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規模 風險集中化
為片面追求所謂的經營效益,目前部分農信社將貸款集中投向一戶或幾戶企業和個人,甚至與國有銀行爭搶大企業、大客戶。以桂林轄區農信社2005年6月底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為大額貸款統計口徑,大額貸款余額為16.53億元,占比為29%,占比超過40%的有3家聯社,占比超過30%的有五家聯社。有的農信社貸款向部分行業集中的情況較為普遍,尤其是在
小水電、房地產等當前熱門行業上投放過猛,形成新的風險集中隱患。據統計,截止2004年6月底,桂林轄區農村信用社在小水電項目上的貸款余額高達5.12億元,占比為10%,其中有三個聯社的占比高達20%以上,而且絕大多數貸款是投向裝機容量低于3000KW的小水電站項目。行業貸款較為集中,一旦國家產業政策調整,這些貸款就可能形成較大的風險隱患。
地方企業客戶的貸款往往存在行政干預因素,使清收工作障礙重重。如武穴聯社分賬管理貸款中10戶大額貸款總額過4000萬元,占比24%,基本上是地方行政干預發放,對這些貸款清收不敢輕言依法清收,部分起訴貸款,在審、執過程中,法官受行政的干擾或人情、利益的左右,導致信用社贏了官司賠了錢,依法清收陷入兩難的境地。
農信社在大額貸款的日常管理過程中,要樹立風險意識,一方面嚴格貸款審查,建立審貸分離、分級審批制度,落實貸款責任,提高信貸決策的科學性。另一方面加強對貸款項目的跟蹤監控,防止被眼前高收益蒙蔽了對大額貸款長期風險的正確判斷與決策,防范市場風險,避免貸款損失。
[上一頁]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