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陷阱十年?
開放之后,改革不力,致使中國產業空有創新戰略而成果寥寥,大批企業長期被鎖定在國際分工的低端環節上,難以躍升
文 | 本刊記者 李聰 編輯 | 吳金勇
“中國已落入了‘壞的貿易’陷阱,1993年以來特別是加入WTO后,我們深陷‘進口高端產品并出口低端產品’和‘出口實物產品換取美元紙片’的‘壞的貿易’之中,這是一條通向貧困和依附型經濟的道路。”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一位教授憤怒地說,“為了保護民族產業和國內市場,我們應不惜以退出WTO為籌碼對世貿條約重新進行談判,并考慮退出WTO的戰略問題。”
盡管是學者一家之言,但也讓那些為入世申請和談判忙碌了十年甚至幾十年的人感到悲涼。表面看,入世后中國出現的巨額貿易順差和國際分工的低端鎖定,引發了當下讓中國政府撓頭的匯率問題、以及所謂的“壞的貿易”陷阱,而更深層次上,更多人關注的,是以WTO多邊框架為主體的國際貿易力量給中國政府、市場和企業帶來的不適感正在加劇。
貿易力量越過貨物產品,跨過邊境,滲透到與產品相關的企業運作、市場體制改革和政府治理上。WTO給中國經濟起飛帶來的推動力不言而喻,它深刻地改變一批企業的命運,但對中國市場體制與政府治理深層次的改革,目前來看,作用還有限。
拆除政治炸彈
中國世界貿易組織研究會副會長薛榮久是中國最早研究關貿總協定和WTO的學者之一。
盡管全球經濟治理的三大機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微博)(IMF)、世界銀行和關貿總協定(GATT)的產生與中國都有些淵源,但直到1970年代初,中國對這三家機構仍敬而遠之。“當時,我們給這三個組織的定性是以美國為首的帝國主義國家剝削和掠奪發展中國家的御用工具,也就是說不是什么好組織。”薛榮久對《中國企業家》回憶。
這一切直到1974年才有松動。當時,鄧小平作為中國代表團團長準備參加聯合國(微博)大會第六屆特別會議(主題是經濟和貿易發展),為給鄧小平準備發言稿,當時的對外經貿部國際小組二處開始組織官員和專家翻譯、學習相關國際會議資料。期間,薛榮久等學者發現關貿總協定不太像是“帝國主義的工具”,因為,關貿總協定原來是35個條款,但1965年以后為照顧發展中國家,專門加了3個條款。不僅如此,總協定中強調的國際分工不僅沒有剝削的意思,還與馬克思經濟理論中國際分工大同小異。
改革開放后,中國先后恢復在IMF和世行中的身份,并開始研究“復關”。當時還從日內瓦請來了國民政府時期中國參加創建關貿總協定時的主要參與人石鐘策幫助研究策略。
1986年7月11日,中國正式照會GATT,要求恢復關貿總協定成員國席位,薛也是中國復關專家組成員之一。一年后,中國正式遞交中國外貿體制的答疑稿,此后開始了漫長的溝通和談判,1995年關貿總協定改為世界貿易組織(WTO)。隨著時間推移,中國入世的決心也越來越大。
“當時中國政府下決心‘入世’是想解決兩個主要問題;一是最惠國待遇;二是貿易中的歧視。”薛榮久說。
盡管決心很大,但由于最惠國待遇問題涉及修改美國國內法而被擱置,直到1999年中美才恢復入世談判。不久,美國國會順利修改了國內法,確立了對華永久性正常貿易關系(PNTR),年度定時炸彈拆除。而貿易歧視問題也在2001年11月解決。當時,中國無奈地接受了12年期限的特殊保障措施條款和15年期限的市場經濟地位的過渡期的條款(簡稱“兩反一保”),才正式成為世界貿易組織成員。
一直以來,許多人管這兩條叫歧視性條款,因為在全世界這兩條就是給中國制定的。當時中國的一些勞動密集型產業的優勢已經顯露,為了防止中國向國際市場釋放巨大產能,精于算計的西方人提出特保條款。而有關市場經濟地位條款的情況也類似,“從實際情況來說,1994年中國才確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西方國家也認為我們不是完全的市場經濟國家,而是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階段。”薛榮久說,“但我覺得說這是歧視性條款不合適,叫附加條款更好一些,因為當時中國如果不接受,你根本就進不去。”
心病已除,但如鯁在喉的感覺仍強烈,直到入世前夕,國人還在爭論加入WTO是否就是中了美國人的圈套,全球化是否就是美國化?為了慶祝永久性拆除了炸彈的勝利,在2001年12月10日夜里,許多官員也在歡呼。事實上,當時幾乎沒人能肯定地預測,WTO對未來中國貿易和產業的實質影響。但此時,中國的心態是情愿用這塊他山之石敲打體制之壘。
