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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三十年里,人們對于企業在社會中應扮演什么樣的角色一直爭論不休。企業社會責任成為近年企業界和學術界共同關注的一個話題。有別于其它學者對企業社會責任的認知和研究角度,牛津大學的卡奈爾·巴素和洛桑大學的奎都·帕拉佐兩位學者嘗試從“意義建構”(sensemaking)的視角來解讀企業社會責任。
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學術界有三種基本的研究思路:一是相關利益者驅動型,企業社會責任是對外部利益相關者特定要求的回應;二是績效驅動型,強調外部期望與企業的具體社會責任行為之間的關系,重點關注這些行為的有效性,從而判定哪些行為是企業產生良好績效所必需的。對以上兩種研究思路來說,最主要的問題是,“企業應該是什么,或者應該做什么,才能被視為優秀的企業公民?”三是動機驅動型,研究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外在和內在動機。外在動機如提高公司聲譽、取得法律認可、提高顧客忠誠度等。內在動機是加深企業對自身責任和義務的認識。
關于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是高度多元化的,但大部分是通過調查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容來進行研究,如企業是否有行為準則,是否遵循具體的環境標準,是否投身慈善事業等。然而,僅僅列出企業參加的有關社會責任的活動而不理解其背后動機是很難區分企業之間的真正差別的,尤其在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日益趨同、接近標準化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以上三種研究思路對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做出了巨大貢獻,但由于過分關注企業社會責任的內容而忽視那些引發或塑造企業行為的制度性因素受到了批評。巴素和帕拉佐提出通過研究組織如何感知外面的世界來了解企業社會責任背后的內部制度因素,如心理圖式和意義建構過程。在社會責任研究領域,這種意義建構的分析,無論是個體管理者層次上的還是組織層次上的,都是一種缺失。
意義建構是“個體建構對外部環境的認知地圖的過程”。根據這種觀點,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行為并非直接源于外部壓力,而是嵌套于組織內部的認知和語言過程。組織內部的這種意義建構過程導致組織以特定的方式看待與利益相關者的關系,進而影響組織與利益相關者的接觸。
組織意義建構的模型影響了組織內部如何看待外部世界,同時也影響了組織的關鍵決策。這種觀點將組織描述為生活在一個感知到的、而非真實的環境里,組織作為自我認知的組織,而非真實的組織來進行運轉。
通過研究組織關于如何處理與利益相關者及整個世界的關系的意義構建過程,有可能出現一種新的研究企業社會責任的研究思路,它讓企業社會責任更加接近企業的管理決策圈。畢竟,關于企業社會責任行為的決策是由管理者做出的,來源于他們對自己是誰的感知。正如普費弗所說,“我們的行為來源于我們知道什么和如何思考”。這有助于解釋為什么面臨相同的外部需求時,企業會做出不同的反應,有的企業能與批評者達成建設性關系而其他企業則做不到。
概括而言,與內容驅動型的社會責任研究不同,關于組織意義構建的研究更有助于解釋企業社會責任行為。意義構建的過程從本質上來說非常固定,而給定情境下的具體行為則反復無常,因此,意義構建可能為企業社會責任的影響提供更加堅實的基礎。上述研究思路會導致成立一個假定—不同的意義構建過程導致不同的企業社會責任結果,這樣,就把組織的模型與觀察到的企業社會責任結果的模型聯系起來了。
企業社會責任:一種意義構建過程的模型
組織的意義構建過程囊括了三種過程:(1)認知的,即組織如何看待、思考與利益相關者及外部世界的關系,組織是否應參與可能對關鍵關系產生影響的具體活動;(2)語言的,組織如何解釋參與特定活動的原因,以及如何把這種解釋與別人共享;(3)意動的,組織采取的行為姿態,組織在參加活動時的承諾和一致性。從組織意義構建的角度來看企業社會責任,會把它看成一個三重的過程:組織內的管理者如何看待與利益相關者的關系,組織在公共物品的提供中的角色,組織在滿足這些角色和關系時應采取的行為姿態。
比起那些只關注企業社會責任活動的研究,這種觀點不僅能夠把不同組織區分開來,而且對組織特性的研究更加深入。通過兩個認知維度(身份定位和合法性)、兩個語言維度(辯護和透明度)、三個意動維度(一致性、承諾和對待與利益相關者及外部世界關系時采取的姿態)來研究組織的企業社會責任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