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寶潔SK-II事件 一個跨國公司的本土化跟頭 | |||||||||
---|---|---|---|---|---|---|---|---|---|
http://whmsebhyy.com 2005年04月06日 18:28 《外灘畫報》 | |||||||||
一個原本相對規范的大公司,為何作出肌膚“年輕12歲”的化妝品宣傳? 一個在市場營銷領域堪稱楷模的跨國公司,為何在危機處理上如此被動? 外灘主筆 子南/廣州報道
寶潔SK-II事件爆發已近一個月,這個化妝品行業的巨人,現在持續成為眾人指責或嘆息的對象。 3月30日,外灘記者給寶潔(中國)有限公司公關副總監裴逸群發去一個詳細的采訪提綱,試圖與寶潔一起剖析此次事件的里里外外。4月1日,星期五的下午,裴逸群趁著會議間隙給記者回電,抱歉之余解釋說,這些問題需要公司老總才能回答,但目前無法安排。 來自各方知情人士的分析也都表明,在錯過許多機會之后,寶潔公司現在惟一的選擇,似乎只能是等待法庭上的答辯,盡管這場官司對寶潔來說非常被動,至于已經受到很大影響的公司形象和SK-II化妝品的銷售滑坡,似已難以顧及。 “年輕12歲”僅僅是“不夠全面”? SK-II的起源被寶潔公司描繪成一個地道的傳奇:1975年,一個日本和尚?穴另一個說法是一個日本科學家?雪在日本一個米酒釀造廠看到,釀酒工人的雙手特別細嫩,更驚奇的是,其中一個老婆婆,臉上布滿皺紋,而雙手卻非常如少女般白嫩細滑。日本科學家經過深入的研究,終于發現,其中的秘密武器,就在于米酒提煉過程中產生的酵母。1980年,以此作為核心配方的SK-II化妝品終于面市,后來又被寶潔公司收購。 而SK-II所有的廣告宣傳,都不及它在中國的一個產品使用手冊。該手冊介紹:“SK-Ⅱ是當今最有效擊退細紋及皮膚粗糙松弛的科技……使用后10分鐘出現奇跡,兩星期明顯擊退細紋及皺紋,連續使用28天,細紋及皺紋明顯減少47%,肌膚年輕12年。” 就是這則廣告,遭致南昌消費者呂萍和維權人士唐偉聯手起訴寶潔公司。在多個跨國公司紛紛遭遇安全問題之后,寶潔也進入“黑色三月”。 3月25日,寶潔公開為自己的“疏漏”“表示真誠的歉意”。它引述南昌市工商局的調查結果說,SK-II緊膚抗皺精華乳產品宣傳手冊中的問題,是“定義不夠清晰”、“描述不夠全面”。 曾經公開表示SK-Ⅱ的問題是虛假廣告宣傳的南昌市工商局,現在則保持沉默。由寶潔轉述的調查結果,并沒有提到“虛假宣傳”與處罰。 寶潔在公開信里還表示,將“對數據做全面描述”。 寶潔公關副總監裴逸群一早就公開了SK-II緊膚抗皺精華乳“使用4周后,肌膚年輕12年,細紋減少47%”的實驗秘密—— “實驗儀器為日本研制的BIS肌膚測齡儀。SK-II緊膚抗皺精華乳在日本經消費者使用,后經儀器收集和計算,發現參與測試的消費者平均肌膚年齡減少2.99歲,最好效果的使用者年齡減小12.06歲。減少細紋47%也是同理測出! “我們的實驗數據沒有問題!3月29日,裴逸群仍這樣告訴外灘記者。她認為,如果在年輕12歲之外再寫上“平均肌膚年齡減少2.99歲”就不會有問題。 華東政法學院教授傅鼎生撰文認為,“肌膚年輕12年”屬于一般人能夠判斷且顯然屬于夸張之詞,因此不屬于欺詐。他的結論跟寶潔一樣,但依據完全相反。 “無論加不加‘平均肌膚年齡減少2.99歲’,我們都不會給這樣的廣告批文的。”曾給寶潔出具過多個廣告咨詢意見書的中國廣告協會信息咨詢部(下稱“中廣協信息咨詢部”)主任李方午說,“這個實驗結果必須要有中國的檢驗機構的認可,我們才接受! 