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訪·撰文/周穎 汪燕(實習生)
4月8日,千呼萬喚的醫改方案正式出臺。這項惠及中國13億民眾、未來三年將投入8500億元巨額資金的新醫改制度甫一發布,旋即引起各界的高度關注。
當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一同發布。《實施方案》明確指出,在2009~2011年重點抓好五項改革,這五項重點改革分別是: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
此次新《實施方案》的出臺,耗時兩年多,由成立的四個專題研究小組進行大量走訪調研并廣泛征取各方意見最終形成。在肯定新醫改方案的同時,亦有專家表示擔憂。一直關注醫改并承接國家相關課題研究的北京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潘習龍教授認為,新醫改方案出臺讓13億民眾可以享受全民醫保,而且未來三年國家投入將會繼續加大,這對完善中國的醫療體制十分有益。但是,這項制度的配套措施和相關制度應該盡快推出,比如在藥品、醫療器械流通環節的規則制定和監管上應盡快啟動,否則對醫改的影響非常大。
多次到基層實地調研的潘習龍發現,即使全民可以享受醫保,但藥品價格、醫療費用如果居高不下,則民眾仍需要高額支出,中央每年投入的大量資金被流通環節吞噬的現象會愈發嚴重。
需要引以為戒的是,在全民醫保出臺之前的家電下鄉政策,初衷是惠及更多的農民,然而農民并沒有表現出很高的積極性。甚至一些不法商家兩頭獲利,既從農民身上以劣質產品賺取豐厚利潤,還能獲得國家補貼。
盡管全民醫保和家電下鄉的本質完全不同,但在游戲規則的制定上如果不能盡快完善,在藥品流通環節不加以管制,高企的藥價和醫療費用負擔,最終將會轉嫁給中央。
6倍支付上限比例并不高
數字商業時代:此次醫改方案中有這樣的表述:城鎮職工或居民醫保最高支付限額分別逐步提高到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農合最高支付限額逐步提高到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的6倍以上。這個6倍的標準是怎么制定的?標準是高還是低?
潘習龍:我個人認為這是綜合評價得出的結論。要讓每個人都能享受全民醫保,就應該綜合考慮,當然每個地區根據當地經濟狀況可以有調整的余地。按目前的藥品價格和醫療費用來說,6倍支付上限比例并不高,當然,這個前提是在目前藥品價格居高、醫療費用沒有降低的條件下來看。如果這兩個環節有一定比例的下調,6倍支付上限還是合理的。
假設當地人均基本工資是20000元,如果患有大病的話,其醫療費用可能是幾十萬甚至更多,即使按6倍支付的話,患者最多可能獲得12萬元的國家補助。
數字商業時代:流通環節中涉及到多個利益主體,如果解決好這些問題,個人和國家的支付成本都會下降嗎?
潘習龍:比如醫藥公司、醫藥代表、藥劑科、臨床等多個利益方都影響著價格。打個比方,假設尿毒癥患者做一次透析需要150元,這個收費完全是可以降低的,為什么醫院沒有降低呢?除了醫院要盈利以外,關鍵是器械采購價格沒有降下來,比如50萬的價格可以購買,到醫院手里可能變成100萬。這個價格國家可以用制度控制,比如可以指定生產企業或完全透明操作,患者支付成本少了,國家的支付成本也會降低。
流通制度是醫改障礙
數字商業時代:你認為新醫改方案中還有哪些不足?哪些是民眾能夠接受的,哪些是不能夠接受但卻必須接受的?
潘習龍:藥品保障制度在這次方案中沒有詳細規則,這是此次方案中的瑕疵。就像我剛才講的,如果藥品價格、器械、耗材三個環節不能控制,個人和國家支付成本就會越來越高,可能形成的局面是,國家補貼越多,看病越來越貴的現象還是控制不住。
根據目前的情況,醫院的服務是很便宜的,民眾是可以接受的,貴就貴在藥品、器械等,這些是民眾無法選擇卻又必須接受的。因此我個人認為,醫改方案必須把流通環節存在的問題解決,否則這是很大的障礙。
數字商業時代:有一種現象,過去我們常用的一些療效好、價格低廉的藥品在市場上越來越難買到,這和流通環節有關系嗎?新醫改方案的實施能不能保證患者可以買到這些藥品呢?
潘習龍:的確是這樣。和其他藥品相比,這類藥品的利潤太小了,而且這涉及到整個產業鏈的問題。先是企業因為利潤低,不愿意生產這種低價藥品,即使企業生產,醫院也不愿購買這種藥品。通常情況下,很多醫院即使采購這類藥品,也都在倉庫里堆積,希望賣替代品,這些都和流通環節有直接的關系。目前來看,如果配套制度不能及時跟進,新醫改方案就無法做到讓患者購買到療效好、價格低廉的藥品。
數字商業時代:在發改委2008年的醫改征求意見中,提到縣及縣以上醫療機構銷售藥品,以實際購進價為基礎,順加不超過15%的加價率作價,而有些地方已經取消15%的加價。你覺得取消加價能解決藥品價格高的問題嗎?
潘習龍:真正貴的地方不是在這15%上,我更建議15%不要取消,這是正常的商業行為,為什么要取消呢?國家政策不能違背經濟規律。要取消的是不能擺在桌面上的,比如一個20元的藥品,賣到醫院成了100元,居然是很正常的,所以說取不取消15元并不重要,要取消的是那流通中加上去的80元。如果把醫院15%加價取消,醫院肯定有其他的方式來補,其他費用有可能會進一步提高,比如診療服務費提高等。如果新醫改對藥品價格的規定僅僅是讓所有醫院取消加價15%這一做法,那么對看病貴起的作用可能微乎其微。
醫院就診應能“砍價”
數字商業時代:我注意你一直提到“制度”這個詞。有沒有這樣的現象,靠民間力量戰勝醫院制度來砍價就醫的?這樣的案例能給醫改帶來什么啟示?
潘習龍:我在河南調研的時候發現,當地一些尿毒癥患者自發形成組織,或10人左右,或更多,他們選出一位代表和醫院進行談判,希望醫院把每次的透析費用降低。比如原來每次透析費150元,他們希望醫院收取80元或100元,如果醫院不同意,他們就會離開這家醫院和另一家醫院談判,希望得到優惠的價格。醫院為了留住這些患者,也愿意為這些患者降低費用。事實上,即使降低費用,醫院也并不賠錢。當民間力量都可以做到這些事情時,如果說中央在流通環節無法做到價格控制,顯然是說不過去的。
數字商業時代:這種現象是不是在其他地區也存在?如果把價格控制在一定的范圍,會不會避免這種現象的發生?醫院和患者砍價到底是一種好現象還是一種非正常現象?
潘習龍:據我所知,不僅僅是河南,全國很多地方都有這樣的患者組織在一起和醫院砍價。
以尿毒癥患者做透析為例,如果把透析放在一個相對合理而且較低的價格上,就不會出現患者和醫院砍價的情況。實際上,一個正常的市場秩序不應該出現這種行為,這也恰恰說明醫療行業中存在的非正常現象。新醫改能不能杜絕這種局面,關鍵看對價格的控制和執行、監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