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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公司有一部分領導都是出去后又回來的,但對回來有一個年限要求。
企業需要的是合適的人,不論那個人曾經在這里做過還是沒做過的,雖然可能給人的感覺是這些人的忠誠度值得懷疑,但人的選擇性本來就比較多,一個人一輩子在一家企業的有多少?我們招的人又有多少不是待過幾家企業的?
當然,每一種措施都有其兩面性,十年的觀點我部分認同,我也見過愿意接受和堅決不接受的企業。我認為關鍵在于招聘機制,對于要回來的員工,企業還是應把他當做新員工來處理,嚴格要求并按正常的考核程序操作。這位員工因為對企業熟悉,可能很快就能適應環境的要求。另外,這樣做也會增強在職員工的歸屬感,重新入職的員工也會更賣力地回報企業!
Cantong
個人認為,此時如果HR帶有忠誠的偏見不值。員工和企業的選擇都是以利益共同點為基礎,當沒有利益共同點時員工離職了,對于企業來說也是有利的。離職員工再回來,不一定要或不要,要分析離職原因,測評其經驗、能力、態度、動機。
aling0201
視情況而定吧。如果是開除和辭退的,企業重新招收的可能性就不大。正常離職的還是可以的,尤其是那種辭職交接期仍然表現相當出色的員工。不過,站在離職者的角度來看,會選擇重新加入之前公司需要比較大的勇氣。離職員工的重新回歸優勢,我個人認為有:
1、重新回來的員工肯定是在市場上有過比較,選擇再回來的話,穩定性會相對高些。而且,給在職員工一個感覺,就是走了一圈,還是本企業好。
2、在企業做過的員工,對企業內部運作都比較了解,培訓費用相對會低些,進入工作狀態也會比較快。
Zylove
個人意見:要用!原因一,可以節省很多培訓費用;二,回頭的人對企業的忠誠度會更高!不過,重返的員工還是讓其一起重頭開始的好,不保留其以前的工作條件和待遇。對于返回后又離職的員工堅決不能用!
騎豬嗷嗷飛
堅決不能要。企業是一個利益共同體,不是該員工的后花園。員工利益與企業利益沒有有共同點時,員工就離職。現在他回來,其利益與企業利益就有共同點?是員工利益適應企業利益,還是企業利益適應員工利益以達成一致?
可七
我覺得這可能和公司的文化氛圍有關。我們公司的用人制度明確規定:“能進能出,能出能進”,離職員工如果還想回到公司,公司又正好有合適的崗位,我們也會接受。但有的公司就不一樣,在招聘海報上就明確規定,無論以何種情況離職的員工,公司均不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