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浙江頻道7月24日電(記者張和平)7月24日,在溫州市龍灣區頗有知名度的“家電女老板”鄭珠菊及其父親鄭祥剛因涉嫌非法經營承兌匯票8.09億元、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48億元,共計9.57億元在龍灣區法院受審。
鄭珠菊今年49歲,溫州市龍灣區人,事發前任龍灣區最大的電器經銷商“百樂家電”法人代表,其父鄭祥剛與其共同經營。
檢察機關指控,2009年至2011年8月20日,被告人鄭珠菊、鄭祥剛非法經營承兌匯票總金額達8.09億元。后因借給他人的巨額借款本金無法收回,造成資金鏈斷裂,導致從王某某等107人處收取的共計7922.2萬元的承兌匯票無法支付。
2011年年始,被告人鄭珠菊以月利息1.5分至2.5分不等,向鄭某某等69人非法吸收資金,以3分至3.5分的利息向民間放貸,非法吸收資金共計1.48億元,后因資金鏈斷裂無法償還借款。
2011年8月下旬,鄭珠菊因“爆倉”而“跑路”。龍灣區公安分局以涉嫌非法經營立案偵查,9月9日將其抓獲歸案并刑拘后批捕。9月13日,其父親鄭祥剛也因幫助鄭珠菊非法倒賣承兌匯票,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檢察機關認為,對被告人鄭珠菊應當以非法經營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對被告人鄭祥剛應當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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