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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發卡漏洞:一份信用卡資料輾轉五銀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3日 09:55 大洋網-廣州日報
作者:練情情 龔恩澤 填了一份申請信用卡的資料,交了身份證復印件,結果卡沒辦成,4個月間卻有5家銀行信用卡中心打電話咨詢,更為莫名其妙的是,以自己的身份資料辦理的信用卡被人惡意透支萬余元,自己還被放進了銀行個人信用庫的黑名單。最近,廣州一白領曹先生就遇到了這樣的倒霉事,他懷疑自己填過的那份信用卡申請表的信息被人盜用。 家住珠江帝景苑的曹先生告訴記者,今年4月,一自稱A銀行信用卡銷售人員向他推薦該銀行的信用卡。曹先生填了一張信用卡申請表,上面有自己詳細的個人資料,同時還交給對方自己的身份證復印件和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一周后,又有自稱A銀行工作人員的人給曹先生打電話,稱其申請表上提供的工作單位“不存在”及家庭電話號碼為空號。曹先生認為對方是在故意刁難,惱怒之下取消了辦理信用卡。 一周后,曹先生的電話再次響起,這次是B銀行打來的,問曹先生是否在該銀行申請了信用卡。曹先生當即表示,從未申請過,也不想申請。他告訴記者,當時對方在電話里嘟囔了一句,說他的資料是從A銀行轉過來的。7月3日,奇怪的電話又來了,這回是C銀行,對方告訴曹先生,他名下在該銀行的一張信用卡最近消費了1700元。曹先生頓時感到事情不妙,他致電C銀行,確認了自己名下的確有一張信用卡,除了手機號碼和通訊地址不符合外,其他登記的資料全部正確。 緊接著,曹先生又陸續接到D和E銀行的電話,詢問曹先生是不是有辦過信用卡。而E銀行更是在8月16日打電話到曹先生的公司,稱其名下的信用卡已被透支9900多元。加上在C銀行透支的1700多元,銀行系統里的“曹先生”已累計透支11000多元。 被列入銀行信用“黑名單” 由于曹先生當時沒有留下那名信用卡推銷人員的聯系方式,因此他只能向A銀行申請查找這名“偷”走他個人資料的人。7月初,曹先生接到A銀行的電話,稱盜用曹先生身份的人已找到,并持其照片前來請曹先生確認,但曹先生發現此人并非當初上門給他辦卡的人。 7月10日左右,C銀行告知曹先生:如果找不出誰盜用了他的身份,而他又拒不還錢的話,那他的信用資料就將會進入銀行系統的信用“黑名單”,他將無法在國內任何銀行網點辦理業務。曹先生告訴記者,C銀行在向其了解情況后,已經報案,并配合警方設了一個局——打電話給那個盜辦信用卡的人,讓他來銀行辦理手續。結果,這名“假曹先生”真的如期而至,但卻在抓捕階段出了問題,未能成功抓獲此人。 曹先生稱,如今他已經進入銀行信用“黑名單”,無法辦理貸款、出國等業務。而要解除黑名單的緊箍咒,需要經過復雜的程序和較長的時間。面對無厘頭的萬元債務和個人信用被凍結的窘境,曹先生無奈地求助于媒體,希望能有辦法盡快還其清白。 律師:銀行不審查原件是發卡漏洞 曹先生稱自己從未到過C銀行和E銀行申請過辦理信用卡,也未曾接到確認電話,或簽收任何確認文件,“身份竊賊”何以能夠成功地用他的名義辦理信用卡呢?昨日,記者致電C銀行信用卡服務中心,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身份被盜用辦理信用卡的情況可能存在。由于辦理信用卡時,只需遞交身份證等證件的復印件,甚至可以郵寄資料辦理,所以一般不審查身份證原件。而只要“身份竊賊”更改電話和地址,信用卡發卡中心一般就找不到“名義申請人”本人。 廣州律師李波指出,由于信用卡涉及到銀行風險和持卡人的個人財產,保證交易安全至關重要。《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個人申領銀行卡(儲值卡除外),應當向發卡銀行提供公安部門規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經發卡銀行審查合格后,為其開立記名賬戶。”該條明確規定申請人申請和(或)領取信用卡時,申請人應該出示身份證件的原件,銀行有進行審查的義務。申領信用卡不審查身份證原件是銀行發卡漏洞。李波認為,多個銀行在無曹先生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原件的情況下違規向非曹先生本人的其他人辦理了信用卡,導致其他人惡意透支,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由于銀行未盡到注意義務,應該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一名熟悉銀行內部運作的人士告訴記者,由于過于追求發卡數量,目前不少銀行發行信用卡的門檻不斷降低,對信用卡申請者的個人資料審查也越來越流于形式,特別是那些將發卡業務外包的銀行。而且,現在不少銀行還可通過網絡申請發卡,整個過程都不需與辦卡者見面,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還有一些銀行的營銷人員提供上門辦卡服務,他們不僅替客戶代填一切基本信息,甚至連個人簽名都包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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