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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云峰/譯
亞歷山大·奧斯瓦爾德
(Alex Osterwalder)
Arvetica商業咨詢公司高級合伙人
不久前,哈佛大學的Clayton Christensen使“破壞性創新”一詞成為主流。在如今迅猛演變的商業世界里,該詞成為戰略家們的熱門議題。然而,為了使這一概念在咨詢工作中更為有用,我將區分不同種類的破壞性創新,并指出它們的各自特征及其邏輯聯系。
破壞性技術:某些技術取代其它技術,并以較低價格帶來了全新的可能性。在計算機產業,光盤驅動器取代了磁盤驅動器,因為前者能以更低價格存儲更多信息。在電信產業,網絡電話(VoIP)是另一個新技術取代舊電信技術的例子。隨著時間的推進,分裂性技術催生出破壞性產品、方法以及商業模式。
破壞性產品:這些產品或服務以更佳性能或更低價格,取代了已有的相似產品或服務。舉例來說,移動電話已成為固話的補充,甚至通常作為替代品。數碼音樂播放器,如蘋果公司的iPod就對基于隨身聽的CD這類產品造成了破壞。
破壞性方法:具備破壞性質的方法經常比傳統方法要來得好,而且由于其更佳性能或更低價格,還將為那些采用它們的企業帶來競爭性優勢。當戴爾公司采用準時制(just-in-time)方式組織電腦配件生產時,它就充分降低了倉儲費用,從而超越了競爭者。類似地,從消費者直到供應商的集成供應鏈管理,為思科(Cisco)公司的互聯網設備銷售帶來了競爭性優勢。
破壞性商業模式:在現有的或許多新的行業領域,那些具備破壞性的商業模式以創新方式進行運作。在航空領域,那些不擺臭架子的公司以低成本的商業模式對守舊公司造成了沖擊。在歐洲,舉例來說,EasyJet設計出一種商業模式,它通過在線直達客戶的方式降低了成本。類似的還有Google公司,它瓦解了在線廣告領域,并通過出售搜索結果旁的高度精準的文本廣告創造出新的收益源。
在競爭性領域,管理這些不同種類的破壞性創新以及足夠早地測定它們,無疑是一種藝術。那些在一個或數個領域進行有效的破壞性設計的企業,會在未來成為領先的革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