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華夏銀行員工私售、產品違約案例曝光,威脅中國銀行系統穩定的一個隱患開始浮出水面。
文|CBN記者 俞斯譯
12月3日中午,上海陸家嘴的華夏大廈門口圍滿了憤怒的客戶,華夏銀行當日股價也下跌4.15%。
這些人從華夏銀行一名叫濮婷婷的高級客戶經理手里購買了同一種理財產品。該產品共分為四期,合計1.4億人民幣。按原計劃,第一期于今年11月25日到期兌付。
11月26日,投資者們被召集到當地一家賓館,濮婷婷和她的個人律師告知:產品出事了,這些資金的實際使用方河南商人魏辰陽,已被河南鄭州警方控制。11月28日,首期產品的客戶打電話把這一消息告訴了其它三期的客戶。
根據投資者手中的協議書,這項名為“中鼎財富投資中心(有限合伙)入伙計劃”的1年期理財產品,由通商國銀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發行和管理,由華夏銀行負責監管。主要用于為幾家小企業募集資金。投資者購買理財產品相當于以股權投資的方式成為企業“有限合伙人”,到期后本息一次性兌付,承諾收益率高達11%至13%。從產品介紹來看,這種股權投資類品種不在銀監會批準、銀行可以發行或代銷的理財產品類別。
12月2日,華夏銀行上海分行公告:“該‘入伙計劃’不是華夏銀行產品,華夏銀行也從未代銷過該‘入伙計劃’。”將此事歸咎為濮婷婷個人私自接單,并將其開除。投資者則不認可這種說法,他們認為自己是在華夏銀行購買的這一產品,華夏銀行應該負責。
這種紛爭反映的是中國銀行業普遍的隱患。業務的同質化和激烈競爭迫使股份制銀行在存貸業務之外尋求新的利潤增長點,于是各種各樣的理財產品—包括來自銀行的和第三方的,大量出現在營業廳和銀行網站的首頁上。
評級機構惠譽在12月5日發布的《中資銀行:年末將至理財產品發售不斷升溫》報告中指出,截至今年第三季度末,中資銀行每天新發售的理財產品達100個,理財產品余額達到了12萬億元人民幣,年底可能超過13萬億元人民幣,比去年高53%。
針對這些理財產品的監管少之又少。盡管早在2009年銀監會就發布了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監管規范,通過理財籌集的資金不得投資于境內二級市場上公開交易的股票,或與其相關的證券投資基金,不得投資于未上市企業股權和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或交易的股份。但在具體執行過程中的監管卻并不到位。
這就導致了許多銀行—尤其是各銀行在地方的分支機構,其理財產品的資金流向不明,銀行通過理財產品吸收的款項并非全部“乖乖地”記入資產負債表內,而是作為表外業務存在。這樣做一方面可以躲避監管,比如不允許放貸給地產項目時,可以偷偷將這些錢放出去,另一方面還可以用于償還其它儲戶到期的存款,但這無形中又增加了其成為壞賬的風險。
整個事件還未有定論,但華夏銀行難以與此事徹底擺脫關系。1.4億的涉案金額對于前三季度凈利潤91.8億的華夏銀行來說不是大數目,他們更需要考慮的是該事件對其品牌信譽的影響,以及保全相關業務資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