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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職介機構試點先職介后交費模式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07日 13:59 天府早報

  

四川職介機構試點先職介后交費模式

四川省職介機構率先試點“先職介后交費”模式 天府早報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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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職介機構率先試點“先職介后交費”模式,職介費將降為第一月工資的5%

  早報訊 (記者 吳楚瞳 攝影 方煒) 工作沒找到,卻交了大筆職介費;工資還沒發,用工單位已經消失,能不能找到一個“先職介后交費”的職介所,等拿到工資后再繳納職介費?昨(6)日,競成人才資源市場舉行了“競成放心求職市場啟動儀式”,成為我省第一個吃“螃蟹”的職介機構。今日起,到此地找工作的求職者,可以在上班拿到第一個月工資后再
繳納職介費。

  先職介后交費年內出臺相關規定

  昨日,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主任、省政府法制辦副主任牛建平參加了啟動儀式,對“競成”在行內率先試點的做法表示充分肯定和贊許:“目前,省政府常務會已審查通過《四川省勞動力市場管理條例(草案)》(送審稿),該《條例(草案)》目前已送往省人大待審。如果人大通過,《條例(草案)》將正式成為地方性法規,《條例(草案)》中對‘先職介后交費’的做法有明確規定。”

  去年9月,在《條例(草案)》立法聽證會上,許多人提出,勞動力市場的糾紛絕大多數緣于職業介紹機構收了中介費而不履行職業介紹義務,甚至與用人單位勾結搞虛假招工、虛假職介騙取中介費。聽證會之后,《條例(草案)》在送審稿中將原來由求職者先交費,職業機構職業介紹不成功再退還中介費的現行做法做了變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明確:“職業介紹機構及其分支機構與求職者簽訂的中介服務協議,可以約定在簽訂協議時給付中介費,也可以約定在勞動者的第一個月勞動報酬中由用人單位替職業介紹機構代扣代交中介費用。”

  新職介新收費費用由20%降為5%

  競成人才資源市場執行董事彭勇告訴記者另一個好消息:“按現在的規定,職介費為第一個月工資的20%,我們采取‘先職介后交費’方式后,職介費將降為第一個月工資的5%。”

  牛建平說,“先職介后交費”的做法在全國職介行業開了一個先河,將會形成良好的多贏局面:“找工作的人不會有很多錢,到處報名交費顯然不現實。但看到一份合適的工作,因為沒錢交職介費會失去機會,所以這種方式首先是給求職者創造了更多機會。對用人單位而言,也是擴大尋找人才的機會。而采取這種方式的職介機構,職介成功率肯定會大大增加。從政府角度來說,就業率的提高更有利于社會穩定。”

  用承諾換資源職介騙子無處躲藏

  對求職者而言,“先職介后交費”肯定大受歡迎,但對職介機構而言,求職者有了工作不交費怎么辦?《條例(草案)》第二十九條第二款同時規定,用人單位應當配合履行代扣代交,職業介紹機構有權對職業介紹活動進行追蹤,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舉報。

  去年9月聽證會之后,競成職介相關負責人曾經致信牛建平,表示不贊同“先職介后交費”的做法,彭勇回憶:“去年3·15我們曾經就‘先職介后交費’做過試驗,為10名求職者找工作,一周之后有8個人上班,但至今,沒有一個人回來交職介費。當時的想法是,每年有幾千幾萬人通過競成求職,我們哪有那么多人力物力去追?”競成內部經過長時間磋商后,最終認為率先啟動“先求職后交費”是一個好機會:“這樣做最大的風險肯定在職介機構,但我們會跟求職者簽訂書面合同,以保證收到職介費。”牛建平表示,現行法律法規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代扣工資,但如果求職者承諾并簽訂合同,用人單位即可代扣:“求職者知道后一定會蜂擁而至,用承諾換取資源,進入良性循環,當競爭對手發現這是個好辦法之后,肯定會爭相仿效,那些打著職介幌子騙取職介費的,從此將無處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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