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銀行也要加強監管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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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8月17日 17:14 新浪財經 | ||||||||||||
新浪網友:asyhxz 美國信孚銀行是一家積極進取、富有創業精神的商業銀行,它開發的某些基本風險控制工具如今為整個銀行業所采用。(信孚銀行于1999年與德意志銀行(Deutsche Bank)合并)信孚銀行前董事長查理·桑福德指出,“我在任時銀行業信奉的凱恩斯主義已轉向貨幣主義,從而淘汰了整整一代交易商。”他還補充說,七十年代兩位數的通貨膨脹又將另一批交易商
桑福德認為,銀行若要成功控制風險,就必須確保其核心決策層能夠精準地審時度勢:假如未能準確或錯誤預測市場上的重大變動,他們很可能會做出錯誤決策。 “判斷力與素質” 最近,沃頓舉行了題為“實踐中的金融風險管理:已知、未知和不可知”的會議。桑福德在會上做出以上評論。該會議云集了學術界和業界人士,共同探討金融系統中各環節存在的風險,包括銀行體系、財務決策、資產管理和保險。大會由默瑟奧利弗威曼機構、阿爾弗雷德斯洛恩基金會和沃頓金融機構中心聯合贊助。除桑福德外,出席銀行業專家小組會議的還有投資銀行家喬弗里博伊斯、蘇利文克倫威爾律師事務所董事長羅德金克亨,以及一名銀行并購專家。 各位發言人在會上重點闡述了影響銀行業務的不同風險。博伊斯強調關系與責任的重要性。他認為只有聘用合適的人才,設立激勵性的架構(即薪酬系統)、強有力的評估系統和責任制,銀行才能獲得成功——而實現這一切的先決條件是領導力。銀行必須管理的最基本的風險是人性。我們無法“利用數學工具來解決這個問題”。“最后總是要靠判斷力和領導的素質來解決。” 博伊斯曾經是一名投資銀行家,在高盛公司工作了22年,其中15年是擔任高級合伙人。1993年,他與三名高盛的舊同事共同組建了私人投資公司燈塔集團(Beacon Group),并認真設計了合作結構以樹立對待風險的正確態度。他說,“無論當期收入的高低變化,所有原始合作方在[燈塔]其中所占的份額均等,因此他們被鎖定了,資本被保留以謀求長遠發展。” 燈塔集團首次籌資就達7億美元,在同期私人股權投資公司中獨占鰲頭,之后又籌集到11億美元。該公司在中間市場并購領域和基金管理業務實力雄厚,員工人數也增加到125人。然而,當高盛公司1999年11月上市時,燈塔集團部分管理層的動機發生了變化。博伊斯說,“與創業之初達成的協議相比,他們希望能夠拿到更多的現金。 2000年,燈塔集團被美國大通銀行收購,而就在此后大通銀行與J.P摩根合并,組建了全球最大的金融服務公司美商摩根大通銀行(JP Morgan Chase)。博伊斯出任該銀行副董事長,并與他人聯合執掌投資銀行部門業務。 隨后“晴天霹靂”接踵而至:經濟衰退、高科技泡沫、公司內部部分核心管理人員離世、911恐怖襲擊、安然和泰科丑聞、證券研究丑聞等。彼時又恰逢銀行業進入重整期,因此給摩根大通“帶來了巨大的挑戰,但我們卻榮獲了當年最佳銀行的稱號。而且盡管障礙重重,我們仍然在銀行內部建立起新的風險管理體制,”博伊斯說。 他強調,風險管理者必須對自己的決策負責。在高盛公司,所有合伙人都對自己的決策負責,因為他們在公司都有投資利益關系。如果合伙人意見無法統一,譬如承銷問題,他們會上報至由八人組成的管理委員會。而大通銀行及此后的摩根大通卻實施了不同的制度。博伊斯說,“它們的業務負責人不再承擔[部門]的運營責任,我對此感到很驚訝,而這也是我的理念與公司高級管理層產生摩擦的原因。” 博伊斯于2002年離開銀行。那年各種會計丑聞層出不窮,有關當局頒布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對公司治理進行徹底整頓。雖然該法案過于嚴苛,但還是產生了積極的成效。他提出疑問,“核查與制衡是否在我們的治理結構中得到了正確的貫徹?”博伊斯認為,任何企業的長期成功都取決于個人對風險的態度。“如何洞察某種關系的本質所在,并且決定其可信程度?”從風險控制的角度而言,管理層必須知道該問題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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