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九月份,身為上海一家電器工程公司負責人的吳先生通過資金掮客的聯系,先后把企業8000萬元的資金存入農業銀行江蘇浦頭支行。短短一個月,企業獲得了1200萬元的利息回報。
11月2日,吳先生發現賬戶8000萬存款,只剩下1萬元。存款丟失后,他一方面和資金掮客沈某交涉,同時也要求沈某跟農行浦頭支行協調,出具一個將存款還上的承諾函,但農行方面拒絕了。
吳先生親自去銀行詢問存款下落。農行浦頭支行提供交易記錄顯示,吳先生公司買過一本支票。吳先生卻表示公司從來沒有用這個賬戶買過支票,只是存錢進去,從來沒使用過。
吳先生所說,在11月4日,各方進行的案發前最后一次談判中,浦頭支行陳行長曾給吳先生施壓,要求他交出公司的公章,再蓋一遍,把假支票變成真的。
11月5日,揚州江都區警方介入,刑事拘留了資金掮客沈某以及涉嫌參與詐騙的金江鵝業總經理。
在吳先生看來,這個騙局沒有銀行參與,肯定做不了。銀行業內人士表示,大額筆資金轉出去,銀行方面需要營業網點的三級審核。對此,農行浦頭支行也并不否認,還強調20萬元以上的企業轉賬必須經過揚州市分行的后臺授權。
在吳先生看來,這個騙局沒有銀行參與,肯定做不了,而農行揚州分行行長朱曄對此則并不認同,在交涉中還再一次強硬的提出讓吳先生補蓋公章。在12月11日吳先生公司和農行的交涉中,面對法律顧問趙律師的質疑,農行江都區支行公司業務部總經理嵇瑞東強調,銀行絕沒有和詐騙團伙內外勾結。
監管層對銀行75%的存貸比考核,為資金掮客提供了牟利的空間。每當月末、季末、年末的考核時點,銀行如果存貸比未達標,通常會通過掮客,向企業或者個人高息攬儲。而考核的壓力,也迫使很多銀行員工違規,自己掏錢“買存款”。
發行理財產品是銀行攬儲的重要手段。特別是年末考核點臨近,理財產品的預期收益率均要高于平常時點發行的產品。而且,在這個時期,銀行發行的產品多以短期為主。
“我們能幫完不成吸存任務的銀行搞到存款,幫超額完成吸存任務的支行高利轉出資金,以免明年任務量加大”。方先生拿出一疊自己的名片,一張一張羅列在桌上。其中有投資顧問公司的、融資擔保公司的,或是堂而皇之印著某銀行Logo的客戶經理名片。而他真實的身份,則是游走于各銀行、貸款客戶以及存款客戶之間的“食利者”:銀行資金掮客。
資金掮客的“上線”是銀行。在這個群體里有固定的業務員負責對接各家銀行,并吸納了個別銀行客戶經理、銀行保安作為“兼職”線人。通過這些人,他們對各銀行的剩余信貸額度、信貸綜合成本、貸款配比存款的政策以及各種放貸偏好全部“摸底”,并據此做著“代理”和“中介”兩種工作。
資金掮客的下線是金主。為了盡可能接近潛在金主,掮客一般在各大網上論壇發帖、去各高檔樓宇或是汽車銷售點“放倒鉤”獲得客戶資料或是在銀行守株待兔等待存款客戶。除了拉個人存款,掮客還注重與企業客戶接觸,以按日均存款額返點的形式,說服企業把對公賬戶開去指定銀行,以提高銀行日均存款量。
簡單的說,就是資金中介,把有錢的人介紹給需要用錢的人,通常他們和銀行等金融部門打交道的比較多,是民間借貸的更高層次,往往一筆業務都是以億為單位來計算。介紹成功后,從中賺取傭金的人。目前從事該行業的人都是比較神通廣大的人,他們大多數是從銀行高管職位退下來專門操作資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