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nóng)商行支行長揭發(fā)上司獲輕判
受賄上千萬后退繳贓款一審被判14年
京華時報[微博]訊(記者裴曉蘭)北京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平谷支行原行長韓立鋒,收受兩家房地產(chǎn)開發(fā)公司負責人給予的款物,共計1318萬余元。到案后,其揭發(fā)檢舉北京農(nóng)商行副行長涉嫌受賄,構成立功。近日,市二中院一審以受賄罪從輕判處韓立鋒有期徒刑14年。他在受審時后悔沒有聽母親的告誡。
現(xiàn)年43歲的韓立鋒生于北京,大學文化,2010年1月起被聘任為北京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平谷支行行長。去年9月10日,他因涉嫌犯受賄罪被抓獲歸案。
法院查明,2011年至2012年間,韓立鋒為某房地產(chǎn)公司獲取貸款提供幫助,多次收受該公司負責人給予的錢款共計1000萬元。2011年至2012年間,韓立鋒為另一家公司延緩還貸提供幫助,先后多次收受318萬余元。韓立鋒到案后,其家屬退繳贓款。
今年2月18日,韓立鋒在受審時認罪,那天正好是他43歲的生日。韓立鋒說,涉案的錢款很多都被他存到了母親名下的多家銀行賬戶內(nèi)。他和母親去銀行辦業(yè)務時,母親問過錢的來源,提醒他“可千萬別瞎弄,不然是犯罪”。韓立鋒說,他當時還寬慰母親,說只是給朋友幫忙倒下錢,過幾天就轉(zhuǎn)走,“我后悔沒聽母親的話”。
韓立鋒被查是因去年年初北京市紀委接到了對他的匿名舉報。同年8月,市紀委工作人員將韓立鋒帶到紀委談話室,韓立鋒主動交代了在擔任平谷支行行長期間受賄的事實。同年9月,市紀委工作人員在與韓立鋒談話時,韓立鋒揭發(fā)檢舉了北京農(nóng)商行副行長司偉受賄10萬美元。同年11月18日,市紀委工作人員與司偉談話,司偉承認收受2萬美元、商通卡、金條等款物。
法院認為,韓立鋒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鑒于他到案后主動供述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受賄罪行,并檢舉揭發(fā)他人犯罪,已查證屬實,有自首、立功情節(jié),且其受賄所得已全部退還,有悔罪表現(xiàn),故依法對其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14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32萬元。
宣判后,韓立鋒沒有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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