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銀行第一步:滬上銀行合規部齊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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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1月01日 07:19 第一財經日報 | |||||||||
本報記者 郭茹 發自上海 上海銀行業建立合規風險管理體系的工作正全面推開。 近日,在上海市銀行同業公會主辦的“上海銀行業第一屆合規年會”上,上海銀監局局長王華慶透露,截至目前,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上海銀行、上海農村商業銀行等法人銀
近年來我國銀行業違規案件頻繁發生,“合規風險”正被放到與銀行業三大風險——“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同等重要的程度。 根據新巴塞爾協議的定義,“合規風險”指的是:銀行因未能遵循法律法規、監管要求、規則、自律性組織制定的有關準則、已經適用于銀行自身業務活動的行為準則,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監管處罰、重大財務損失或聲譽損失的風險。 今年9月21日,上海銀監局出臺了《上海銀行業金融機構合規風險管理機制建設的指導意見》,要求上海的法人銀行和商業銀行分行應于今年年底以前設立獨立的合規職能部門,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應于2006年年底以前設立獨立的合規職能部門。 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在出席該會議時表示,從當前查處的問題來看,銀行業金融機構合規失效的問題仍然嚴重存在,有章不循、長期不執行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的現象仍大量存在,銀行內部相互制衡機制難以有效發揮作用,給銀行業造成了嚴重的資金損失。這在國內外銀行業運營中都有很多的教訓,如巴林銀行倒閉、“德隆系”坍塌、中航油事件等。 他還指出,當前幾乎所有中資銀行的業務流程都存在著重大弊端,仍只是“部門銀行”,而不是“流程銀行”,導致針對客戶需求的服務、創新和風險防范等受到人為的限制,出了問題部門間相互推卸責任,難以查處。因此,應努力改革銀行的組織結構和業務流程,使合規機制建立在“流程銀行”基礎之上,而不是“部門銀行”基礎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