金額雖不是很大,但屬于轄內發生多起案件或重大違規問題這種情形,觸犯了該規定的第一條。”建行湖南省分行有關知情人士透露。據稱,同時被問責的建行山西省分行原行長梁富成則是第二種情形,涉及金額巨大或損失嚴重。

  據媒體報道,此前建行吉林省分行發生了總額近4億元的兩起大案,而其主管領導———吉林省分行副行長兼營業部總經理楊森被撤職。

  建行“下課”的四位省分行行長及一位副行長所轄的地區都系案件多發區,2004年建行75%的大案要案都發生在這5個分行,占全行案件總數的41%,占所有涉案金額的91%。

  中行新聞發言人王兆文告訴《時代人物周報》,中國銀行基層機構負責人今后每年都有機會被安排強制休假5至10個工作日。休假期間,由代職人代行管理職責,并對代職機構的內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評估。

  為保證隨機性和突然性,提高實施效果,代職安排不預先通知基層機構負責人及所在機構。中行每年安排基層機構負責人強制休假的比例,一般不少于經營性分支機構總數的50%。

  同時,中行還要實行“五連坐”的問責,除了當事人外,還要向執行者、管理者、前任、檢查者、用人者問責。

  人大金融與證券研究所副所長趙錫軍認為,拿分行行長“開刀”絕非偶然,分行行長的權力過大,從總行來講對其沒有一種良好的約束機制。近十年來,對總行行長、支行行長的“問責制”已經有了一些成效,而相反分行行長卻成為一個“空檔”。歸根到底,國有銀行之所以出現這類問題,本質上還在于其領導者權力與義務、權力與責任不對稱,在分行行長這一環節上尤其如此。

  沒了級別

  有人說,國有銀行的各項改革滯后,且近年來大案頻發。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緣于國有銀行“官本位”的行政體制,其總行行長、分行行長、支行行長都分別與一定的行政級別相對應。即使是出了事或者所在單位被裁撤,這些級別也大多會保留。

  然而現在,這個“保障”也將很快沒有了。

  根據《時代人物周報》了解,國家確定的股改方案中,四大商業銀行將取消像科長、處長這一類具有行政頭銜的職務。

  國家信息中心高輝清對此極為贊賞,他告訴《時代人物周報》:“銀行就應該是一個企業,四大商業銀行每個行長都是副部級。我覺得不僅是科長、處長,連行長的行政級別都應該取消,這樣才能作為一個銀行家去經營銀行。”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的巴曙松博士則對《時代人物周報》表示:“國家花那么多錢就是應該建立一個好的機制,其中一個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它的經營目標和績效考核,和清晰的企業化的人事制度。取消處長、科長的稱呼只是一個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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