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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銀監局通知要求銀行信用不得入股信托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9月05日 08:56 新聞晨報

  晨報記者 李強 報道 近日,中國銀監會上海監管局向轄內各商業銀行及信托投資公司下發了有關“通知”,對銀行與信托公司的業務合作進行規范引導!巴ㄖ币,銀行在與信托公司進行業務合作過程中,需要對信托產品的私募性質有清醒認識,避免銀行信用被變相導入集合資金信托產品中。

  2004年以來,銀監會已下發多個文件,并改變以往對集合資金信托業務以“事后檢查
”為主的監管方式為“事前報告”。對此,上海銀監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上述做法不意味著監管部門已對信托產品的風險作出了實質性的審核,而是對信托公司辦理信托業務進行的一種更為審慎的監管。

  據悉,由于現階段集合資金信托產品仍屬私募性質,這就要求投資者對信托產品的風險有清醒的認識、獨立的判斷以及較強的風險承受力。

  “通知”還要求,轄內各銀行對于信托業務的風險要有良好認知與把握,切實保護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銀行信用,并對有關合作進行規范;銀行不得公開宣傳推介、代理銷售信托產品,不得誤導委托人、代簽信托合同,也不得向信托公司提供簽約場所;銀行與異地信托公司合作時,要對異地信托產品的劃款進行控制,在未達劃款要求前,不得辦理資金劃轉的承諾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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