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縱橫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財富·人物 > 正文
 

北京兩國企高管將公款體外循環貪污被判重刑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10月13日 21:37 新華網

  新華網北京10月13日電 (記者 李京華) 北京市兩名臨近退休的國有企業高級管理人員采取“體外循環”的手段,將國有資金存款利息76.5萬元用于個人購買汽車使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審判決,以貪污罪判處原北京建工集團副總經理兼北京安居住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崔健起有期徒刑14年,判處原北京安居住房股份有限公司總會計師李克復有期徒刑11年。

  據法院判決,現年60歲的崔健起和現年59歲的李克復于1998年6月至1999年7月,共謀分別利用擔任北京安居住房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北京安居住房股份有限公司總會計師的職務便利,違反國家不得“高息存款”的規定,將本單位公款人民幣500萬元以單位名義存入賽格公司北京證券營業部進行“體外循環”。采取出、入資金不計賬的手段,掩蓋違規操作資金的行為,逃避財務檢查。500萬元存款獲得76.5萬元的高額利息。崔健起和李克復將該筆利息款截留,購買了三輛汽車歸個人使用。其中,崔健起將一輛捷達牌轎車交給兒子使用;一輛富康牌轎車交給安居公司辦公室主任使用。另外一輛捷達牌轎車由李克復交給其子使用,后將車輛丟失。 為非法占有公款的行為不出紕漏,李克復又分別指令和指導本單位及有關業務單位財會人員,通過一系列倒賬、調賬,使賬面持平。

  事發后,被告人崔健起、李克復先后被抓獲歸案,現已追繳人民幣11萬元及捷達牌、富康牌轎車各一輛。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崔健起、李克復身為國有公司從事公務的人員,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共財物,其行為已構成貪污罪,依法應予懲處。(完)


發表評論

愛問(iAsk.com)


評論】【談股論金】【收藏此頁】【股票時時看】【 】【多種方式看新聞】【打印】【關閉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4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聯系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