杠桿收購在華爾街的興衰 | |||||||||
---|---|---|---|---|---|---|---|---|---|
http://whmsebhyy.com 2006年02月18日 17:31 《財經時報》 | |||||||||
□ 李峰 杠桿收購(Leveraged Buyout,簡稱LBO) ,即一家公司主要通過借債來獲得另一家公司的產權, 又從后者的現金流量中償還負債的收購方法。杠桿收購中購并企業主要不是用本企業的資產或收入作為擔保對外負債,而是用目標企業作擔保的。在實際操作中,一般是由購買企業先成立一家專門用于收購的“紙上公司”,再由投資銀行等向購并企業提供一筆“
上個世紀七八十年代,杠桿收購曾是華爾街最掙錢的買賣,甚至它被成為一種行業。 通常是一小組高級經理人與華爾街的合伙人協作,利用大數額借來的資金從公眾持股人手中購買公司的股份,改變公司所有者結構。批評者認為,這種行為無異于是對所有者的巧取豪奪,是一種偷竊行為。而且LBO造成的堆積如山的公司債務也阻礙了公司的競爭力。LBO本身就意味著,為了償還債務,公司一般都要大幅削減研發費用以及其他可以想象到的預算。 發行垃圾債券是實施杠桿收購最重要的融資方式。這種高收益的債券被批評者認為如同使人上癮的毒品一般,它能使一個小的收購者從事一個龐大的收購計劃。它極大地激發起人們的貪欲和冒險。 其實,對從事杠桿收購的人來說,垃圾債券本身不應該受到譴責,它可能是融資的正常方式。但經濟總是具有周期性,或早或遲,經濟會掉頭向下。如果垃圾債券一直膨脹,堆積如山的債務則會令投資者一無所有。 到了80年代末期,杠桿收購已少人問津,這一方面是因為理想的收購目標越來越少,另一方面,垃圾債券市場的急劇下滑,也令收購方失去了完成杠桿收購交易所必需的融資渠道。 但到目前為止,關于杠桿收購的爭議在美國還未停止。支持方認為,這是實現產業資源整合行之有效的金融手段;反對方則說,收購者在收購后將企業拆分出售獲利,這是對企業和商業的損害。 公司的收購永遠是幾人歡笑幾人愁,中國的杠桿收購才剛剛開始,沒有人能匆忙下判斷,人們只能在不斷的新的商業實踐中去認知一種新的商業倫理,尤其是在中國這樣一個新興的市場上。 |