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華之杰發自上海
各地監管機構和有關機構促進中小企業融資的手段正在逐漸由定性化向定量化轉變。安徽省政府正在加大建立信用擔保體系的力度。《第一財經日報》昨日從安徽省中小企業發展局獲悉,省政府即將整合各類財政性資金,對省政府投資設立的信用擔保投資機構進行重組,將組建中小企業擔保集團,以推進全省擔保體系建設。重組后的中小企業擔保集團首期
可為全省中小企業解決18億元的資金需求。通過有效運作,今后該擔保集團每年可提供的資金支持將達到50億元。
當地銀監局也在積極推動小企業融資,昨日記者從安徽省銀監局獲悉,該局日前頒布了《安徽省銀行開展小企業貸款業務實施辦法》(下稱《辦法》)。該《辦法》也清晰地揭示了這一轉變的軌跡。
這份總共包括20個條款的《辦法》中第三條明確規定:從2005年開始,各銀行機構以支行為單位,每年至少要新增與10家小企業建立金融業務關系;城市信用社以單一法人為單位、農村信用社以縣(市、郊)聯社為單位,每年至少要新增與20家小企業建立金融業務關系;且各銀行機構和城鄉信用社各自結對聯系的小企業不得交叉或重復。
據記者了解,僅以安徽省目前近900家銀行網點測算,根據“硬指標”每年就將有數千家小企業因此而獲益。
安徽省銀監局在《辦法》中的其他方面也作出了定量化的規定。例如第六條規定實行限時服務制度。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各銀行機構、城鄉信用社要合理確定基層分支機構貸款審批權限,對小企業貸款最多實行兩級貸款審批制度。且每筆小企業貸款在同意受理并完成貸前調查后,必須在10日內辦結放款,不能獲得批準,也必須在10日內給予明確答復。第五條規定,各銀行機構支行行長、城鄉信用社主任每月至少要到所聯系的小企業調查一次,全面掌握小企業發展狀況,增強與小企業的互信感情,逐步與小企業建立穩定的信貸關系。
安徽省銀監局的一位人士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采訪時表示,《辦法》更著重于體現指導性原則,希望由此促成銀行和小企業間廣泛的業務合作。“不僅僅是信貸關系,銀企在各方面都要加強溝通,為融資服務作鋪墊。”他同時透露,本月底,安徽省銀監局還將對《辦法》的具體實施進展作一次摸底調查,以進一步了解銀企雙方的需求,改善銀行信貸結構并降低潛在風險。
該《辦法》的另一側重點則在于鼓勵銀行對小企業金融服務進行創新。比如第十三條規定積極創新小企業貸款利率風險定價機制。銀行可以根據小企業貸款風險水平、籌資成本、管理成本、貸款目標收益、資本回報要求以及當地市場利率水平等因素,在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自主確定貸款利率。對不同的貸款品種和借款人實行差別利率,實行一戶一策的貸款浮動利率政策。第七條則要求銀行積極創新小企業金融產品和服務,根據小企業實際需求,推出不同的貸款產品和金融服務,并充分體現小企業貸款在起點金額、利率浮動水平、擔保要求、貸款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方面的差異,以方便小企業根據各自情況進行選擇。同時要積極開展諸如自助貸款、存貨質押貸款、應收賬款質押貸款、倉單質押貸款、抵(質)押循環貸款等多樣化的信貸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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