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薛紀寧
銀監局注重監管與產業政策的對接,無疑既利于銀行業的發展,又利于當地經濟又好又快地發展。
多年來,內蒙古銀監局始終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自治區黨委“富民強區”戰略的實施,大力推進銀行業體系建設,深化銀行業改革創新,優化自治區金融環境,促進自治區銀行業實現了跨越式發展。
截至2012年10月末,全區銀行業各項存、貸款余額達到13167億元和11499億元,近5年平均增速分別為23.9%和25%,貸款平均增速超過同期全區經濟增長速度近10個百分點。不良貸款余額較2007年末減少185.78 億元,不良率由10.67%下降到1.91%。全區金融業增加值達到401.5億元,同比增長20%,快于同期經濟增長8.4個百分點。銀行業已成為自治區經濟的重要支柱產業。自治區銀行業在實現自身健康快速發展的同時,有力地支持促進了自治區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支持自治區經濟又好又快發展作出新貢獻
內蒙古銀監局緊緊圍繞服務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這個大局,始終站在服務自治區經濟發展全局的高度來審視安排監管工作,深入分析把握自治區產業布局和發展趨勢,制定出臺了《銀行業“十二五”發展規劃》和《銀行業支持內蒙古自治區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指導意見》,主動采取召開經濟金融形勢分析會、政策吹風會、銀企座談會和項目對接會等多種形式,督促指導銀行業機構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銀監會有關加強宏觀調控和促進經濟穩定增長等一系列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最大限度地釋放信貸資源,確保了自治區經濟的平穩較快發展。
內蒙古銀監局十分注重實現監管政策與自治區產業政策的有效對接,積極引導銀行業機構優化信貸結構,加大信貸支持實體經濟力度,為全區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金融支撐。自治區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和電力、交通、煤炭等重點行業得到了銀行信貸的大力支持,銀行貸款余額達到3776億元,占全部銀行業貸款的32.8%,以年均20%的速度增長。此外,高新技術和文化產業的貸款增速分別達到36.8%和99%,大幅高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銀行信貸資金投放,產生了強大的資金拉動和集聚效應,破解了自治區經濟建設資金短缺瓶頸的制約,推動自治區經濟實現了又好又快發展。
為推動自治區經濟轉型升級,內蒙古銀監局引導銀行業機構大力推行“綠色信貸”,創新低碳金融產品和工具,積極支持自治區節能減排、循環經濟發展。到目前,自治區銀行機構支持節能減排、清潔能源和環保項目的貸款余額達1100億元,年均增速22.7%。與此同時,銀行業對過剩和落后產能項目進行了合理的市場退出。2007年以來,銀行機構陸續從“兩高一剩”行業退出貸款650億元,騰出的資金更好地支持了內蒙古節能減排和循環經濟發展,促進了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
完善自治區銀行業市場體系建設取得新突破
近年來, 內蒙古銀監局引導自治區銀行業加速金融要素集聚,不斷完善自治區銀行業市場體系,努力提升內蒙古銀行業的影響力和輻射力。
到目前,自治區已形成由政策性銀行、國有大型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外資銀行、信托公司、資產管理公司、財務公司、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等多類型機構構成的,功能互補、分工合理,能夠充分滿足自治區經濟多樣化發展需要的銀行業組織體系。到目前,內蒙古自治區銀行業金融機構達到4692家,從業人員8.5萬人,分別比2007年末增加612家和2.2萬人。自治區銀行業市場體系的完善,不僅使銀行業機構的類型、數量、規模發生了歷史性的變化,而且為解決大學生就業問題創造了有利條件和廣闊的空間。
內蒙古銀監局高度重視并重點扶持地方法人銀行機構的發展,努力培育壯大地方金融龍頭企業,鼓勵地方法人銀行實施“走出去”戰略,包商銀行和內蒙古銀行已突破地域限制走向全國。目前包商銀行已在寧波、深圳、成都、北京等地設立了15家分行,內蒙古銀行成立以來已在哈爾濱、包頭、烏海等地設立了8家分行。自治區4家城市商業銀行已在區內外設立了200多家分支機構。到目前,全區法人銀行業機構資產總額達到5933.3億元,占全部銀行業資產總額的33%,較2003年末增長了11.6倍。法人銀行業機構平均資本充足率14.89%,核心資本充足率14.57%,比2007年末分別提高7.54和7個百分點;撥備覆蓋率112.73%,比2007年提高99.64個百分點。