鑒于寶潔對這一實驗結論的堅信,外灘記者在給寶潔的采訪提綱里提出了一系列問題,試圖了解,撇開合不合法的問題,上述實驗結果用作廣告,究竟是否科學,是否權威? 寶潔中國公司負責SK-II等5個品牌的公關經理馮佳路表示,他只能回答一點:BIS肌膚測齡儀,在國際美容大會上的皮膚科專家報告里,常常被用作實驗的主要手段。 尷尬的化妝品廣告法規 3月25日,SK-II護膚精華露的一則雜志廣告,又被著名打假人士王海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舉報。這個廣告稱:“它能放大抗老功效2倍,放大美白功效3倍,放大保濕功效4倍! 王海引用《廣告法》第10條認為,這個廣告所引用的數據,既沒有“表明出處”,也明顯做不到“真實、準確”,是一種涉嫌誤導消費者的行為,要求予以查處。 國家工商總局廣告司正在“研究”這個舉報。 中廣協信息咨詢部曾給這個廣告出具“咨詢認證書”,按照該協會網站上的說法,它是“在國家工商局廣告司領導下”開展這一工作的。 李方午對外灘記者承認,上述廣告的確沒有對“2、3、4倍”的說法“表明出處”,但這個出處不僅有,而且權威:設在上海的國家香料香精化妝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作出了這個“2、3、4倍”的功能認定。 問題是,“2、3、4倍”是跟什么標準比的結果呢?哪個標準又是從何而來? 外灘記者未采訪到這個中心。李方午則認為:“涉及化妝品,全國就這個和南京的兩個國家級檢驗機構。如果不信他們,我們還能相信誰呢?” 因為有了權威出處,李方午認為,“表明出處”不是必須的,況且他們審批的原本是寶潔的電視廣告。 根據《化妝品廣告管理辦法》第八條第六項,禁止出現“有涉及化妝品性能或者功能、銷量等方面的數據的” 內容。據此,SK-II的上述兩個廣告一眼就可以判斷是違規的,因為里面都出現了涉及功能的數據。 但李方午告訴外灘記者,這規定是否有效,法律界意見不一。1994年10月出臺的《廣告法》允許宣傳數據,只是要求“應當真實、準確,并表明出處”;而《化妝品廣告管理辦法》是1993年7月出臺的,并且只是國家工商局發布的一個規章。如果二者有抵觸,自然要按《廣告法》來辦。具體到上述爭議,中廣協采納的說法是“有抵觸”。 外灘記者致電國家工商總局廣告司廣告監督處得到的說法是:沒有抵觸。 從李方午那里還了解到,廣告部門目前對于《廣告法》里禁止“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操作,尚有成文與不成文的具體尺度。 他針對唐偉過去打過的兩個官司說,百威啤酒打的“美國銷量第一”廣告,還有椰樹牌椰汁標示的“世界首創、中國一絕”,其實都不違法。“可惜的是,百威公司在1998年讓唐偉一告就自己撤了那個廣告。它現在再用,肯定是合法的。因為后來國家工商總局專門有個規定說,境外的銷量不在禁止使用最高級之列。椰樹的‘世界首創、中國一絕’之所以說合法,是因為它有10多個國家的技術發明專利,包括美國和所有產椰大國的發明專利”。 與或緊或松的廣告法規相比,我們的監管尤為疏松,處罰更弱。蜂擁而起的報紙電臺電視臺,充斥各種明顯夸大或虛假的醫藥化妝品廣告,真正得到查處的是掛一漏萬,而對虛假宣傳的最高處罰額不過是20萬元。 就在這樣的環境中,寶潔這樣的跨國公司的廣告,幾年來也染上了一些“本土化”色彩,導致其屢次被推向法庭,甚至敗訴、賠款、道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