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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儲蓄超過2萬元不免稅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21日 09:59 西部商報

  《教育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實施辦法》下月施行

  據新華社9月20日電 記者20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為加強和規范對教育儲蓄免稅的管理,稅務總局和中國人民銀行、教育部日前聯合下發《教育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實施辦法》,該辦法從10月1日起施行。

  辦法規定,享受免征利息稅優惠政策的對象必須是正在接受非義務教育的在校學生,其在就讀全日制高中(中專)、大學本科(大專)、碩士和博士研究生時,每個學習階段可分別享受一次2萬元教育儲蓄的免稅優惠每一階段教育儲蓄本金合計不得超過2萬元,本金合計超過2萬元或一次性躉存本金的,一律不得享受教育儲蓄免稅的優惠政策。

  辦法還對正在接受非義務教育的學生身份證明(以下簡稱“證明”)的印制、領取、開具和使用進行了明確。

  辦法特別強調,對違反規定向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提供“證明”,導致未繳、少繳

個人所得稅款的學校,稅務機關可以處未繳、少繳稅款1倍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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