推動自治區銀行業深化改革創新取得新成績
內蒙古銀監局一直將自治區銀行業深化改革作為工作的著力點,穩步推進自治區農村信用社產權制度改革,積極推動具備條件的農村信用聯社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全面提升農村牧區金融服務水平,較好地發揮了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支農支牧主力軍作用。
目前自治區農村信用社第一輪產權制度改革已全面完成, 90家旗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實現了由二級法人體制向一級法人體制的轉變,組建開業統一法人社78家,農村合作銀行5家,農村商業銀行7家,實現了經營體制、機制脫胎換骨式的變化。積極推進高風險農村信用社并購重組工作,通過整體兼并、引進戰略投資者入股等方式,協調11家并購機構向高風險機構注資2.19億元,高風險機構資本實力增強,成功化解了高風險農村信用聯社長期難以解決的重大經營風險。
全區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經過改革和發展,已成為自治區資產規模最大、機構網點和員工人數最多的銀行業機構。到目前,全區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共擁有營業網點2245個、員工人數達到26946人,資產總額、存款、貸款余額分別達到2833.96億元、2135.34億元、1621.18億元,分別是2003年末的10倍、8倍、11倍。
內蒙古銀監局積極推動銀行業機構加大金融產品和業務流程創新,目前除傳統的業務品種外,項目融資、財務顧問、融資租賃、銀團貸款、銀信合作等多類別、多收益的金融產品日漸豐富,較好地滿足了不同客戶群體的金融需求。
同時,以電子化建設為主要載體,ATM存取款、網上銀行、電話銀行、金融超市等多功能、多樣化的服務手段趨于齊全,服務功能不斷增強,使自治區廣大城鄉居民享受到了現代銀行業的優質便捷服務。到目前,自治區銀行業機構居民消費類貸款達到1311.3億元,占全部貸款的11.4%,近5年平均增速達到45.8%。
推進自治區農村牧區金融服務全覆蓋取得新進展
長期以來,內蒙古部分偏遠農牧區一直受銀行機構較少、金融服務不足的困擾,全區有42個鄉鎮的金融服務處于空白,給當地農牧民的生產生活帶來很多不便。
對此,內蒙古銀監局堅持以讓偏遠落后地區農牧民享受到現代金融服務為目標,全力推進農牧區鄉鎮金融服務全覆蓋工作。一方面,銀監局要求國有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在縣域和鄉鎮恢復機構網點設置;另一方面,開辟準入審批“綠色通道”,對主動到空白鄉鎮設立網點、開展延伸服務的銀行機構,優先支持其在城市適當增設分支機構。僅用一年時間就基本解決了自治區42個空白鄉鎮的金融服務問題,實現了三年任務一年完成的目標。
2007年,內蒙古自治區成為銀監會在全國開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6個試點地區之一,這無疑給內蒙古進一步解決農牧區金融服務空白和金融競爭不充分問題提供了重要機遇,對此,內蒙古銀監局多措并舉,積極推動和鼓勵銀行業機構到金融服務空白點地區和金融競爭不充分地區發起設立以村鎮銀行為主體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由2007年試點初期的4家發展到現在的59家,各項貸款余額達到60.3億元,各項存款余額達到75.36 億元。59家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分布于全區12個盟市50個旗縣,服務383個鄉鎮,支持了2.58萬農牧戶、4000多戶小微企業。
與此同時,內蒙古銀監局積極引導銀行業機構優化網點布局、延伸金融服務網絡、創新服務方式和手段,通過在空白鄉鎮增設ATM機自助設備、開辦流動服務站、開通電話銀行業務等措施,進一步解決農牧民存、取款、轉賬結算等基本的金融服務需求,暢通了國家惠農政策落實渠道。到目前,銀行業機構在縣、鄉鎮新增營業網點111個,布設ATM機和POS機12646臺,開通網上銀行和電話銀行133萬戶。
支持中小企業、農牧業和改善民生工程取得新業績
近年來,內蒙古銀監局積極督促引導自治區銀行業堅持以市場為導向,以客戶為中心,進一步加大對中小企業、“三農三牧”以及貧困大學生、下崗職工等弱勢群體的信貸支持,金融服務的廣度和深度明顯提升。
