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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 趙萍
歲末年初,辭舊迎新,正是各家保險公司照例大搞“開門紅”的時間,也是保險公司和銀行(含郵政,下同)集中簽訂新一年銀行保險合作協議的時候,突然曝出了部分銀行欲提高手續費的消息。
元旦當天,中國人壽湖北省分公司(以下簡稱“湖北國壽”)一位銀行保險業務經理發短信給記者稱:由于湖北國壽未同意中國建設銀行湖北省分行(以下簡稱“湖北建行”)提出的躉繳五年期業務手續費提高到4%,另加培訓費0.5%的要求,湖北建行已經通知各下屬機構及網點,從1月1日起停止代理中國人壽的保險業務。
1月5日,本報記者致電湖北國壽分管銀行保險的副總經理呂德志,呂核實了上述情況,他同時透露,2008年湖北建行代理中國人壽保險保費收入達11億元。
1月6日,本報記者向湖北建行個金部負責人求證上述事宜時,該負責人告訴記者,“不存在停售”,只是湖北建行和湖北國壽沒有簽訂新的銀行保險合作協議,按照程序不再銷售湖北國壽的相關產品。該人士以該部門不便接受采訪為由,拒絕對個中緣由作進一步解釋。
在記者隨后采訪中發現,這樣的情況不止發生在湖北省,中國人壽四川分公司、河南分公司,以及江浙一帶的部分分支機構也發生了類似情況,只是程度各有不同。
保險公司“大小”賬
前述業務經理告訴記者,早在2008年12月初,湖北國壽就已經收到幾家商業銀行及郵政儲蓄關于提高手續費的口頭通知,但銀行方面提出的4%的手續費遠遠高出保險公司可以承受的范圍,因此銀、保雙方一直處于僵持階段。
直到12月31日,湖北建行正式通知其下屬機構及網點,從1月1日起停止代理中國人壽的保險業務。于是,湖北國壽駐扎各建行網點的銀保業務經理也陸續接到建行的相應通知。
呂德志無奈地告訴記者,他非常理解銀行方面的做法,但按照越發嚴格的監管要求,中國人壽不能帶頭違反行業自律公約,而中國人壽作為市場份額最大的保險機構,必須“率先垂范”,“引領市場秩序”,這是總公司一再傳達的指示。此外,“銀行方面提出的手續費水平已經高出公司的成本極限,實在無法接受”。
2006年中,為了規范已經處于混戰狀態的銀保市場,中國保監會和中國銀監會聯合會簽《關于規范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下發后,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牽頭,組織行業內眾保險公司簽訂了《銀行、郵政代理保險業務自律公約》(以下簡稱《銀保自律公約》)。
之后,保險公司各分支機構又在各地保險行業協會的組織下,簽訂了當地的《銀保自律公約》,例如湖北省內各分支機構簽訂的名為《湖北省銀行(郵政)代理人身保險業務自律公約》(以下簡稱《湖北自律公約》)。
而呂德志口中的行業自律公約,正是這份已經在湖北順利執行兩年多的《湖北自律公約》。
按照《湖北自律公約》的規定,保險公司支付給銀行的代理費用包括兩大塊內容,一部分是按照險種的不同支付不同標準的手續費,以最常提及的五年期躉繳普通型和分紅險兩全壽險為例,手續費不得高于躉繳保費的2.5%,另一部分是在為指導銀行兼業代理而支付的培訓費,標準為最高不得超過手續費上限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