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支付試點設限2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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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2月01日 16:56 大洋網-廣州日報 | |||||||||
人民銀行昨天在官方網站上宣布,自2005年11月28日起小額支付系統在天津、福建試點運行。 人行強調,小額支付系統的收費對象應該是直接參與者和特許參與者,即相關金融機構和經人行批準通過該系統辦理特定支付業務的機構。
業內人士表示,這份收費標準將成為銀行向辦理相關業務的個人用戶收費的基礎,包括用戶辦理匯兌、異地跨行等在內的通存通兌業務費用將極有可能大大降低。 人民銀行昨日宣布,小額支付系統已于11月28日起在天津、福建開始試點運行。試點所涉及的業務種類包括普通貸記業務、普通借記業務、定期貸記業務、定期借記業務、通用信息業務等。同城、異地、同行、跨行的匯兌、通存通兌、工資代發放業務,這些與個人生活息息相關的業務都在其中。 僅限于試點地區之間 央行通知表示,為協調大額支付系統與小額支付系統的運行,防范支付風險,人民銀行對小額支付系統處理的普通和定期貸記業務設置上限為20000元。 試點地區各直接參與者相互之間的、高于小額支付系統貸記業務金額上限(含)的跨行貸記業務,通過大額支付系統辦理。試點地區與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內參與者相互之間的跨行貸記業務仍通過大額支付系統辦理,業務金額不受限制。 同城和異地支付收費不同 針對廣泛關注的收費問題,央行通知表示,小額支付系統的收費對象,應是有關金融機構和經批準通過小額支付系統辦理特許業務的單位。根據“誰委托、誰付費”原則,僅向業務發起方收取匯劃費用。 按照試點推廣期間的收費標準,普通貸記、實時借記和實時貸記業務的基準價格為0.5元/筆;普通借記、定期借記和定期貸記業務基準價格為0.08元/筆。支付類業務除按筆收取匯劃費用外,同時還按5元/包的標準收取匯劃費用。 同城支付業務和異地支付業務實行不同的收費標準,異地支付業務按基準價格的150%收取匯劃費用。 而且,為調節系統運行峰值,每日非業務繁忙時段的17:30-次日8:30,收費比例為80%。 個人用戶費用調低機會大 相比傳統的電子匯劃途徑,通過小額支付系統辦理業務,銀行運行成本更低。業內人士表示,盡管央行沒有直接把個人用戶作為收費對象,但被要求交費的銀行和特許機構,應會以收費標準作為基礎向個人收取有關業務費用,因此,用戶的費用也可能獲得大幅調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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