內蒙古銀監局相繼出臺多項支農支牧指導意見和監管措施,對涉農銀行機構提出了涉農貸款投放增速必須高于全部貸款增速,增量必須高于上年水平的監管目標,要求銀行機構新增授信必須首先滿足農牧業貸款需求,各家銀行機構從縣域吸收的存款必須主要用于支持當地經濟發展,嚴格控制縣域資金外流。同時,督促引導銀行機構以創新支農服務方式和金融產品為核心,通過優化信貸結構、增加涉農貸款的份額和比重、延伸服務鏈條等方式,不斷提高“三農三牧”金融服務水平。到目前,自治區銀行機構涉農貸款余額3863.7億元,近5年平均增速42.8%,超過同期貸款平均增速18.8個百分點。
內蒙古銀監局還專門制定出臺了《自治區銀行業支持草原生態保護和建設的指導意見》,組織召開了全區銀行業機構主要負責人參加的現場會,積極引導銀行業有效發揮信貸資金的配置作用,推動牧區加快發展方式轉變和牧民增收。到目前,全區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支持草原生態保護建設貸款余額達到132億元,建設生態草場項目2640多個,保護草原130萬畝,牧民每年增收在10億元以上,有力地支持了牧區優質牧草種植和地方龍頭企業發展。
為破解自治區中小企業融資難,培育支持地方中小企業發展,增強自治區經濟發展后勁,內蒙古銀監局制定出臺《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工作意見》,將小微企業貸款列入監管指標,加強日常監測考核,督促指導自治區銀行機構以完善“六項機制”和專營機構建設為重點,加大金融服務和業務產品創新,扎實開展銀企對接會、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宣傳月等活動,成功打造了包商銀行小企業貸款的全國品牌,大大提升了中小企業金融服務水平。到目前,自治區銀行機構已設立461家小企業貸款專營機構,從業人員已達4000多人,開發各類金融產品50余種;中小企業貸款余額4552億元,近5年年均增速36.17%,快于全部貸款增速13個百分點。
內蒙古銀監局一直把改善民生作為義不容辭的社會責任,積極引導自治區銀行機構制定完善保障性住房信貸管理制度,改進內部管理流程,加強與政府主管部門協作,切實加大金融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力度。到目前,自治區保障性住房貸款余額達127億元,比年初新增35.6億元,增幅39%,高于各項貸款比年初增幅23個百分點。引導銀行業機構積極開展助學貸款業務,切實解決貧困學生“入學難、交費難”問題。到目前,全區銀行機構助學貸款余額達到11.66億元,覆蓋全區12個盟(市)、101個區縣和35所高校,惠及家庭經濟貧困學生23.65萬人次。
優化自治區金融生態環境取得新成效
針對部分地區民間高利借貸和非法集資有所抬頭的趨勢,內蒙古銀監局主動開展了民間高利借貸和非法集資風險情況的深入調研,及時向自治區黨委、政府匯報并引起重視,在全區范圍內持續開展了銀行業機構“防火墻”建設行動,組織各銀行業機構深入開展了信貸資金流入民間借貸市場的自查清理工作,有效防范了銀行信貸資金流向民間高利借貸市場,合理規避了銀行的信貸風險。
同時,內蒙古銀監局在全局系統和全區銀行業機構開展了銀行業監管人員和從業人員嚴禁參與非法集資自律承諾專項行動,與自治區銀行業協會共同組織召開銀行業規范經營優質服務公約大會,銀行業機構簽訂了規范經營優質服務自律公約和承諾書,全局848名監管干部和全區8.33萬名銀行業從業人員做出了不參與非法社會集資等活動的書面承諾,很好地樹立和維護了監管干部和銀行業從業人員的良好社會形象。
內蒙古銀監局積極構建自治區金融誠信環境,提高廣大居民的金融意識和風險防范意識,組織協調銀行業機構和相關新聞媒體在全區12個盟市101個旗縣4960個營業網點集中開展了以“遠離非法集資、共創美好生活”為主題的公眾教育活動,利用電視、報紙等新聞媒介對非法集資風險進行廣泛深入的宣傳,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黨的十八大描繪了在新的時代條件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奪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勝利的宏偉藍圖,為黨和國家事業進一步指明了前進方向。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內蒙古銀監局一定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有效發揮銀行業監管職能,繼續引領自治區銀行業深化改革發展,著力提升銀行業核心競爭力,充分發揮金融服務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更好地和促進自治區經濟健康平穩較快發展。
(作者為內蒙古銀監局黨委書記、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