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龐亞輝
惠普的危機
作為著名的IT廠商,惠普公司一直處于風口浪尖之上。首先是2004年,惠普宣布召回全球90萬臺有缺陷的筆記本電腦,并在國內引發故意炒作而備受指責。接著在2005年3月的全
球公司CEO卡莉離職風波所引發的震蕩,再就是IT界風傳惠普中國公司總裁孫振耀即將辭職投奔思科,并在5月被北京等地報刊媒體直接報道。
而今天,廣州的林先生無疑是在惠普接二連三的公關危機上又添了一把柴,現在的惠普已經處于輿論焦點的最核心的位置。
誠然,惠普是一家巨型的全球性的跨國公司,而且擁有相對較為完備的管理流程和規則,并形成獨特的“惠普之道”的企業文化,是一家令人向往的公司。但這并不能保證該企業不會發生危機。尤其根據筆者的觀察,越是規范的公司,危機爆發的通道往往是由用戶投訴作為起始端的。
單純從危機管理的角度進行分析,正如事件的主人公林先生所言,惠普是“無道”的,我們認為惠普沒有能夠很好地抓住危機管理的“命門”所在,從而妥善地處理好危機事件,反而把危機事件“做大”了,傷及到惠普的品牌形象。
堅守與退讓
這是一個不可思議的事件,從林先生購買產品,到今天整整經歷了長達90多天的“修與不修”的爭論。圣人也有打盹的時候!在林先生經歷了無數次的電話央求、無數次的重啟與重裝機之后,或許是基于徹底的絕望,林先生于8月21日自行付費50元在街頭將筆記本修到可以正常使用。當網站、消協、工商所參與進來進行協調之后,我們終于看到了林先生所轉述的內容,惠普行動了。最初的行動是惠普廣州公司質疑廣州天河科技工商所“跟該消費者親戚關系?為何如此幫他說話?小心我們告你!”接著,惠普在23日強調,惠普會履行為客戶解決問題的承諾,如果顧客需要,工程師這一次可以上門為顧客進行免費檢測電腦。如果顧客不喜歡惠普電腦,她會幫助申請退貨。惠普并于8月24日,出示了其官方的無關痛癢的所謂針對“廣大網友”的公告函。而這一切似乎來得太遲了。
不要說林先生的文章、續文及接受網站的采訪,僅僅就廣大網友的評論,都令人為惠普心寒,近乎一致的聲音在攻擊和責罵惠普。這對惠普是一種什么樣的傷害啊?無論國內企業還是國外企業,培育一個品牌都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而傷害一個品牌則可能是在頃刻間、或者在無意間的事情。筆者沒有深入惠普公司,所以對惠普公司的內部管理無法了解和推測,但是有一點卻是值得惠普人反思的:同樣一個投訴案子,為什么歷時長達三個月惠普還容許它繼續存在?
難道簡單的層級反饋系統都沒有嗎?如果普通接線員或者工程師沒有危機管理意識尚可理解的話,那么再往上呢?總該有有責任心的人存在吧?難道大家對“林先生的胡攪蠻纏”集體不作為?筆者不了解惠普的“第一年免費上門服務”的具體內容,不敢妄加推斷,但即使再按部就班,按原則辦事的公司,也應該有一個特別事務處理機制吧?
其實,就本次事件而言,以筆者的觀點,最大的受害方不是林先生,而是惠普和惠普的員工,他們將由此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為此付出巨大的代價。正如林先生所言,這是一個雙輸的結局。
自我的標榜
不知道這封致網友的公開信是否出自惠普公關公司之手,但至少是經過中國惠普有限公司打印及成像系統集團認可的。分析該公開信,其實極其的空洞,沒有值得稱道的內容得以體現。幾乎所有的企業都在念叨“顧客是上帝”,口口聲聲在說為“顧客創造價值”,而最終往往受傷害的還是消費者。在惠普致網友的公開信中,至少有如下幾點值得商榷:
第一,惠普一開始即強調“一直以專業和負責的態度希望解決林先生遇到的問題”,這句話不知作何解釋?因為“專業和負責”所以你這個問題在三個月內得到了解決,否則你可能需要半年、一年?
第二,“出于為用戶解決實際問題的角度,惠普破例免費為林先生提供了工程師上門服務”。言下之意這是對林先生的莫大恩惠,林應該感激涕零才對,而且這種服務是惠普主動而為之的。而事實呢,地球人都知道,顯然不是這樣!
第三,“上門服務的工程師當時將非出廠配置內存拔下后,電腦可以正常運行”。而林先生的所描述的卻是,工程師8月13日上門維修的,但調試完畢后,林先生依然痛苦地表達“可惜,從8月13號至8月17號,死機現象依然沒變!一次死,二次死,三次死……”
第四,“惠普的客戶服務經理表示如果林先生的電腦今后再次出現故障,仍然可以隨時和惠普公司聯系”,這聽起來惠普公司對用戶關懷備至,而且同樣是給予了林先生莫大的恩惠和特權,但惠普卻忘了一個大前提,即林先生是惠普電腦用戶,而作為用戶,任何人都有這個權利,惠普想剝奪都不可能!縱觀整個致網友的公開信,更多的感覺惠普是在跟網友和用戶們玩著一個系統性的文字游戲。
惠普要道歉
現代企業之間的競爭已經進入到了顧客爭奪戰、品牌爭奪戰的年代。無論顧客爭奪還是品牌爭奪,歸結為一點都是美譽度的爭奪。就本次惠普電腦危機事件,對惠普的美譽度而言顯然是相關的。筆者一直認為,在企業與消費者(用戶)溝通的過程中,企業永遠是處于強勢地位的,消費者是弱者,惠普電腦危機事件也不例外。那么,作為像惠普這樣的強者,更應該表現出跨國公司的“大家風范”,更多地體現出作為跨國公司應該有的坦誠和真正負責任的態度,而不是留給公眾和用戶任何的口舌。就本案例所獲取的公開材料來看,林先生并不是一個故意的刁難者,而是作為一個普通的用戶尋求應該有的服務協助而已。如果惠普有關方面前期不了解的事件真相的話,那么現在既然了解了事件的全過程了,而且還醞釀發布公開信,那么作為惠普公司,難道就不可以表達一下對林先生的同情和安慰嗎?就整個公開信而言,我們也看不出任何公開自責和反省的信息。
至少,在公開信中,惠普應該表達出對林先生選擇購買惠普電腦的謝意,為此次事件而造成的一些工作上的不便表示安慰和歉意,同時也應該對這么長時間才將問題解決加以反省和自查。即使惠普正式道歉又有何妨?筆者倒覺得,這樣可能使得惠普的形象會更加飽滿。要知道,誰都不可能不犯錯誤,而中國的消費者最痛恨的則是不敢承認錯誤的企業和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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