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連環詐騙逾8217萬,空殼公司老板被控四宗罪過堂受審
據檢方指控,2008年至2009年間,被告人顏崇學用其控制的兩家公司,向浦發銀行廣州分行中小客戶部總經理王玨(另案處理)行賄256.1萬元,向上述部門科員謝志剛(另案處理)變相行賄16.6431萬元,最終從該銀行獲批貸款共計7800萬元。另據檢方指控,顏崇學為償還貸款,還涉嫌利用空殼公司虛構事實實施7宗合同詐騙、一宗銀行騙貸共計逾8217萬元。昨日,顏崇學被控合同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貸款詐騙罪、行賄罪受審。
被控行賄銀行高管批貸
據廣州市檢察院指控,2008年至2009年間,被告人顏崇學用其控制的利格公司、銀建聯公司等,向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廣州分行申請貸款,為了貸款順利批準,其先后向浦發銀行廣州分行中小客戶部總經理王玨(另案處理)行賄256.1萬元;以幫助支付購車款的形式向上海浦發銀行廣州分行中小客戶部科員謝志剛(另案處理)行賄16.6431萬元。
據查,王玨利用審批貸款的職務便利,伙同貸款審查員謝志剛,通過偽造申請貸款的書證資料,幫助顏崇學實際控制的兩家空殼公司,向該行的多間支行申請獲取到銀行貸款共計7800萬元。為此,顏崇學向王玨支付了貸款額2%的回扣共計320多萬元。上述貸款中4000多萬元被顏崇學用于償還相關銀行的貸款,3000多萬元被用于償還其個人高利貸及個人揮霍。
案發后,涉案銀行經過近兩年時間,上述涉案貸款的清收工作目前已基本結束,沒有對該行資產造成損失。
循環實施詐騙8217余萬
另據檢方指控,2009年10月,顏崇學以幫廣州思汗實業有限公司向上海浦東發展銀行廣州分行申請貸款為由,在銀行開出銀行承兌匯票后,以幫將承兌匯票貼現,騙得承兌匯票,貼現后,顏崇學拒不歸還余款,騙得835萬元。
2010年5月,顏崇學以上述方式騙得廣州百柏貿易有限公司1150萬元。
2010年8月,顏崇學虛構其控制的公司有PVC、PE塑料存貨,與該公司簽訂《產品購銷合同》,騙得350萬元。
2010年9月,顏崇學以上述方式騙得受害人林振峰借款240萬元。
2010年10月,顏崇學虛構其所控公司有5864余萬元應收款債權出售,虛構另一所控公司有5000噸秘魯魚粉存貨物,以貨物擔保認購債權的方式,騙取中國長城資產管理公司廣州辦事處預付款3000萬元,造成實際損失2902萬元。
據統計,顏崇學涉嫌以合同詐騙與騙貸方式共涉金額8217余萬元。
被控四宗罪過堂受審
顏崇學還被控于2010年6月,向某銀行廣東省分行申請信用卡并多次進行透支消費,共透支10萬余元,造成銀行損失12.2萬余元。2010年8月間,向某銀行廣東省分行申請牡丹貸記卡、牡丹美食卡并進行透支消費,共透支19839.45元,造成銀行損失22746.79元。
昨日,顏崇學被控合同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貸款詐騙罪、行賄罪四宗罪過堂受審。與顏崇學一起受審的,還有涉案當事人楊怡迪、廖金明,兩人均被指控構成合同詐騙罪。
人物
顏崇學,男,1963年生,文化程度初中,從化人。案發前系廣東錦田集團投資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廣州市維那士實業有限公司、廣州銀建聯企業有限公司、廣州利格科技有限公司、廣州銘盛倉儲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1986年6月7日因犯詐騙、盜竊槍支、脫逃罪被海珠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1993年7月16日刑滿釋放。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