產能的低端釋放
2002年起,中國開始大力推進規則導向的經濟市場化和自由化。清理、審查和修訂與WTO不一致的法律法規,對中國所有性質的企業開放貿易經營權;在關稅方面,適用的最惠國平均關稅從2001年的15.6%降至2005年的9.7%,其中汽車及零部件、紡織品和服裝、農產品的關稅降幅更大;在非稅壁壘方面,在加入之日起分階段取消了進口許可證、進口配額。
這一切讓西方國家感到滿意。2002年4月,美國總統布什在一次演講上說:“貿易會帶來自由的習慣,那些對境外貿易開放的社會,在境內也更加開放。”事實也如此,“入世”后,中國的對外開放和對內改革都在加快。2003年的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就將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和擴大對外開放,納入同一章節。同年召開的倡導市場化的十六屆三中全會,至今仍被許多學者認為是中國改革歷程中的重要里程碑。
同時“入世”使得中國獲取了眾多貿易伙伴對中國的關稅的減讓,這使得中國產品出口快速增長。企業、市場和政府的熱情被高度調動起來。從現象觀察,中國持續貿易順差開始于2002年,正值入世第二年。入世與持續順差兩者的重合不是偶然,更多是市場選擇的結果。“國際分工”的提法現在已經耳熟能詳,中國開始以比較優勢原則參與國際分工,而巨大的廉價勞動力、土地和資源供給成為中國貿易順差的主要來源。
在這個分工格局中,中國對歐美順差,對東南亞大量逆差,以中國為核心的東亞分工網絡迅速成熟。中國成為東亞新型分工體系的最終產品組裝出口基地。香港高美玩具公司的產業鏈就是如此,遠在美國的麥當勞(微博)發出需求,在經過香港的兩級貿易商之后,訂單落到廣東和重慶的工廠。生產加工完成,玩具從工廠發往香港的貿易商,然后再被送到遍布世界的麥當勞店。
據高美和凱高玩具公司總經理黃奇毅介紹,中國“入世”第三年,即2003年,位于廣東的高美開始為麥當勞生產玩具。從2003年的400萬美元訂單起,幾年時間訂單就達到1.5億的規模,產量達2億多個。“國際市場太大了,所以,這么多年來,發展勢頭不衰。我們其中的一家工廠,去年訂單400萬美元,今年1000萬美元,明年已有訂單已經是2000萬美元了。”
“入世”后的另一個變化是,外資迅速擺脫了輕紡、家電和日用工藝品領域,進軍石化、醫藥、機械制造等領域,在下一個高端產業中構建了新的產能,而舊的領域則由合資和民營企業補充上,同時由于外貿經營權放開,外國人擔心的中國產能釋放出現了。
全球人口突破70億,但這個數字與中國工廠的總產量相比還是有些微不足道。在江蘇省吳江市盛澤鎮,有家全國排名第8的化纖工廠——盛虹集團。這個看似不起眼的企業居然可以年產出120億米的面料。2005年,原本是全球紡織一體化元年,但由于中國的出品量太大,不得已,中國自己采取了出口自動許可。鞋類情況相似,2010年中國生產的各類鞋約120億雙,如此巨大的產能只有釋放到國際市場上去,去年中國的鞋類出口量99.3億雙。
這一大規模的產能釋放背后是“價格貿易條件惡化,購買力貿易條件變強”,薛榮久分析道,據他統計,2001年這個比例為1:1,而到2009年已降到1:0.83。這也意味著,出口同樣數量的商品能夠換回的外國商品越來越少,也意味著中國的出口是靠規模、靠透支資源和環境超載為代價的粗放式貿易模式。
更讓人悲觀的是,基于比較優勢理論產生的中國制造業,極有可能已被鎖定在全球產業價值鏈的低端位置。拉美國家是典型的低端制造陷阱鎖定,他們的貿易最終體現在大量進口原材料,然后加工初級產品出口,掙點錢再進口原材料,再去加工出口,多年來沒有明顯的產業升級的過程。“從目前的情況看,中國也出現了一些落入低端陷阱的趨勢,我們在勞動密集型的產業中發展了10年,如果想跨越過去,走向中高端的話,肯定時間要比10年長。”商務部研究院院長霍建國說。
據霍分析,除了國際分工的原因外,勞動密集型產業的過度擴張和競爭還有一個主要原因,就是中國政府的現行投融資體制,像浙江的企業有錢后,他們也想干石化產業,也想進軍電力,但肯定項目批不下來,最后他們只能不斷地在鞋、襪子、領帶上投資。“如果一個企業不斷地投資在這些領域,總要碰到一個限度,邊際效益遞減,成本觸到底線。”
開放的結果與改革的路徑糾結在了一起。到2005年末,中國基本建立了一個全面、透明、非歧視和WTO規則導向的貿易體制,這段時間內,政府對經濟的直接干預與貿易扭曲較少。但此后,國內關于深化開放的政策爭論增多。
壓力下未果的改革
更為突出的矛盾是,加入WTO所帶來的巨大貿易盈余開始給全球其它經濟體帶來壓力,貿易沖突來了。
