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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銀監局發出警示 銀行濫發學生信用卡將受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7日 08:20 每日經濟新聞
記者獲悉,上海銀監局向各商業銀行發出風險提示,要求加強大學生卡的風險管理。 據上海銀監局了解,上海各商業銀行的大學生卡發卡量已達17萬張。但發卡行在管理上存在不足,致使一些學生家長投訴銀行不審核其子女還款能力,就發放信用卡而造成透支逾期。 據介紹,部分發卡行未能按照在關制度,對學生卡申請人還款能力進行嚴格的授信審核,且未根據申請人資信情況設立有效擔保。一些發卡行甚至在《學生信用卡領用合約》中刪去“收入情況說明”一欄,完全忽略對學生卡申請人還款能力的審核。某些發卡行在《學生信用卡領用合約》中特別注明聯系人 “無需承擔擔保責任”。實際操作中,一旦學生發生無力還款情況,發卡行會向其父母進行欠款追償。上海銀監局人士稱,此舉缺乏法律依據,若遭到學生家長的投訴甚至法律訴訟,將給發卡行帶來法律風險。 上海銀監局向媒體表示,大學生屬于無工作、無固定收入群體,對大學生發卡而不考慮其還款能力,會造成自制力較弱的學生超能力消費,或滋生攀比消費心理,給家庭,尤其是貧困家庭帶來沉重經濟負擔,進而產生較為不利的社會影響,也給銀行聲譽帶來較大風險。 該局要求各商業銀行提高內控執行力度,促進審慎經營,建立完善的大學生卡風險評估體系,進行詳細的資信調查,切實加強對還款能力的審核,審慎選擇發卡對象。對于還款能力不符合條件且無法確定有效擔保及擔保方式的,堅決不予發卡。對已經發放的大學生卡,要加強風險監測和評估,根據持卡人資信狀況及時調整授信額度,有效規避風險。商業銀行在逾期欠款催收過程中,應按照領用合約約定,向持卡人及有擔保責任的第三人進行追償,杜絕向無擔保責任的持卡人直系親屬進行催收或變相催收。 上海銀監局表示,如果商業銀行違反規定和審慎經營原則,繼續向還款能力不符合條件的學生核發信用卡,或產生學生卡大量透支、損害客戶合法權益等風險和問題,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相關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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