2002年5月,歐洲打火機制造商聯盟指控中國打火機傾銷,要求歐盟委員會將進口關稅提高150%。收到歐盟反傾銷調查表后,中國最大的打火機廠商新海集團成立了反傾銷應訴小組,積極應對。一年后,歐洲打火機制造商聯盟撤銷指控。
新海集團年產打火機約6億個,其中出口到歐盟2.5億個。“歐洲的同行認為,我們的產品價格太低,不可思議,但事實上,那么低我們還是盈利的,確實沒有傾銷。”新海副總裁孫寧薇對《中國企業家》說。
反傾銷之后歐盟再樹技術壁壘。2006年6月,歐盟實施打火機(CR)法規,要求銷售價格在2歐元以下的打火機必須安裝兒童保護裝置,而2歐元以上的則不必。“這完全是不符合公平競爭的條款的,憑什么用成本來衡量是否安全?”這是中國產品在入世后首次遭遇技術壁壘。
在商務部的幫助和支持下,新海等廠商組成代表團到歐盟去抗辯,最終勝訴。接連不斷的國際貿易官司,也讓新海學會了用國際專利和國際質量認證來保護自己的利益,并不斷進行技術創新來突破新的技術壁壘。
2006-2008年,中國巨額經常項目順差增長及所采取的一些貿易政策,使得中國與貿易伙伴之間的貿易爭端和摩擦非常嚴重。在WTO爭端解決機制中,這三年中,中國作為被訴方的案件有12件,而此前三年只有1件。
國內產業升級的需求,國際市場的外部壓力迫使中國的貿易增長方式轉變。轉變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保護性轉型,就是開放引進技術,保護自主產業。因為新興、幼稚產業都需要保護,以往日本、韓國也都這樣做。但中國這樣做已經不行,因為目前中國經濟已經搭建好了一個開放的大結構,開放的路徑不可逆;另一種是通過政策引導把過剩的或者過時的產業梯度轉移至中西部,鼓勵東部發展高端產業。
于是2007年7月,加工貿易政策調整中較著名的“44號文”發布——商務部、海關總署聯合公布一份加工貿易限制類目錄。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紡織紗線、布匹、家具等勞動密集型產業,共計1853個十位商品稅號,占全部海關商品編碼的15%。
被列入限制類目錄的商品,東部所有涉及企業,被要求在進口加工貿易所需的料件時,需要將相當數額的保證金存入海關指定賬戶,待出口核銷后,方能拿回保證金。所涉及企業的資金流轉因此受到不小打擊。加工貿易重鎮廣東在時隔一年后的調研顯示,2007年,該省受“44號文”影響的加工貿易進出口額達190.8億美元,累計涉及臺賬保證金155.3億元;此外,該項政策2007年增加廣東省相關外貿企業出口成本130億元。
沿海貿易“寒冬”讓許多企業選擇了“內遷”,中西部提供了新的競爭優勢。
玩具也開始內遷,2009年凱高玩具在重慶正式落地。“沿海工人的工資要2500,這邊只需要1700。”800元的人力成本差異讓凱高在議價上有了更多的空間,“我們還有壓縮成本、提高效率的空間。”黃奇毅稱。
然而,無論哪種增長方式都要解決一個技術來源問題,過去10年甚至20年,中國的技術要么靠借鑒別人,要么用市場來換。隨著經濟和產業技術的發展,這些措施的作用已經大打折扣。
同時世貿組織《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的基本原則也約束了中國的傳統做法。入世后,中國的產業技術來源只能靠:一,通過附帶限制性商業慣例的國際技術轉讓(限制性商業慣例:在國際技術轉讓中,限制性商業行為包括一攬子許可、搭售、對生產能力或產品范圍的限制、出口限制和管理限制等);二是,自主創新。
“世貿組織的規定限制中國的盜版和侵權行為,但是它是鼓勵中國向自有技術發展。”薛榮久說。
2006年2月,國務院發布《國家中長期科學與技術發展規劃綱要》,綱要強調今后15年,中國的科技工作的指導方針是: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
為了支持自主創新技術,2006年國家頒布了《國家自主創新產品認定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經認定的國家自主創新產品將在政府采購、國家重大工程采購等財政性資金采購中優先購買”;2007年財政部專門出臺三個支持自主創新產品政府采購的文件;2008年,國務院發布《關于促進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的若干政策》,從投融資等多方面鼓勵企業開展自主創新的產業化轉化,實現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提升。
然而技術也與改革相關。“國家創新戰略確立了企業作為創新主體,這是一個進步,但與國外不同的是,中國申請專利和開發專利的大多是又窮又小的企業,壟斷型國企沒有動力去創新,而小企業申請專利的主要目的不是真的為了創新,而是為在低端惡劣的競爭中,給對手制造障礙。”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助理魏衍亮對《中國企業家》分析道。
對此外國人也看得很清楚。中國歐盟商會認為中國低質量專利的快速增加,使得所有企業(包括國內和國際企業)的監測、分析和訴訟成本上升。
“事實上,出口加工貿易并不必然導致低端陷阱鎖定,比如韓國,但它的成功不是因為技術制度而是企業的產權制度,韓國的技術和產業升級主要依靠極為痛苦的‘6次民營化’改革來實現。”魏衍亮說。
然而,中國近年的情況是,2003年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市場化方向和措施部分落空,2005年開始推行“非公36條”進展緩慢;在宏觀調控上,利用產業政策的力度加大,各種行政指導不僅包括邊境措施,還包括補貼、指導性信貸、稅收激勵等直接作用于企業。
2006年以后,中國以開放促改革的動力放緩。這一階段中國加大了對國有企業進行各種中央與地方財政補貼、專項補貼、優惠貸款和政策性貸款、投資補貼、稅收補貼,且不向WTO通報補貼具體情況;一些產業,如汽車和鋼鐵等,構成貿易與投資壁壘。
境內沖突
更讓人沒有想到的是,中國的技術制度居然也碰上WTO的限制。
最早的一場硬仗是WAPI制度的出臺,科技部將其列為國內無線產品的標準。這遭到了美國的強烈反抗,指責中國違反WTO規則,最終以中國妥協為收場(詳見后文《龍芯再出發》)。“標準是老外制定的,不跟隨不行,中國突破不了。”魏衍亮認為,歐美等國家的技術領先,在WTO下得到了鞏固,這有點像“優先權”,“許多時候,你只能改進,而無法創造。”
無論技術制度還是其它激勵,都不免會遭遇到阻礙。2007年-2009年,中國出臺了一系列扶持自主創新的政策,歐美國家認為,中國將政府采購政策與國家自主創新產品掛鉤的政策,直接導致公共采購項目基本上將只能給中國企業。作為這一政策的直接結果,外資企業(包括外商獨資企業和大多數合資企業)都不再有資格參加政府采購。
《政府采購協議》是WTO的諸邊協議,成員方可自愿參加。2002年,中國成為觀察國,2003年,開始實施《政府采購法》,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提高在國內外的透明度。
基于上述理由,中國歐盟商會和其它利益群體開始對中國相關部門游說和施壓,最終結果是,財政部于 2011年 6月23日宣布,停止執行《自主創新產品政府采購預算管理辦法》等三個文件。同時科技部也出面表態:“中國的自主創新政策從未打算實施差別待遇。”
偷不成,買不來,自己想支持創新還被人反對,中國技術官員的郁悶可想而知。
2008年,金融危機來了。在反危機的特殊時期,中國采取了一些保護性措施,包括取消部分商品的臨時優惠關稅率,增加自動進口許可的商品清單等。
在出口管理上也更加復雜,貿易重點從限制進口轉為限制出口,特別對于一些原材料和中間產品的實行出品限制。2011年7月5日,WTO爭端解決機構向WTO成員國散發了關于歐盟和美國訴中國限制鋁土、焦炭、螢石等9種原材料出口一案的專家組報告,報告稱中國限制這些原材料出口不符合WTO規定。
專家組認為,中國不能提供證據證明這種出口管制是與國內原材料生產和消耗管制結合進行以達到保護資源的目的。據說,因出口限制而敗訴,中國是第一例。10年來,我國與世界主要國家之間的經濟貿易摩擦,已從傳統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和特殊保障措施、技術貿易壁壘進入到國內產業政策、人民幣匯率、貿易不平衡、知識產權保護、自主創新、政府采購、國有經濟部門等國內政策之間的交鋒和較量。“如何在進一步促進經濟體制與國際通行規則的同時,確保自主發展的時間和空間,是個新挑戰。”國家發改委對外經濟研究所所長張燕生對《中國企業家》說。
以WTO多邊框架為主體的國際貿易力量正在向涉及諸多邊境內措施的“第二代貿易政策問題”邁進。新政策趨勢會進一步涉及到一個國家的國內政策和經濟的結構性改革。
貿易的“侵略性”使得希拉里的聲音更自信:“中國必須采取改革措施,終止針對美國和其它外國公司的不公平的歧視做法,我們還在努力保護創新技術,取消扭曲競爭的優惠待遇。當然,中國還必須讓它的貨幣更快升值并終止危害或盜取外國知識產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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